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要找的绾绾不在这里

最美的景色,不就是来时携带烦恼,去时身心皆轻?尽管佛已跳出红尘外,然而他留在深山密林中的居所,悠久岁月所沉淀下来的文化,依旧给俗世凡人带来了心的宁静。

“绾绾,你开开门。”禅房之外,有人轻叩木门,嘴巴里唤着名号,淡淡的叫着。

“施主请回。”产房之内,并无任何脚步声,只是空寂散入空气中,无声无息,传来的不过是淡淡的女声一句。

“绾绾,这么多年了,你为什么还不原谅我呢?”门外依旧是苦苦哀求的声音,好像是不见到人,就不肯罢休一样。

落日依旧徘徊不去,垂枝暗罗树下的那个诵经男子,周身仿佛也被落日的余晖晕染成了浅浅的金色,亚麻色的长发,泛着莲花的清香,轻轻随着微风飘扬,隔过纷飞的落叶远远看去,他就像彼岸的花,朦胧不清。他一路跪拜,好像只为找到自己那虔诚的救赎,为了一轮经传,怀着一颗虔诚的心态,得知了她的踪迹,苦苦追寻这么多年,好像这一刻,全然是为了她而生存的,听到这样的消息,男子仿佛是有了重新生活的信念,这一刻,是生命被燃气了一丝新的希望。

男人姿态优雅的倚坐在门前的台阶上上,皎洁的月光倾泻在他的黑色长发上,隐隐散发着一层淡淡的光晕,仿佛是镀上了一层银子一样,要不是他嘴角那抹带着邪意的笑容,简直就如同天上的神祗。他的眼中轻柔透亮,如烟似水,落满了温柔的意味,让人根本联想不到,这个男人平日里是有多么的暴戾。晕染开的华美月色氤氲在他冰蓝色的眼眸中,漂浮荡漾,清清的明亮,浅浅的光芒。一双水雾弥漫的黑色眼眸撞入眼帘,那是一种形容不出来的黑色,细细的水珠沾在他长长的睫毛上,仿佛闪耀的水钻镶在黑色的羽扇上,说不出的优雅妩媚。一头闪亮乌黑的长发幽幽垂下,绵延到底。他很美,可妩媚入骨的同时却又来的清新明媚,他的美让你觉得他无人可比,却又不会让你忘记他是一个男人。

只是这样一个男人,也有自己执念不忘的女子,这个女子魂牵梦绕了他那么多年,就算她早就嫁做人妇,为人生儿育女,可是他丝毫不介意,一点都不介意,他对她的爱已经无私到了极致,他明白,当年是自己负了她,可是当他有能力偿还的时候,得到的,却是她的死讯,悲痛欲绝这么多年,他仍然忘不了她曾经的存在,就算是死了,男人也要掘地三尺,找到她的尸首。

可是,什么都没有找到,她像是一缕青烟一样,消失地无影无踪,留下的,不过是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这是个男婴,只是这是人家的儿子,男人看着人家抱着儿子,乐的喜极而泣,而自己站在这刺骨的寒风之中,没有一盏归家的暖灯,她才是他的家,只有有她的地方,才能称之为家,不然都是白谈,不然皆是空话。

这么多年来,男人有家不能回,那不是他的家,那不过是牢笼,他四海为家,行走江湖,不过是要寻找她的踪迹,男人不相信她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她一定还活着,一定还活着,这是需要多少的勇气和信念啊。

男人依旧能想起,这么多年来的陈年往事,一件一件历历在目,仿佛就是昨日才刚刚发生过一般,是那般的清晰可见,如同那时间里的纹路都能被自己一一抚摸清楚。

“施主请回,这里没有什么绾绾,这里都是出家之人。”房内依旧只有回答的声音,而没有脚步声,男人知道,这个女人一定是不会开门的。

“绾绾,你不开门,我就不会走的,我在这里等着,你始终是要出来的。”男人有种死皮烂脸的感觉了,这么多年的寻找,好不容易在这里找到了一丝踪迹,女人却闭门不见,这是多么令人伤心的事情啊。男人不会放弃的,他不会死心的,他能够明白,女人的避世,一定是因为自己。

