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痰属湿。为津液所化。盖行则为液。聚则为痰。流则为津。止则为涎。其所以流行聚止者。皆气为之也。庞

安常有言。“人身无倒上之痰。天下无逆流之水。故善治痰者。不治痰而治气。气顺。则一身之津液亦随气而顺矣。”

余谓“不治痰而治气”一语。为治痰妙谛。盖痰之患由于液不化。液之结由于气不化。气之为病不一。故痰之

为病亦不一。必本其所因之气。而后可治其所结之痰。医旨绪余曰。“治痰当察其源。”倘以二陈统治诸痰。因

于湿者固宜。使无湿则何以当之。如因于火。则当治火。火降金清。秋令乃行。水无壅遏。痰安从生。丹溪朱氏曰。“

黄芩治痰。假其下火。”正谓此也。余可类推。

(五)河间刘氏曰。“肠胃郁结。谷气内发而不能宣通于肠胃之外。故善噫而或下气也。”余谓噫与下气。即属

宣通。所以肝胃病往往得噫与下气稍瘥也。虽不能宣通于肠胃之外。而犹得宣通于肠胃之上下也。

(六)大黄同附桂用。是温下法。叶氏医按痢门。姚颐真用大剂肉苁蓉配姜附。是即温下法化为温滑法。泻心汤

姜连并用。是苦辛开降法。马元仪印机草中干姜同栝蒌用。是即苦辛开降法化为辛润开解法。栝蒌润燥开结。

荡热涤痰。为胸膈热郁之圣药。其性濡润。谓之滑肠则可。若代大黄作下药用则不可。吾乡章虚谷有蒌仁辨。言之甚详。

(七)余治一暑湿证。已热退神清。胃动进食矣。忽急柬邀诊。仍发热神昏。更加气喘。细询因吃粥油三四盏。遂

致此。余力辞。病竟不起。阅本草纲目拾遗言。“粥油能实毛窍。滋阴之功胜熟地。”暑湿初愈服此。安得不复发而

增剧耶。又袁了凡先生曰。“煮粥饭。中有浓汁滚作一团者。此米之精液。食之最能补精。”又紫竹林单方治精

清不孕方。用粥油。日日取起。加炼过盐少许。空心服下。其精自浓。

(八)人知息道从口鼻出入。不知遍身毛窍。俱暗随呼吸之气以为鼓伏。所以外感表实证。毛窍阻而气机不能

相引。则发喘。内伤表虚证。汗多亡阳。毛窍开而气机过泄。则息微。

(九)洄溪徐氏谓天士叶氏。每以络字欺人。其实徐氏躯壳脏腑经络论有云。“人有皮肉筋骨。所谓躯壳也。而

虚其中。则有脏腑以实之。其连续贯通者。则有经有络。贯乎脏腑之内。运乎躯壳之中。为之道路。以传变周流者

也。”是明知有络。而每诋之。何也。或云。徐批叶案非真本。乃托名者。

(十)朴硝火硝咸名硝石。咸生卤地。假水火二大以为形质。朴硝属水。味咸气寒。性下走。故能推荡肠胃积滞。

折治三焦邪火。火硝属火。味辛带苦微咸。而气大温。性上升。故能破积散坚。治诸热病。升散三焦火郁。朴硝治热之

结。火硝治热之郁。一就下。一达上也。火硝投之火中则焰生。朴硝则否。其性从可知矣。紫雪丹中二硝并用。是热

郁欲其达。热结欲其降也。濒湖李氏曰。“火硝与硫黄同用。则配类二气。均调阴阳。有升降水火之功。治冷热缓

急之病。制礞石。则除积滞痰饮。”盖硫暖而利。其性下行。火硝暖而散。其性上行。礞石之性寒而下。火硝之性

暖而上。一升一降。一阴一阳。此制方之妙也。奈汪庵医方集解中礞石滚痰丸。误以朴硝制礞石。药肆不察。竟

遵其法。盖同名硝石。汪氏不及详考。而一字之讹。药性顿异。大背古人立方之意矣。用辨明之。

(十一)世间真虚损少。假虚损多。自患虚损者少。做成虚损者多。歙南吴师朗有鉴于此。着不居集一书。取易传

“变动不居”之义而名其书也。书分上下二集。上集内损。以阴阳五脏内亏立论。下集外损。以六淫外入。似损

非损立论。盖缘内外不分。真假莫辨。印定滋阴降火之一法。以治无定万变之病情。不虚而做成虚。不损而做成

损。良可浩叹。是书纠缪绳愆。独开生面。厥功岂不伟哉。惜其论治立方。铺排门面。无甚精义可咀嚼。窃恐仿其法

而施治。未必的有效验。然能唤醒病家医家。俾共知有外损之一途。不徒从事于蛮补。由是深思其故。神而明之。

则此书安可不读。(师朗名澄。其自序在乾隆四年。刊书在道光十五年。)(仲圭按)虚损之范围甚广。近世流行之肺劳遗

精等病。殆亦虚损之属。治肺劳以十药神书为最佳。而保真保和二汤尤妥。治久遗则林屋山人之加减地黄汤。亦平正可

法。

(十二)洄溪医案治毛姓痰喘。乃上实下虚证。用清肺消痰饮。以人参一钱。切小块送下。二剂而愈。毛曰。“徐君

学术固深。但人参切块之法。此聪明人以之炫奇耳。”后病复作。照前方加人参入煎。而喘愈甚。复延徐。谓“服

