去面馆吃完牛肉面以后就是八点多了,一海碗面撑得我肚子圆圆的一点都不想动。我坐在凳子上,程想付完钱后在那里等我,一直等了好一会儿,见我还没过去,才回头看,拧眉道:“你怎么还在那里坐着?回去了。”
我哼哼唧唧地在桌子上趴下来,小声说:“不想动了,吃饱喝足就想睡觉了。”说罢就闭上了眼睛,脑袋一片浆糊,就像刚刚热好的糊糊。
我昏着头,程想拍了拍我的脸,声音模模糊糊:“…快起来了,回家再睡……安安……”
安安。好温柔的叫法。
貌似在我的记忆里,死混蛋很少叫我的名字。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程老师将我带到他家,当时他爸妈都不在家,他一个人在家特别不修边幅。我们推门进去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幅景象:看过书本丢在地上到处都是,沙发上还有一大摞被翻得乱七八糟的试卷。我们好不容易在混乱中找到了他,他正坐在地上,背靠着沙发玩电脑,见到程老师也只是淡定一笑。
程老师将我拉到沙发上坐下,将那一大堆试卷拿到茶几上,指着我对他说:“程想,这是静安,我上次跟你提过的。”
他这才回过头看了我一眼,淡淡问:“她就是宋静安啊,怎么和你形容的相差那么多?”
我:“……!”常言不是说,大部分人初次见到陌生人都会将自己比较好的一面展示给别人看吗?可那个死混蛋,在初次见面的时候,怎么就说出这么……这么让我觉得不是很中听的话?难道,他是那一小部分人中的一个?!
我撇着嘴不说话,程老师做势打了一下程想:“你这个死孩子,这么多年了还是这个老样子,说话总是不中听!”说罢拉着我的手,继续道:“静安性格敏感,为人老实,你可不能这样待她呀?我交待你要照顾好她的,可不能欺负了她!”
我惊恐地瞪大了眼睛,一时没忍住就漏馅儿了:“程老师,你一直叨叨的程想就是这个混蛋啊?!我不要!!”
程老师转头拍了拍我的手,语重心长道:“静安你别紧张,程想是我侄子,我看着他长大的,一点都不坏。”
那个死混蛋这才回头看我,貌似突然很喜欢我似的,貌似我听到的那句很欠扁的话只是幻听似的,貌似程老师和他仅仅是和我开了一个玩笑似的:“安安,我刚刚是说笑的。你就跟着我吧,我会照顾好你的!”
语气好得不得了,就像卖苹果的巫皇后,然而,纵使我很小就听程雨安跟大家将过白雪公主的故事,当时看着程想那风华绝代的笑容姿色,一个没忍住,还是点了头:“嗯,谢谢学长。”
就这样,我被那个外白里黑的混蛋给骗到手了,可恶的更有,程老师对他特别放心,不管他说什么都信他,一点什么小事都会打电话来问东问西,紧张得不得了。
自从我偶然有一次在他面前接了一个来自程老师的电话,他见我点头哈腰怕得不得了,于是更加将我不当回事,大事小事都把我往脚底下踩,无聊就逗我玩玩,实在可恨!
可是可恨归可恨,我还是很想知道,程老师是怎么跟他形容我的,以至于他见到我时会说出和想象里的差太多这样的话来。为此我缠了他很久很久,可是,大神已然不鸟我,最后,我没有办法只能使出绝招,说:“这样好不好?你告诉我我给你的最初印象,我就告诉你程老师在我面前是怎么形容你的!”大神依旧看着电脑屏幕,没有半点反应,我硬了硬心肠,咬牙切齿道:“这样吧,如果你告诉我,在这半年里,我什么都听你的!你说一我不说二,你往东我绝不往西,你让我去屎我……诶,你应该不会让我去屎吧?”
混蛋这才从电脑屏幕前转头看我,挑眉浅浅一笑:“你说呢?”
我:“……!”我那个小心肝儿啊,帅锅,你敢不敢不要这么风华地笑?
“好吧,我答应你,你先说吧。”他理了理头发道。
我愣了愣,问:“说什么?”
他嗤鼻:“就是那个最初印象。”
“……噢,好。”我清了清嗓子,正襟危坐道:“这得从很早说起。高考分数下来以后,我不知道报那个学校。程老师见我那么苦恼,于是说让我去她侄子的学校书,她说她侄子又稳重又聪明,正好可以照顾我!”顿了顿,“就这么多了,好了吧,该你了!”
“就只有稳重和聪明啊……”他45度角仰望天空,我滴个小心肝儿啊,这回是彻底忍不住了,一下一下扑痛扑痛锤得铿锵有力,恨不得一下子跳出来摔碎了才好!
我努力地咽了咽口水,只觉得嗓子突然干涩得冒烟儿,张了张口,良久才发出声音:“好了,该你了。”
他回头迷惑道:“该我干什么了?”
我:“……”我了个去!死混蛋该不会是想耍赖皮吧!”就是说我给你的最初印象啦!”我没好气道!
他这才貌似记起来了,笑呵呵说:“原来是这个呀~~”他一下子收了笑容,无奈耸肩:“没有啊,我小姨什么都没说你什么,就是说有个和我上同所大学的女孩叫宋静安,让我帮忙好好照顾一下!”
我纵使觉得有些大事不妙,却还是依然希望可以力挽狂澜:“可是见我的时候说,我和你想象里的很不一样了?!”
“噢……”他坐正了身子,认真告诉我:“那不过是台词罢了!你没有发现,很多电视剧里都是这样演的吗?很有趣,是不是,嗯?”
我:“……”
最后一个嗯拖得绵延又冗长,我一个劲儿的抚慰自己幼小而脆弱的心灵,还没能完全说服自己,又一个手榴弹腾空而来,死混蛋得意洋洋道:“好了,男子汉说话算数,以后,你就好好听我的话吧。”
说得那叫一个语重心长,我愣是一口气接不上,挣扎了半天才挥牙舞爪道:“你这个死混蛋!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那是我第一次和混蛋进行肉博,当然也是最后一次,结果就不怎么方便透露了,大家看我现在的样子就知道了。不过我也不是全败而归,最后死混蛋受不了我惊天地泣鬼神的狼嚎,终于决定退让一步。
我思前想后,翻遍了所有的书籍,终于决定让他做我的男朋友比较好。因为男朋友,在他心情一般的时候,还可以打可以骂,可以奴役可以当支付宝,没事还可以和他掐掐架,掐不赢还可以让挤几滴眼泪淹死他!
当然啦,这样的招数由我用在程想的身上奏效的概率很小,不过可以呼吁广大女性同胞使用,绝对是百发百中,大大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