初春未晚,可堪花落长安外?片片偎依如暖,拆残春两半,一瓣写尽初春笺语,一瓣迟慢花阴清影。我剪裁一朵默默薄云,滴漏颗颗疏雨依稀。随远空下晕朵涣散,凋零春意的琐碎,唤来一盏疏雨厮磨午后的时光。共语无时,男人似乎在罅隙里窥见岁月荒凉,无暇去弥补,只能任它渊灭黑暗。他唯有荒凉里行走,回首无路,微微遗憾也消殆无踪,就这样一往而去,毋须退路了。

疏雨闲处,他也路过浮生无眠的夜晚。只是单薄的心,解不出幕外的悲欢离散。纵男人不甘于改写,缘他选择了自己的路,他当无悔于初心,能够爱上她,是一种福分,也是一种幸运,就算是纠缠这么多年来,他并没有感觉到累和疲倦,男人更要无愧于未来——无端初春未晚,无由疏雨半疏,深阑如许,感受步步涟漪,一切灿烂轻盈。

外面本来月朗星稀,十分的晴好的天气,可是忽然簌簌的落下了雨丝,这春天的雨,说来就来,还带着春寒料峭的意味。

男人对疏雨是喜欢的欢喜,芭蕉已瘦,海棠憔悴,唯疏雨无改。如若疏雨为泪痕,那是一阕悲歌笃追,使他渐模糊了四季的轮回,男人记得一句话:“如果永恒轮回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在这一背景下,却可在其整个的灿烂轻盈之中得以展现。”

春月是轮回的一环,深处极致,使得灿烂轻盈了,初春已晚,一帘疏雨透,生命尽呈掌中。男人是极力想握住如斯命络,总为浮世有清欢,庸庸碌碌里自我埋没——他抛弃曾经的信仰,却无法忘却所有的珍爱,终把自己遗忘在熙熙人海里。他所牵,他所系,都被莫名改写,他也无端地溺入歧路,深陷不得自拔。

男人就在这漫漫长夜中等待,这么多年都等下来了,难道还会在乎这一时半会儿的时间吗?

屋内有窸窣的脚步声,人影移动,好像男人看到了希望一样,眼里有惊喜的表情,他好像明白,绾绾终于肯见她了,自己终于能够见到这么多年以后的绾绾了,不知道她是不是还和以前一样,还是那么的美好单纯。可是转念一想,这么多年了,自己都已经从卓卓少年变成了糟老头了,难道还要求绾绾如同当年一样美艳照人吗?这不过是奢求,只要还能见到她,他都已经能够心满意足了。

男人赶紧站起身来,他能明白,绾绾这是要开门了。

果然,木门被吱呀一声打开了,男人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面上的笑容已经像是这春天的花儿一样了,只是这门一开的瞬间,男人的笑容凝固在了自己的脸上,再也笑不出来了。

这站在自己面前的,不过是个乡村老尼姑,哪有什么绾绾,这老气横秋的脸上长满了褶子一样的皱纹,眼眶深陷,看上去是一种风烛残年的感觉,老尼姑穿着灰色的旧袍子,一双快要磨破了的草鞋,身形微胖,却感觉快要站不稳的样子,脸色蜡黄蜡黄的,似乎是营养不良很多年了。

“施主。”老尼姑看着傻了眼睛的男人,喊了一声,嗓门有点大,完全不像是这修行之人,倒像是个市井小民一样。

“啊……啊……”男人没有反应过来,完全想象着过往的美好回忆,完全没有想到过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居然被这么一个老尼姑打破了自己所有的回忆。

