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

1.大君以生杀予夺之权授之将帅,犹东家之银钱货物授之店中众伙。若保举太滥,视大君之名器不甚爱惜,犹之贱售浪费,视东家之货财不甚爱惜也。介之推曰:“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功乎?”余则略改之曰:“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假大君之名器,以市一己之私恩乎?”余忝居高位,惟此事不能力挽颓风,深为愧惭。

2.窃观古今大乱之世,必先变乱是非,而后政治颠倒,灾害从之。屈原之所以愤激沉身而不悔者,亦以当日是非淆乱为至痛。放曰:兰芷变而不芳,荃蕙化而为茅。又曰:固时俗之从流,又孰能无变化。伤是非之日移日淆,而几不能自主也。后世如汉、晋、唐、宋之末造,亦由朝廷之是非先紊,而后小人得志,君子有皇皇无依之象。推而至于一省之中,一军之内,亦必其是非不揆于正,而后其政绩少有可观。赏罚之任视乎权位,有得行,有不得行。至于维持是非之公,则吾辈皆有不可辞之责。顾亭林先生所谓匹夫与有责焉者也。

3.大抵莅事以明字为第一要义。明有二:曰高明,曰精明。同一境,而登山者独见其远,乘城者独觉其旷,此高明之说也。同一物,而臆度者不如权衡之审,目巧者不如尺度之精,此精明之说也。凡高明者,欲降心抑志以遽趋于平实,颇不易易。若能事事求精,轻重长短一丝不差,则渐实矣;能实,则渐平矣。

4.凡利之所在,当与人共分之;名之所在,当与人共享之。居高位,以知人、晓事二者为职。知人诚不易学,晓事则可以阅历??电(上口)勉得之。晓事则无论同己、异己,均可徐徐开悟,以冀和衷。不晓事,则挟私固谬,秉公亦谬;小人固谬,君子亦谬;乡愿固谬,狂狷亦谬。重以不知人,则终古相背而驰,决非和协之理。故恒言皆以分别君子、小人为要,而鄙论则谓天下无一成不变之君子,亦无一成不变之小人。今日能知人、能晓事,则为君子;明日不知人、不晓事,则为小人。寅刻公正光明,则为君子;卯刻偏私?掩(日旁,yan)暖,则为小人。故群毁群誉之所在,下走常穆然深念,不能附和。

5.营哨官之权过轻,则不得各行其志。危险之际,爱而从之者或有一二,畏而从之者则无其事也。此中消息,应默察之而默挽之,总揽则不无偏蔽,分寄则多所维系。(以上曾语)

6.举人不能不破格,破格则须循名核实。否则,人即无言,而我心先愧矣。

7.世事无真是非,特有假好恶。然世之循私以任事者,试返而自问,异日又岂能获私利之报于所徇利之人哉!盍亦返其本矣。

8.天下惟左右习近不可不慎。左右习近无正人,即良友直言亦不能进。

9.朝廷爵赏,非我所敢专,尤非我所敢吝,然必积劳乃可得赏。稍有滥予,不仅不能激励人才,实足以败坏风俗。荐贤不受赏,隐德必及子孙。

10.国家名器,不可滥予。慎重出之,而后军心思奋,可与图后效而速成功。

11.天下惟不明白人多疑人,明白人不疑人也。(以上胡语)

蔡按:文正公谓居高位以知人、晓事为职,且以能为知人、晓事与否,判别其为君子为小人。虽属有感而发,持论至为正当,并非愤激之谈。用人之当否,视乎知人之明昧;办事之才不才,视乎晓事之透不透。不知人,则不能用人;不晓事,何能办事?君子、小人之别,以能否利人济物为断。苟所用之人不能称职,所办之事措置乖方,以致贻误大局,纵曰其心无他,究难为之宽恕者也。

昔贤于用人一端,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其宅心之正大,足以矜式百世。曾公之荐左宗棠,而劾李次青,不以恩怨而废举动,名臣胸襟,自足千古。

近世名器名位之滥极矣。幸进之途,纷歧杂出。昔之用人讲资格,固足以屈抑人才;今之不讲资格,尤未足以激扬清浊。赏不必功,惠不必劳,举不必才,劾不必劣。或今贤而昨劣,或今辱而昨荣。扬之则举之九天之上,抑之则置之九渊之下。得之者不为喜,失之者不为歉。所称为操纵人才、策励士气之具,其效力竟以全失。欲图挽回补救,其权操之自上,非吾侪所得与闻。惟吾人职居将校,在一小部分内,于用人一端亦非绝无几希之权力。既有此权,则应于用人惟贤、循名核实之义,特加之意。能于一小部分有所裨补,亦为心安理得。

仁爱

1.带兵之道,用恩莫如用仁,用威莫如用礼。仁者,所谓欲立立人、欲达达人是也。待弁兵如待子弟之心,常望其发达,望其成立,则人知恩矣。礼者,所谓无众寡、无小大,无敢慢泰而不骄也。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威而不猛也。持之以敬,临之以庄,无形无声之际,常有凛然难犯之象,则人知威矣。守斯二者,虽蛮貊之邦行矣,何兵之不可治哉!

