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李胜利见表哥单刀直五地开了言,他故意叹了一口气,慢条斯理地说:“大哥有所不知,当今皇上,五天前已迁都通化临江大栗子沟。迁都之前,宫中乱得象失了泼天大火。为弟所在禁卫军,基本上土崩瓦解,除了一部分人随驾亲奔,其余皆躲藏四散,各奔东西。可叹为弟,父母双亡,家室已无,今剩孑然一身,今后生计,难以蹉跎。六亲之中,现唯有大哥跟我较为亲近,但弟情知身为丧家之犬,身无分文来攀附大哥,也多有不便。所以,我已伙同几位富有的同伙,准备飘洋过海,外出经商。但为弟一向挥金如土,落得今日两手空空,如何动得了身,今特向大哥借点路费,来日如有幸发迹,定当加倍报答大哥。”

万老板一直眯细着眼,平心静气地听表弟这番臆造之词,但只听了几句,就知道情势不妙。他心里暗想:“晦气,晦气,别人来敲竹杆倒也罢了,奈何这个表弟也来乘风扬士……”他依旧耐住性子,听完了表弟的冗长之言。

“唉!”万老板咂了口茶,叹了口气;“如今国乱当头,生意寡淡……不知……不知表弟川资需要多少,表哥义不容辞,情当奉送。”

李胜利盯了表哥一会儿,才慢慢伸出三个指头。

“三……百元。”万老板猜着说,心里稍稍平静了些,他估量着,最多也不过如此。

“不。我要的是黄金,银元那东西叮当作响,路上不方便。”

“黄金!你要多少……黄金?”万老板吃惊了,他万万想不到表弟口气如此之大。

李胜利却毫不在意地把三个指头晃了两下,才说:“既不是三两,也不是三百两,有三十两就够弟的用度了。”“三十两”轻快地从他嘴里流出来,就象吐出一片瓜子壳那样随便。

万老板可大惊失色了。他结巴起来:“三,三十两……老弟,别说三……十两,就是三、五两,为兄也……难了。谁不知这当铺小进小出,你要这么多,还不如掏出枪来,给给给……给我一枪。”

“哈哈哈一一”李胜利仰天大笑起来:“难怪人们都说,生意人最小气,老哥可真会装穷啊……好吧,就依你所言,我真拿出‘枪’来,包你有三十两黄金拿出来。”说完,他慢慢站起来,又弯下腰去,打开放在他腿边的一个手提箱。

万老板吓得魂不附体了。表弟动刀动枪的不轨行径,他早有所闻。现在表弟要打开箱子,他以为不是拿枪,就是亮刀。惊慌之中他一下子扑过去,拉着李胜利的手说:“老……老弟,有话好……好说,我……我可真的没有啊……”

李胜利不理会表兄的惊慌,他甩开表兄拉他的手,从容地从手提箱里取出一轴画卷,递到瞠目张口的万老板手中,嘴里轻蔑地说:“你还是先看看这个吧,慌什么呢!亏你还是个生意人,却不会做大买卖。”

万老板又惊又疑地展开画轴,刚一触目,惊色顿消。他看着,心神完全钻到画中去了。看了一会儿,他才想起摸出老花眼镜,戴上镜子,一言不发,又细细端详超这幅古画来。他看了好一会儿,才从画中敛起目光,对李胜利开了言:“这可是件奇宝啦!它出自五代厉归真之手。厉归真画的牛、虎,在当时皆为绝代佳笔。俗话说,厉归真的饿虎,李公麟的饱马,皆为现时金银不可匹夺的无价之宝。据传说,这幅画一直深藏宫廷御室,崇祯之后,在北平失落于民间。真没想到,它至今仍是安然无恙。”说着,他卷起画轴,目光呆滞地盯着李胜利,心中似乎有难言之愧。呆了一会儿,他双手将画捧给李胜利,故作正经地又开了腔;“表弟,此乃稀世之物,为哥一目饱览,已知足了。请弟谨藏慎收。”