“你不是绾绾,你不是绾绾,你把绾绾藏到哪里去了,快告诉我,你把绾绾还给我。”男人像是疯了一样的冲进这房间里,可是里面什么都没有。

空荡荡的房间里,布置十分简谱,一张单人床,上面的被子被叠放的十分整理,一张简易的梳妆台,上面放的却不是首饰盒,而是笔墨纸砚,这出家之人,自然是不用梳妆打扮了,忘却了凡尘往事,在这里不过是要修为了。一张小小的圆桌上摆放了一套素洁的茶具,收拾干净了,墙上挂着一幅画,这副画也不是什么大家名作之手,这一览无余的房间里,哪里还容得下第二个人,实在是令男人想不明白。

“施主,这里没有你要找的人。在这里的,都只有出家之人,并非什么凡夫俗子。”老尼姑双手合十,不紧不慢的说着,神情十分的淡定。

“不,你骗我,是你把她藏起来了,一定是你把她藏起来了,求求你了,把她还给我好不好。”男人的双手抓住了老尼姑的肩膀,这紧紧的抓着,把她的整个人都抖动的,好像是发疯了一般,确实,这么多年来,只为等这么一个信息,如今却是发现一切不过是个虚幻的东西,白走了一趟不用说,但是这丧失的是这么多年来的心思和希望啊,男人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他怕自己等不及了,他想要在自己的有生之年里,能够重遇一次她,让自己知道,她真的还好好的活着。

男人还是跑了,一路跑下山去,头都没有回过。

“你还是伤了他的心。”老尼姑转身,就看见了站在自己身后的黎青绾,一头绸缎似的黑发束起后仍垂到腰间慵懒的随风微微摆动,上好的黑棉做成的衣物正配他那头秀发。细致的面庞居然颇有几分国色天香的味道,狭长的双眉如弯月,丹凤透出犀利的目光咄咄逼人,英气的鼻子,微抿的唇看起来柔软无比,吹弹可破的肌肤,优雅迷人的脖颈。

“可是这样对谁都好。这么多年了,我不想再活在他们的困顿之中,为什么他还是放不下。侯若天,他还是那么的固执,他难道不知道总有一天,这样的固执会害死他吗?”黎青绾淡淡的说着,其实自己已经陷入了那样的回忆年岁中去了。

老尼姑看了一眼黎青绾,慢慢退出了房间。

黎青绾想起那些年来,三个人的纠缠不休的感情,对谁都是一张伤害,有些爱情,因为求而不得,所以才变得美丽非凡。

想起初遇侯若天,黎青绾还想能有那么清晰的记忆。

那时候,一束月光自被微风卷起的窗帘缝中谢谢照在侯若天的身上,白皙细致的皮肤,深邃迷人的有如子夜星辰半黑亮的微向上勾的勾魂眼挺直俊俏的鼻子,还有那总是带着一抹似有似无、略带邪气的蔷薇色薄唇,侯若天他,俊美中带着阴柔,邪魅中又透着一丝冷冽,简直迷人死了!轩昂的眉宇、明朗的双目、直挺的鼻梁、性感的薄唇、整张脸显得既粗犷又冷漠。他有着男人中难得的精致,微尖的鹅蛋脸对一个男孩子来说似乎稍嫌秀气了些,不过那对长长的剑眉却又阳刚十足,唇是恰到好处的红,痞子是恰到好处的挺,最好看的是双片弧线优美的薄薄的唇,要命的吸引人的注意力,轻轻的弯着唇角笑起来,隐约可见有脸出现一个浅浅的酒窝,还有着完美的小尖下巴,侯若天修长挺拔的身材,俊美柔和的脸庞浑身散发着沉稳的贵族气质。独来独往的身影椽梭在草原之上,细长的刘海一直盖到眼睛,浓密的双眉,深邃的眼,高挺的鼻梁,阳刚味十足。就算身处闹市,依然如鹤立鸡群般引人注目。无需多余的动作言语,他只要静静的站在那里,就是一道风景。琥珀色的眼睛如子夜星辰,薄而性感的弧线勾出优美的唇,头发上的水滴赋予空灵的与世无争。侯若天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语话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气。心雄胆大,似撼天狮子下云端。骨健筋强,如摇地貔貅临座上。如同天上降魔主,真是人间太岁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