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例下

凡体具四德者,则转以胜者为先,故曰“元亨,利贞”也。其有先贞而后亨者,由于贞也。

凡阴阳者,相求之物也,近而不相得者,志各有所存也。故凡阴阳二爻,率相比而(无)应,则近而不相得;有应,则虽远而相得。

然时有险易,卦有小大。同救以相亲,同辟以相疏。故或有违斯例者也,然存时以考之,义可得也。

凡彖者,统论一卦之体者也。象者,各辩一爻之义者也。故履卦六三,为兑之主,以应于干;成卦之体,在斯一爻,故彖叙其应,虽危而亨也。象则各言六爻之义,明其吉凶之行。去六三成卦之体,而指说一爻之德,故危不获亨而见咥也。讼之九二,亦同斯义。

凡彖者,通论一卦之体者也。一卦之体必由一爻为主,则指明一爻之美以统一卦之义,大有之类是也。卦体不由乎一爻,则全以二体之义明之,丰卦之类是也。

凡言(无)咎者,本皆有咎者也,防得其道,故得(无)咎也。吉,(无)咎者,本亦有咎,由吉故得免也。(无)咎,吉者,先免于咎,而后吉从之也。或亦处得其时,吉不待功,不犯于咎,则获吉也。或有罪自己招,(无)所怨咎,

亦曰(无)咎。

故节六三曰:“不节若,则嗟若,(无)咎”。象曰“不节之嗟,又谁咎也”?此之谓矣。

卦略(一)屯。

此一卦,皆阴爻求阳也。屯难之世,弱者不能自济,必依于强,民思其主之时也。故阴爻皆先求阳,不召自往;马虽班如,而犹不废;不得其主,(无)所冯也。初体阳爻,处首居下,应民所求,合其所望,故大得民也。蒙。

此一卦,阴爻亦先求阳。夫阴昧而阳明,阴困童蒙,阳能发之。凡不识者求问识者,识者不求所告,暗者求明,明者不谘于暗。故童蒙求我,匪我求童蒙也。故六三先唱,则犯于为女;四远于阳,则困蒙吝;初比于阳,则发蒙也。履。

杂卦曰:“履,不处也”。又曰,履者,礼也;谦以制礼

阳处阴位,谦也。故此一卦,皆以阳处阴为美也。临。

此刚长之卦也。刚胜则柔危矣,柔有其德,乃得免咎。

故此一卦,阴爻虽美,莫过(无)咎也。观。

观之为义,以所见为美者也。故以近尊为尚,远之为吝。大过。

大过者,栋桡之世也。本末皆弱,栋已桡矣。而守其常,则是危而弗扶,凶之道也。以阳居阴,极弱之义也,故阳爻皆以居阴位为美。济衰救危,味在同好,则所赡褊矣。故九四有应,则有

它吝;九二(无)应,则(无)不利也。遯。

小人浸长。难在于内,亨在于外,与临卦相对者也。临,刚长则柔危;遯,柔长故刚遯也。大壮。

未有违谦越礼能全其壮者也,故阳爻皆以处阴位为美。

用壮处谦,壮乃全也;用壮处壮,则触藩矣。明夷。

为暗之主,在于上六。初最远之,故曰:“君子于行”。

五最近之而难不能溺,故谓之“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三处明极而征至暗,故曰“南狩获其大首”也。睽。睽者,睽而通也。于两卦之极观之,义最见矣。极睽而合,极异而通,故先见怪焉,洽乃疑亡也。丰。此一卦明以动之卦也。尚于光显,宣阳发畅者也。故爻皆以居阳位又不应阴为美,其统在于恶暗而已矣。小暗谓之沛,大暗谓之蔀。暗甚则明尽,未尽则明昧;明尽则斗星见,明微故见昧。

(无)明则(无)与乎世,见昧则不可以大事。折其右肱,虽左肱在,岂足用乎?日中之盛而见昧而已,岂足任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