李胜利既不接画,也不推辞。他不慌不忙地说:“表兄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大唐统一天下之后,有人将此画献到宫中,太宗皇帝一见,爱不释手。他对左右说:‘好一幅关东虎!’又说:‘虎乃百兽之王,满为百族之首。此虎传神若真,二目眈眈,张口合舌,有气吞天下之雄姿。尤其是关东之虎,威扬天下,大唐万里疆域,始于关东,此画真乃扬我天邦之威也。’从此,该画就名列上品,在大唐王室世袭相传。人称之为‘关东虎’,它象征着大唐的兴衰,今迁都通化,万急之中,遗宝弃爱,宫物之失不计其数。弟天幸拾得此物……”他停了一下,紧盯着万老板,更加郑重其事地说道:“我愿将此画押在你这里,请表哥先借三十两黄金,助我上路。我到海外,若能混出个人样,三年之内,用倍半之数来赎回。

万老板木然的脸,此刻已堆满笑容了。他说;“表弟,别太见外了吧!老哥岂敢叫你谈什么赎不赎呢?难道我这当铺,对你也行‘当’不成……唔,你真是个聪明人,路上带着宝画,也的确不能当钱花……但我手中又没有你要的这么多,好在我在江苏城市面很熟,可以四处替你凑凑。这样吧,这画等于我暂时替你保管着,包你万无一失。”说完,他忙用双手紧握画卷,走进内室。

就在万老板和李胜利洽谈之时,当铺外的小街上,走来一对特别惹人的过客。男的身材高大,头上戴着礼帽,透过褐色的眼镜片,隐约可见一双凶气袭人的眼睛。但更为引入注目的则是那个挽着他手臂的女人。这女人,穿戴一般,身材修长,但未涂脂抹粉。她有一张细腻丽白净的面孔,面部唯一的瑕疵是红唇小嘴有些歪斜,笑的时候,尤为明显,但她那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和两条不用笔修饰的乌黑细眉,完全弥补了鼻子下面的不足之处。她就是江苏城名妓,名叫陈飞云。

当他们二人经过万兴隆当铺时,那男子透过墨镜朝当铺里猛瞅了一眼。然后,他俩走进一家离当铺不远的茶馆…

五天之后的一个黄昏,打扮得焕然一新的李胜利走出了当铺。李胜利已穿上一身西装,手里还拎着那个提箱。万老板鬼鬼祟祟地环顾了四周几眼,然后嘞着嗓门说:“表弟放心。”

李胜利望着万老板的胖脸,毫无表情,干巴巴地说:“好啦,如我三年不回来,东西就归你所有了。好吧,后会有期。”

“后会……”万老板呢喃了一声,把胖乎。乎的手伸向李胜利。

李胜利机械地握了一下表兄伸过来的手,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万老板望着李胜利渐渐远去的身影,又呆愣了一会儿,才闪身回到屋里。他迫不及待地走进卧室,取出那幅古画,平展展地放到灯光下,凝神屏气地审视着。此时,他的身心几乎完全与画融为一体了。

“啊——这真是一件稀世之宝,几百年来,围绕着它,该有多少传奇故事啊!但如今,它的故事也该结束了……”他一面痴迷眷恋地看着画,一面神魂飘逸地遐想着……

然而,万老板完全想错了,这件宝画的故事,不是从他这儿结束,而是从他这儿又重新开始了。

在市区与郊区相接的一个小街上,一座古色古香的宅院里,住着一户普通人家。这家只有一个人一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太太。人们都称她王老太。

据说,王老太是这条街上最忧郁最苦闷的老人了。虽然她不愁吃不愁穿,月月有社会福利补助金,手里还有些积蓄,同时,她还有个在香港经商多年的弟弟,经常源源不断地寄钱给她。但老年孤寡,却象两条无形的绳索,捆得她终日愁容满面。由于她脾气占怪,过度愁闷,左邻右舍的老年妇人们,不免议论纷纷。她缺少儿女,无亲无故,无依无靠,这是众所周知的。但象她这样的从旧社会过来的人,周围也并非她一个。但她从不与任何人交往。