2.吾辈带兵,如父兄之带子弟一般。无银钱,无保举,尚是小事。切不可使之因扰民而坏品行,因嫖赌、洋烟而坏身体。个个学好,人人成材,则兵勇感恩,兵勇之父母亦感恩矣。

3.爱民为治兵第一要义。须日日三令五申,视为性命根本之事,毋视为要结粉饰之文。(以上曾语)

4.大将以救大局为主,并以救他人为主。须有嘉善而矜不能之气度,乃可包容一切,觉得胜仗无可骄人,败仗无可尤人。即他人不肯救我,而我必当救人。

5.必须谆嘱将弁,约束兵丁,爱惜百姓,并随时访查,随时董戒,使营团皆行所无事,不扰不惊,戢暴安良,斯为美备。

6.爱人当以大德,不以私惠。

7.军行之处,必须秋毫无犯,固结民心。

8.长官之于属僚,须扬善公庭,规过私室。

9.圣贤、仙佛、英雄、豪杰,无不以济人济物为本,无不以损己利人为正道。

10.爱人之道,以严为主。宽则心驰而气浮。

11.自来义士忠臣,于曾经受恩之人,必终身奉事惟谨。韩信为王,而不忘漂母一饭之恩;张苍作相,而退朝即奉事王陵及王陵之妻如父母,终身不改。此其存心正大仁厚,可师可法。(以上胡语)

蔡按:带兵如父兄之带子弟一语,最为慈仁贴切。能以此存心,则古今带兵格言,干言万语,皆可付之一炬。父兄之待子弟,虑其愚蒙无知也,则教之诲之;虑其饥寒苦痛也,则爱之护之;虑其放荡无行也,则惩戒之;虑其不克发达也,则培养之。无论为宽为严,为爱为憎,为好为恶,为赏为罚,均出之以至诚无伪,行之以至公无私。如此则弁兵爱戴长上,亦必如子弟之爱其父兄矣。

军人以军营为第二家庭,此言殊亲切有味。然实而按之,此第二家庭较之固有之家庭,其关系之密切,殆将过之。何以故?长上之教育部下也,如师友,其约束督责爱护之也,如父兄。部下之对长上也,其恪恭将事,与子弟之对于师友父兄,殆无以异耳。及其同征战役也,同患难,共死生,休戚无不相关,利害靡不与共。且一经从戎,由常备而续备,由续备而后备,其间年月正长,不能脱军籍之关系。一有战事,即须荷戈以出,为国宣劳。此以情言之耳。国为家之集合体,卫国亦所以卫家,军人为卫国团体之中坚,则应视此第二家庭为重。此以义言之耳。

古今名将用兵,莫不以安民、爱民为本。盖用兵原为安民,若扰之害之,是悖用兵之本旨也。兵者民之所出,饷亦出之自民。索本探源,何忍加以扰害?行师地方,仰给于民者岂止一端;休养军队,采办粮秣,征发夫役,探访敌情,带引道路,何一非借重民力!若修怨于民而招其反抗,是自困也。

至于兴师外国,亦不可以无端之祸乱,加之无辜之民,致上干天和,下招怨怼,仁师义旅,决不出此。此海陆战条约所以严掳掠之禁也。

勤劳

1.练兵之道,必须官弁昼夜从事,乃可渐几于熟。如鸡伏卵,如炉炼丹,未可须臾稍离。

2.天下事,未由不由艰苦中得来,而可大可久者也。

3.百种弊端,皆由懒生。懒则弛缓,弛缓则治人不严,而趋功不敏。一处弛,则百处懒矣。

4.治军之道,以勤字为先。身勤则强,逸则病。家勤则兴,懒则衰。国勤则治,怠则乱。军勤则胜,惰则败。惰者,暮气也,当常常提其朝气。

5.治军以勤字为先,由阅历而知其不可易。未有平日不早起,而临敌忽能早起者;未有平日不习劳,面临敌忽能习劳者;未有平日不能忍饥耐寒,而临敌忽能忍饥耐寒者。

6.每日应办之事积搁过多,当于清早单开本日应了之件,日内了之,如农家早起,分派本日之事,无本日不了者,庶几积压较少。

7。养生之道,莫大于惩忿窒欲,多动少食。(以上曾语)

