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公炮炙論序

若夫世人使藥,豈知自有君臣?既辨君臣,寧分相制。祇如秋毛今鹽草也。霑溺,立銷班腫之毒;象膽揮黏,乃知藥有情異。鮭魚插樹,立便乾枯;用狗塗之,以犬膽灌之,插魚處,立如故。卻當榮盛。無名無名異,形似玉柳面8,又如石灰,味別止楚,截指而似去甲毛;聖石開盲,明目而如雲離日。當歸止血、破血,頭尾效各不同;頭止血,尾破血。菠子熟生,足睡不眠立據。弊單淡鹵,常使者飯中箄,能淡鹽味。如酒霑交。今蜜根繳枝,又1百交加枝。鐵遇神破9如泥似粉;石經鶴糞,化作塵飛。秋見橘花似髓。斷弦折劍,遇鸞血而如初;以下10血煉作膠,枯折處,鐵物永不斷。海竭江枯,投仿11波燕子是也而立泛。令鉛拒火,須仗修天;今呼為補天石。如要形堅,豈忘紫背。有紫背天葵,如常食葵菜,祇有背紫面青,能堅鉛形。留礎住鼎,全賴宗心。別有宗心草,今呼石竹,不是食者,必恐誤。其草出欽州,生處多蟲獸。雌得芹花12,其草名為立起,其13形如芍藥,花色青,可長三尺已來,葉上黃斑色,味苦澀,堪用,煮雌黃立住火。立便成庚;砲遇赤鬚,其草名赤鬚,今呼為虎鬚草是,用煮確砂,即生火驗。水14留金鼎。水中生火,非猾髓而莫能;海中有獸名日精,以髓入在油中,其15油沾水,水中火生,不可救之,用酒噴之即延,切16於屋下收。長齒生牙,賴雄鼠之骨末。其齒若折17,年多不生者,取雄鼠脊骨作末,揩折處,齒立生如故。

髮眉墮落,塗半夏而立生;待18髮墮落者,以生半夏莖煉之,取涎塗髮落處,立生。目辟眼雕,有五花而自正。五加皮是也。其葉有雄雌,三葉為雄,五葉為雌,須使五葉者,作末,酒浸飲19之,其目雕者正。腳生肉秋,棍擊若呈根;腳有肉秋者,取莫若根,於棍帶上繫之,表感感永痊20。囊皺旋多,夜煎竹木。多小便者,夜煎草蘚\一件服之,永不夜起也。體寒腹大,全賴鷓鵝;若患腹大如鼓,米飲調鷓鵝末服,立枯如故也。血泛經過,飲調瓜子。甜瓜子內仁搗作末21去油,飲調服之,立絕。咳逆數數,酒服熟雄;天雄炮過,以酒調一錢匕服,立定也。遍體疹風,玲調生側。附子傍生者日側子,作末,玲酒服,立差。腸虛泄痢,須假草零;搗五倍子作末,為22熟水下之,立止。久渴心煩,宜投竹瀝。除癥去塊,全仗硝確;硝砲即砲砂、硝石二味,於乳缽中研作粉,同鍛了,酒服,神效也。益食加觴,須煎蘆朴。不食者,并飲酒少者,煎逆水蘆根并厚朴二味,湯服。強筋健骨,須23是徒鱔;徒蓉并鱔魚二味,作末,以黃精酒丸服之,可力倍常時也。出《乾寧記》宰。駐色延年,精蒸神錦\。

出顏色,服黃精自然汁拌細研神錦\,於柳木飯中蒸七日了,以木蜜丸服,顏貌可如初24女之容色也。知瘡所在,口點陰膠;陰膠即是飯中氣垢,少許蒸25口中,即知臟腑所起,直徹至住處知痛,足可醫也。產後肌浮,甘皮酒服。產後肌浮,酒服甘皮,立枯26。口瘡舌坼,立愈黃蘇。口瘡舌坼,以根黃塗蘇,炙作末,塗之立差。腦痛欲亡,鼻投硝末;頭痛者,以硝石作末內鼻中,立止。心痛欲死,速覓延胡。以延胡索作散,酒服之,立愈也。如斯百種,是藥之功。某忝遇明時,謬看醫理;雖尋聖法,難可窮微。略陳藥食之功能,豈溺仙人之要衛,其制藥炮、熬、煮、炙,不能記年月哉?欲審元由,須看海集。某不量短見,直錄炮、熬、煮、炙,列藥制方,分為上、中、下生卷,有三百件名,具陳於後。

凡方云丸如細麻子許者,取重四兩鯉魚目比之。

云如大麻子許者,取重六兩鯉魚目比之。

云如小豆許者,取重八兩鯉魚目比之。

云如大豆許者,取重十兩鯉魚目比之。

云如兔蕈俗云兔屎許者,取重十二兩鯉魚目比之。

云如梧桐子許者,取重十四兩鯉魚目比之。

云如彈子許者,取重十六兩鯉魚目比之。一十五個白珠為准,是一彈丸也。

凡方中云以水一鎰,至二鎰,至十鎰者,每鎰秤之,重十二兩為度。

凡云一兩、一分、一銖者,正用今絲綿秤也。勿得將四銖為一分;有誤,必所損兼傷藥力也。

凡云散,衹作散;丸,衹作丸。或酒煮,或用醋,或乳煎,不得遺法。

凡方煉蜜,每一斤衹煉得十二兩半,或一分。是數若火少,若火過,并用不得云也。

凡膏煎中用脂,先須煉去革膜了,方可用之也。

凡修事諸藥物等,一一并須令專心,勿令交雜,使用或先熬後煮,或先煮後熬,不得改移,一依法則也。

凡修合丸藥,用蜜,衹用蜜;用鍚,衹用鍚;用糖,衹用糖。勿交雜用,必宣瀉人。

1問:晦明軒本作『尚』。

2言:晦明軒本作『售』。

3蜜:原作『密』,據晦明軒本改。

4熬:晦明軒本作『炙』。

5經:『經』上十七字原重出,據晦明軒本刪。

6掌:原作『劉』,據晦明軒本改。

7徐:原作『除』,據晦明軒本改。

8面:晦明軒本作『石』。

9破:晦明軒本作『砂』。

10下:晦明軒本作『鸞』。

11仿:晦明軒本作『游』。

12花:原脫,據晦明軒本補。

13其:原作『貧』,據晦明軒本改。

14水:晦明軒本作『永』。

15其:原脫,據晦明軒本補。

16切:晦明軒本作『勿』。

17折:原作『黃』,據晦明軒本改。

18待:晦明軒本作『眉』。

19飲:原作『以』,據晦明軒本改。

20表感感永痊:晦明軒本作『感應永不痛』。

21末:原作『才』,據晦明軒本改。

22為:晦明軒本作『以』。

23須:原作『酒』,據晦明軒本改。

24初:晦明軒本作『幼』。

25蒸:晦明軒本作『於』。

26枯:晦明軒本作『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