几十年如一日,王老太每天都是森严壁垒地紧闭院子大门。有时,干脆连住室的门窗也不打开。人们看得出,她的古怪之举,无非是谢绝别人登堂五室;但她为什么死守唐静,这一点谁都无法知道。一个与她年纪相仿,也是孤身独处的老太太,几次欲与她接触,都被她婉言谢绝了。为此,这位老太太十分恼火,到处散布说她是“把自己关在牢房里”的怪人。

“把自己关在牢房里”,王老太得知这是人们给地下的定语后,反而更决心独处了。她每天的活动简单得很——只上一次早街,购买她一一天的生活用品。除此之外,她几乎不再擅越院门一步。她基本上等于给自己判了无期徒刑,每日早街之行,就等于一次“放风”而已。

王老太早年死了丈夫,她娘家本在江苏城,丈夫死后,她曾回江苏城度了几个春秋。后来,她娘家人先后去世了,她才又回归丈夫故里,以悼念亡夫为名,其实是为了在省城中享享欢乐。她买了一处房子,无所作为地虚度她的后半生。有关她丈夫的轶事,她对人极少提起,只说他是一个不安份守己的人,早早地死于非命。

王老太除了香港有个早年分手的弟弟之外,基本上六亲全无。她与弟弟通信,也是极有限的。

“她到底天天在千些什么呢?”多少年来,王老太的邻居中,和她年龄相仿的中老年妇女们,象猜谜那样,尽力推敲这个问题,但谁都一无所知。于是,她们又给王老太下了一条定语;此人精神受过严重刺激。

和人们所想象的相反,王老太太的苦闷,不是出于孤独。相反,这种孤身独处的生活,正是她后半生中唯一的精神寄托。只有她最了解自己。凭她当年得天独厚的姿颜,嫁多少个男人,岂不是易如跨门越槛。就是现在,已经到了珠黄的晚年,她仍然以为自己风韵犹存,豪情尚在呢!

这一天下午,闲暇终日的王老太,细心而又耐心地拣完了落到地上的树叶之后,终于被钻胸入怀的瑟瑟秋风驱回屋里。

“唉”她进屋后的第一个动作,是低头缩胸地叹了口气。然后,坐到大桌上首铺了软垫的椅子上。

“唉,我活不长了……”烦躁使她又想起老年人极易想到的问题——死。想到死,她似乎开始意识到,青年时代放荡过度的生活,使她的身体过早地虚弱下来,各种疾病也趁虚而入……假如她依旧身强力壮,那是很想多活几年的。乱想了一阵子之后,她把半睁半闭的双眼,虚虚幻幻地转向桌子——一个立起的相片框子上。

相片框里,装着一张三十年代打扮的女子的半身照片,尽管照片的油彩和光泽已经减退,但仍不难看出,这就是她摩登时代的倩影。她曾为自己能有一一张吸引男人的漂亮面孔而骄傲得不得了。

败将欢想当年勇一这张发黄的旧相片,似乎成了她生活中的精神依托,她几乎每天,甚至每时,都要久久凝视它,借以诱发她的回忆神经,追索她那已经逝去的一件件一桩桩风流往事,以及她那离奇怪异、险夷兼备的种种经历。每当回忆到得意之处,她就激情难奈地拿起相片框,把它贴到脸上,隔着玻璃和她年轻时的影子亲吻。此时,她老泪纵横,发出如痴似狂的笑声,似乎她已回到了历史的幻境之中;而有时,当她回想起令人魂飞魄散的往事时,又浑身痉挛,把相片框紧紧抱在怀里,久久不肯放手。

不过,今天被寒气袭体的王老太,虽然看着相片,却牵动不了思绪,她的故事经过千百次的回忆,就象连续热了好几次的剩粥一样,没有半点滋味了。但是,她还有另一件法宝,这件法宝,可以算得上她暮年生命中的一付“强心剂”。