8.军旅之事,非以身先之劳之,事必无补。古今名将,不仅才略异众,亦且精力过人。

9.将不理事,则无不骄纵者;骄纵之兵,无不怯弱者。

10.凡兵之气,不见仗则弱,常见仗则强。久逸则终无用处,异日则必不可临敌。

11.兵事如学生功课,不进则退,不战则并不能守。敬姜之言曰:劳则思,逸则淫。设以数万人屯兵境上,无论古今无此办法,且久逸则筋脉皆弛,心胆亦怯,不仅难战,亦必难守。

12.淫佚酒色,取败之媒;征逐嬉娱,治兵所戒。金陵围师之溃,皆由将骄兵惰,终日酣嬉,不以贼匪为念。或乐桑中之嬉,或恋室家之私,或群与纵酒酣歌,或日在赌场烟馆,淫心荡志,乐极忘疲,以致兵气不扬,御侮无备,全军覆没,皆自宣淫纵欲中来也。夫兵犹火也,不战则焚;兵犹水也,不流则腐。治军之道,必以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为典法。(以上胡语)

蔡按:战争之事,或跋涉冰天雪窟之间,或驰驱酷暑恶瘴之乡,或趁雨雪露营,或昼夜趱程行军;寒不得衣,饥不得食,渴不得水。枪林弹雨之中,血肉横飞,极人世所不见之惨,受恒人所不经之苦。其精神、其体力,非于平时养之有素,练之有恒,岂能堪此?练兵之主旨,以能效命于疆场为归宿。欲其效命于疆场,尤宜于平时竭尽手段以修养其精神,锻炼其体魄,娴熟其技艺,临事之际,乃能有恃以不恐。故习劳忍苦,为治军之第一要义。而驭兵之道,亦以使之劳苦为不二法门。盖人性似猴,喜动不喜静,宜劳不宜逸。劳则思,逸则淫。闲居无所事事,则为不善。此常人恒态。聚数百千血气方刚之少年于一团,苟无所以范其心志、劳其体肤,其不逾闲荡检、溃出堤外者,乌可得耶?

和辑

1.祸机之发,莫烈于猜忌,此古今之通病。败国、亡家、丧身皆猜忌之所致。《诗》称:“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忮、求二端,盖妾妇穿窬兼而有之者也。

2.凡两军相处,统将有一分龃龉,则营哨必有三分,兵夫必有六七分。故欲求和衷共济,自统将先办一副平恕之心始。人之好名,谁不如我?同打仗不可讥人之退缩,同行路不可疑人之骚扰,处处严于治己。而薄于责人,则唇舌自省矣。

3.敬以持躬,恕以待人。敬则小心翼翼,事无巨细,皆不敢忽。恕则凡事留余地以处人,功不独居,过不推诿。常常记此二字,则长履大任,福祚无量。

4.湘军之所以无敌者,全赖彼此相顾,彼此相救。虽平日积怨深仇,临阵仍彼此照顾;虽上午口角参商,下午仍彼此救援。(以上曾语)

5。军旅之事,以一而成,以二三败。唐代九节度之师,溃于相州。其时名将如郭子仪、李光弼,亦不能免。盖谋议可资于众人,而决断须归于一将。

6.古来将帅不和,事权不一,以众致败者,不止九节度使相州一役。

7.为大将之道,以肯救人、固大局为主,不宜炫耀己之长处,尤不宜指摘人之短处。

8.兵无论多寡,总以能听号令为上。不奉一将之令,兵多必败;能奉一将之令,兵少必强。(以上胡语)

蔡按:古人相处,有愤争公庭,而言欢私室;有交哄于平昔,而救助于疆场。盖不以公废私,复不以私而害公也。人心之不同如其面,万难强之使同,驱之相合,则睚眦之怨,芥蒂之隙,自所难免。惟于公私之界分得清,认得明,使之划然两途,不相混扰,则善矣。发捻之役,中日之役,中法之役,列将因争意气而致败绩者,不一而足。故老相传,言之凿凿。从前握兵符者,多起自行间,罔知大体,动以意气行事,无怪其然。今后一有战役,用兵必在数十万以上,三十余镇之师。情谊夙不相孚,言语亦多隔阂,统驭调度之难盖可想见。苟非共矢忠诚,无猜无贰,或难免不蹈既往之覆辙。欲求和衷共济,则惟有恪遵先哲遗言,自统将先办一副平恕之心始。功不独居,过不推诿,乃可以言破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