旧方而病有加。”徐曰。“得非人参与药同煎耶。”曰“然。”曰“宜其增病也。”仍以参作块服之。亦二剂而

愈。盖下虚固当补。但痰火在上。补必增剧。惟作块后入。则参性未发。而清肺之药已得力。迨过腹中。而参性始发。

已达下焦。方有益而无害也。此等治法。古人有行之者。特不察耳。按清肺消痰饮加人参。方也。参切块吞下。法也。

古人有方必有法。如桂枝汤服已。须啜热稀粥。以助药力而取汗。附子泻心汤。附子用煎。三味用泡。扶阳欲其熟

而性重。开痞欲其生而性轻。若此之类。不胜枚举。其方其法。丝丝入蔻。细心体会。妙义始见。族侄柏堂谓余言。二

十一岁时。酒后寐中受风。遍身肌肤麻痹。搔之不知痛痒。饮食如常时。淮阴吴鞠通适寓伊芳家。请诊。吴用桂枝汤。

桂枝五钱。白芍四钱。甘草三钱。生姜三片。大枣两枚。水三杯。煮二杯。先服一杯。得汗止后服。不汗再服。并属弗

夜膳。临睡腹觉饥。服药一杯。须臾啜热稀粥一碗。覆被取汗。柏堂如其法。只一服。便由头面至足。遍身得微汗。

汗到处以手搔之。辄知痛痒。次日病若失。此用古方古法也。假令此证知用桂枝汤。而不知啜热稀粥。恐未必得

汗。即使稍有汗。去病岂能若是之尽且速耶。

(十三)慎斋遗书曰。“一妇泄泻。两尺无神。此肾燥不合也。医用茯苓益智仁即发晕。因用肉苁蓉三钱以润之。

五味子八分以固之。人参一钱以益其气。归身八分以养其血。白芍甘草以和其中。炮姜二分以安其肾。二帖效。

十帖愈。丸即前方加倍。蜜丸。”张东扶曰。“余因慎斋‘肾燥不合’之语。因思精滑一证。理亦同情。盖肾属水。

水亏则燥。水燥则无以养肝。木无水养。则燥而生火。肾既失其封蛰之职。不合而开。肝遂恣其疏泄之性。因开而

泄。愈泄则愈燥。愈燥则愈开。此时徒清火。徒兜涩。无益也。必用润药润其肾。则燥而不合者可以复合。而且肝得

所养。火亦不炽。何致疏泄之性。一往不返哉。立方之法。润肾为君。而兼用清肺补肝之品。”按“肾燥不合”一语。

未经人道。似奇创。然具有至理。凡物润则坚密无缝。燥则绽裂有痕。肾开窍于二阴。肾耗而燥。其窍开而不合矣。

(十四)疟证以日作者轻。间日者重。此不可拘。若日作而寒热之时短。其势又不甚。则诚轻。倘势盛而时又长。

反不如间日者尚有休息之一日也。胡可云轻。又疟发渐早为易痊。渐晏为未止。亦不可拘。如发渐早而热退之时

照旧。则其寒热加长矣。愈长则正气愈虚而加剧。如发渐迟而热退之时照旧。则其寒热渐短矣。短则邪气愈衰

而自止。又夜疟皆云邪入血分。当用血药。以提其邪。说固可通。景岳归柴饮。鼓峰香红饮。二方俱佳。然初起在夜。

嗣后不早不晏。始终发于夜者是也。设趱前渐近日昃。缩后已至日出。皆不得谓之夜疟矣。此古今医案按中语

也。此语亦未经人道。古今医案按。嘉善俞东扶震所着。嘉庆时人。

(十五)本草谓猪肉助火生痰。发风动气。于人有损无益。邹润安谓坎为豕。在地支则属亥。不但养胃。其补肾水

有专能。本草损人之说。汪庵亦不以为然。惟脾虚湿盛之人。有酿痰滑泻之弊。时疫流行之际。有壅浊召疾之

虞耳。制为兰薰。俗呼火腿。补虚开胃。病后最宜。按古人以猪肉作药物者不多见。续名医类案中一则。特录出。汪

赤治张姓夏月途行受暑。医药半月。水浆不入。大便不通。唇焦舌黑。骨立皮干。目合肢冷。诊脉模糊。此因邪热

熏灼。津血已枯。形肉已脱。亡可立待。若仅以草木根皮。滋养气血。何能速生。嘱市猪肉四两。粳米三合。用汁一碗。

又梨汁一杯。蜜半杯。与米肉汁和匀。一昼夜呷尽。目微开。手足微动。喉间微作呻吟。如是者三日。唇舌转润。退去

黑壳一层。始开目能言。是夜下燥屎。脉稍应指。再与养阴。匝月而愈。(温热经纬言。温疫证邪火已衰。津不能回者。

宜用鲜猪肉数斤。切大块。急火煮清汤。吹净浮油。恣意凉饮。乃急救津液之无上妙品。按此法必须用在邪火已衰之后。)

因忆族兄云涛病痰饮气喘。身躯肥胖。行不数武。辄喘甚。因偕同志聘吴鞠通来绍。时道光乙酉也。吴以大剂石膏半夏

等。治之数月。喘渐平。痰亦少。身躯顿瘦。愈后即登高亦不作喘。案载吴氏医案中。鞠通归淮阴。濒行时。嘱弗食猪

肉。后偶食之。即觉痰多。身躯复骤胖。嗣后终身不敢食猪肉。此痰湿证忌食猪肉之一征也。又失音证忌食火腿及皮蛋。

余亲见患失音人食二物增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