她的视线茫然地移开相片,慢慢站起身,又慢慢走向内室。当她从内室出来时,“强心剂”已握在她手中一一这是一轴古画,正是李胜利交给万老板的那幅名画。她又坐下来,缓慢而又小心地把这幅画在桌子上展开一她记不唐这个动作重复了多少次了,然而每展开一次,就能在她心里,产生一种化苦为甜,化忧为喜的快慰。

人在痛苦或者幸福的时刻,往往思绪翻滚,富于联想。此时的王老太痴呆呆地盯着这幅画,再次陷入往事的回忆之中。

……三十多年前的一天。她——江苏城名妓陈飞云,有着一副如花似玉的容貌,过着亦人亦妖的生活。这一天,她正对着镜子巧妙地装束自己,准备去一个特殊场所赴约。

忽然,镜子里反射出一个人——一个高大雄伟的男子。

象往常一样,飞云以怠慢轻浮的态度,对来者不屑一顾,依然漫不经心地涂脂抹粉,整理发型。

来人静立达三分钟之久,终于沉不住气了。

“飞云!”粗哑浑厚的嗓音,从他的大嘴巴里发出来了。

这声音使她为之一震。“是谁?”她一时虽然分辨不出来,但这声音她似乎觉得耳熟。她停止了动作,但并不回头,尽力思索着这位不速之客究竟是何人。至于来人知道她的,那倒不奇怪,因为她当时已誉满半个江苏城了。想了半天仍得不出结论,这时她才回过头去,目光直射这位来宾。看了一会儿,她觉得这个人既面熟又陌生,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还是他先作了自我介绍。

“飞云,我们才分手三年多,你就把我给忘了。真的认不出我了吗?我是老五呀!你还愣着千什么!”

“老五!”她终于想起来了,这是她情窦初开时的相好,也曾是她的恩人救星。

飞云的丈夫丧命之后,她化名从新京来到江苏城闯荡谋生。干她这种低三下四营生的,难免常常碰到难堪之事,一些地头蛇常常依仗粗鲁和野蛮,想不花一个大子儿来污辱她。由于她连遭几次难以忍受的欺凌,使她产生了轻生的举动,就在她处于生死搏斗的十字路口时,邂逅相遇的老五解救了她。接着老五也慢慢得到她的风眼垂青,继而便以身报德了。

“老五,是你——你这个鬼家伙!直以为你永生永世不来见我了。”飞云的口气,既有怨恨,也有亲呢。

“飞云,你把我给忘了吧?”

“怎么会忘记你呢?要是真能忘了,那倒好了。古诗云: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嘛。”飞云初通文墨,对于诗书琴棋,虽不算精通,但也能逢场作戏。她把女诗人鱼玄机的这两句绝句,当作口头禅,经常借此来显示自己知情识趣,高雅不俗。“但我一想到你,就恨死你了。”

“恨我!怎么恨起我来了?我老五与你既无冤又无仇啊。”

“哼!你这个没良心的薄情郎,我情痴意挚地以身许你,你竟然与我不辞而别,就无踪无影了。唉!三年了,叫我想得好苦……”她忽然扑到老五面前,抡起双拳,既是撒野又是撒娇地在老五胸脯上,捣蒜似地擂起来。“该死的!你知道,这三年我是怎么过来的……”

“啊哎一一”老五一声大叫,后退了两步。

飞云见他这样倒愣住了。

老五咬咬牙,忍住疼痛,又定定神,用左手猛地扯开衣襟,接着解开内衣的扣子。

飞云看到老五的胸脯上打着绑腿似的绷带,白色的绷带,渗出大片紫黑色的血迹。

“你……这是怎么啦?”

