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侠客

李泰妍有一个很不负责任的母亲。

当她要学走路,教她走路的是璃宫,李悦负责嘲笑:

当她要学说话,教她会话的是猫夜,李悦负责粗话;

当她如今要学写字,她想,这次无论如何都要给李悦教了。

“那个、李悦,我想学写字。”

这时候女人正在看连续剧,她指着不远处的身影,头也不抬。

“看见那货没有,找他去,你老娘我当年也是给那货教的。”

“妈咪……我想给你教……”

“你啊,就只有这时候会叫我妈咪,不然,库洛洛跟侠客,选一个。”

“……我还是找侠客好了。”

于是小Tammy只好砰砰咚咚的跑去找手机哥了。

“大叔……”不理之。

“呀、侠客!”继续忘我。

“侠客……哥哥……”

这几个字简直是从她牙缝里艰鉅的挤出来。

于是手机哥不聋了,亲切的抱起小Tammy,笑的和狐狸似的,“要找我练习写字么?”

“对……”不然我拿着纸笔是找你来打架不成?

Tammy心里翻了个白眼,表面上又还是不动声色,“李悦说她当年也是给你教的,效果不错,于是她真诚的推荐你。”

侠客盯着她好一会,低低笑了起来,后来逐渐成了大笑。

Tammy就觉得她妈妈是各种倒楣,居然摊上这种货色来着。

等侠客笑够了,Tammy已经嗑完半盘瓜子,“有什么好笑?就说手机别老玩着,你看,辐射接收多了吧。”

Tammy其实不太像个十岁的孩子,有时候她会觉得她可能是一屋子最正常的一个人,虽然她没爹,不过,那没啥,这一屋子的人也都没爹。

“没什么,只觉得你跟你妈是真的像,由其是那种明明受不了却还不发作的样子。”

Tammy吸了吸鼻子,斜着眼睛说,“难不成你希望李悦那时候把桌子一掀,喊一声”你丫滚”你才满意?”

侠客搔搔脸,“呃,不知道,只是觉得她那样挺好玩的,见到旅团不叫也不闹,有脾气不敢发,很逗。”

李悦要听到这句话,包准会说”逗你妹啊逗,老娘那时候吓的都要失禁了,我只是怕一开口膀胱会松懈!”

Tammy几乎能够想像。

“好了,来办正事,今天先练习拚法吧,我教你,首先……”

要认真的时候,侠客是很正经的,他写出来的字出乎意料的好看,隐约带着一股无拘无束的流气。

这些人跟她母亲相处都超过十年,侠客算是她比较待见的其中一个。

外表优良,无不良嗜好,年薪上看数亿,是个会上网的才俊青年……喔,他已经不是青年了,是大叔。

“欸、侠客,问你啊,bling……他是个怎样的人?”

旅团的脑动作微微僵硬,只有短短的一瞬间,连0.5秒都不到,Tammy也无从察觉。

“bling啊,”他瞇起眼睛,往往他这个动作都是算计,不过,是李悦的女儿啊,就大发慈悲一回好了,“他是个连你妈都想揍他的人呢。”

“喔,是这样啊……”

小Tammy也学着侠客瞇眼,想着照片上bling的模样,如果连李悦都想打他,那么……果然是什么锅配什么盖啊。

“那他们就是绝配了嘛,侠客叔叔,你没有机会了。”

“哎嘛,Tammy啊,你知道么,我呢,在你妈妈身上学到了一句话,”放下了笔,他睁开波澜不惊的绿色眼睛,缓缓的说,“来日方长。”

当初bling狠狠拒绝了李悦,结果这丫不要命的继续追,最后还真到手了。

Tammy看着侠客这个表情,打从心底觉得一阵恶寒。

李悦的人品……真的很不好啊。

第一次的习字以手机开始,奸笑结束,这……Tammy觉得很无奈。

晚上睡觉的时候,她跑到李悦的床上,女人的床头总是摆着很多照片。

有个男人她从没有见过,照片上的他跟李悦都很年轻,并着肩靠在一起笑。

好像是比bling更重要的存在,据说是在李悦年少时还不懂爱的时候,把她爱的很好的一个人。

第二张相片的场景是十年前的”Juliette”,一名少年挑染着金棕白三色渐层的髮,一双和自己相似至极的桃花眼,搂着李悦的腰,笑的随意。

李悦进门,发现自己的女儿坐在床上发呆,轻轻扬起一抹微笑:

“啧啧,我们泰妍想跟妈妈一起睡么?”

李泰妍差点忘记自己正式的名字是泰妍,好一会才反应过来,“我、我才没有!我只是、我只是……”

只是什么呢,只是想来看看自己父亲的模样?

小Tammy突然说不出话,他遗传了父亲把话往肚里吞的性格。

十岁是个该撒娇的年纪,但她很少这样做,她想赶快长大,更接近那群人的世界。

李悦其实还没准备好做一个母亲,即使她养了李泰妍已经十年。

女儿个性彆扭想也知道是像谁,以前,她是怎么做的呢?

她把女儿搂进怀里,用下巴顶着泰妍的头,柔声道:

“泰妍啊,你跟你爸真的很像,连欲言又止的模样也是。”

这个动作融化了孩子伪装冷漠的性格,这般的举动让她像是一条小船,而李悦是便是给她依偎的港口。

“bling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呢?侠客说连你都想揍他。”

“啊,他的确是很欠揍,又很自私的一个人。”

这个显然不是个良好的评价,也不知道该说这对夫妻的感情算好还是不好。

李悦回忆了她与bling之间的故事,明明他们从认识到bling死去为止只过了一年,却仿佛过了很久。

或许,哪怕他只是在生活中待了一阵子,在李悦心里却待了一辈子吧。

故事结束的时候时间已经很晚,连猫都止住了叫,李泰妍想说些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李悦声音带上了朦胧,也不知道是想睡还是想哭:

“也许这样也好吧,他永远都是那个样子,不会老去,只有他的青春会不朽。”

“bling听起来好像是个混蛋一样,你为什么还不放弃啊?”

就李泰妍对她母亲的瞭解,李悦从不吃闷亏的。

女人低低笑了起来,她似乎看见李悦依旧年轻的脸庞上有一种岁月洗练的沧桑:

“嗯……或许我自己是个混蛋也说不定吧,两个混蛋一对宝,这样也不错。”

Tammy突然想起了周瑜跟黄盖,好吧,这两个果真是一对宝。

“唉呀,这么晚了,熄灯吧,不然明天我俩可都成了库洛洛了。”

房间一下暗了下来,李泰妍小心翼翼的靠近她的母亲,缩在她胸前。

这就是彆扭的人变相的安慰吧,李悦躲在被子里偷偷的笑。

她为什么会喜欢上混蛋呢?

其实,不论在哪里,要找个爱人都是不容易的,尤其是要一起生活的那种。

就像十字路口的两个人相遇,而他们要走的路恰巧是同一条。

你拉着我,我跟着你,其实也就是这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