“唉!”老五叹了口气,把声音压低了一一大半:“飞云,你该明白,当初我闯下泼天大祸,为了你……不受牵连,我才背着你远走高飞了。飞云……还是为了你,我又几乎送了命……”老五的声音颤抖起来。

“老五,都怪我不好,我……”飞云带有几分感动地说着,她哭了,接着,又大叫一声“我的老五!”一步扑到老五面前,将泪流满面的脸,埋在老五的怀里。

“飞云,“老五的声音也呜咽了,“为了使你摆脱那下贱的生涯,为了我们一辈子有吃有穿,我历尽千辛万苦,闯过千难万险,最后,最后终于寻到一‘桩财宝,它足够你我用一辈子的……”

“真的?那太好了!”飞云抬起埋在老五怀里的头,惊喜异常地说。

“可是……”老五一一面用手抚摸着飞云的头,一面慢条斯理地叙述起来:“可是,在我奔上来这儿的路途中,宝物却被一个环家伙抢走了,他还开了枪,要打死我。我中弹后躺在地上装死,才总算见到你。我……我想你助我一臂之力,和我共同夺回那应该属于我们两个人的财宝。”老五说完,用目光紧盯着飞云的脸。

飞云也盯着老五,她对老五的为人早有领教,因为老五素以偷抢劫骗而远近闻名,她根本不相信老五这通胡编乱造。她觉得老五一定是穷困潦倒,走投无路,才想用满篇鬼话来骗取她的信任和金钱的资助。她甚至怀疑老五胸部的绷带上的血迹,是不是为了引起她的同情而制造的假象。

“老五,我看……,飞云眨眨眼睛,试探性地说:“你还是先在我这里住几天,调息调息身子,再考虑夺宝之事吧。”

“绝对不行!今天就得行动,你马上跟我走,错过了机会,让那家伙溜了,那可是终身的遗憾啊。”老五的话,说得十分果断。

“今天……”飞云摇摇头,难为情地说:“今天恐怕不行。下午,我还有一个很紧要的约会。我看,再急的事,也得等到明天办了。”

“什么约会不约会,飞云,只要我们的东西能夺回来,今后有什么约会也不用去了,我们可以无忧无虑地白头过到老。”

“可是……我今天还非去不行啊,我……”

“你什么?不能明说吗?”

“我已拿了人家的定钱。”

“定钱!哼你今后再也不会在乎那一点点定钱了。可是今天……”老五沉思了一下:“今天,我不跟你斗孩子气,你拿了人家多少钱,我替你补上好了!”老五不耐烦起来。

“啊……钱不算多,“飞云吞吞吐吐地说:“晤……不过五十块钱。”

老五忙从身上掏了一下,摸出一个亮晶晶的金戒指,递给飞云说:“我的娘娘,这个够了吧?”

飞云一把抓过戒指,接着噗哧一笑:“哈哈,你这个鬼家伙,早就该把见面礼拿出来了。好了好了,别再逗笑了,我先去弄点酒菜,为你洗洗尘。咱们一面喝着,一面谈你的正经事吧。”

……。

飞云和老五带着一股子酒气,象是一对散心的夫妇,缓步来到万兴隆当铺的这条街上。在经过当铺门口时,老五用透过墨镜的眼光,朝当铺里狠狠盯了几眼。

他们走进离当铺不远的一家茶馆。老五对飞云说:“你坐在外面喝茶,朝当铺里望着点。我到里边,找个房间休息,免得让熟人认出我来。一有情况,你立即喊我。”

飞云找了一个便于监视当铺的座位,坐了下来,无聊使她发闷,只好一杯接一杯地喝着茶;漫长的等待,使她觉得时间过得太慢了。几杯茶下肚,把她的酒气驱散了,她头脑逐渐唐醒了些。这时,她的心不由自主地飞到了那个她想去而没去成的地方。她云飞雾照地遐想起来,那热烈的场面,那欢快的节奏,使她魂飞魄荡,精神焕发。此刻,她身在茶馆,心却象在舞池里一样急骤地跳跃起来。她用脚在地上打起了拍子,上身也随着脚的节奏而微微四晃,嘴里还唧唧有声地哼着什么曲调。她的轻狂举动,很快就引得不少茶客对她刮目相看,而她却毫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