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三十日,月出乙,沒於坤。坤者,陰也。故云得朋,束北及西南者也。故云喪朋,水自束北流至西南,同喪朋也。

節盡相禪與,繼體復生龍。

節盡,月終。禪與者,陰禪位於陽也。月終為陰,月初為陽。陽即龍也。繼陰之體,而復生陽,故云繼體復生龍是也。金繼水體,復生於陽。陽,火氣也。王輔嗣曰:以龍喻乾,以馬喻坤,從其類也。

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終。

括,結也。壬癸,水以配坤。甲乙,陽以配乾。蓋言一月之內,陰陽各半。成結萬物,實在陰陽。陰陽者,即水火之氣,故能成金水之形。《繫辭》曰:乾知太始,坤作成物。始終之義也。

七八數十五,九六亦相應。

七、九,陽數。六、八,陰數。陰陽相配,已成一月。金水、水火變化亦然。

四者合三十,易氣36索滅藏。

四者,謂七、八、九、六,共成三十日。變易之道,順其陰陽,陰至則藏,陽至則出。

八卦列布耀,運\移不失中。

八卦,為乾、坤、坎、離、震、巽、艮、兌也。八卦布列,運\轉陰陽。陰陽和平,不失中道。亦如金水,用水火之氣,而不失於器也。

元精訬難視37,推度幼符證。

元精者,元氣也。《易》謂:太極生兩儀,兩儀生日月,日月生四時,四時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氣。十五日成節,二節成一月。四時成一歲,周而復始。推度謂日月,符證謂八卦。元氣懸遠,不可見其形容,故推日月以度寒暑,占其卦象以明吉凶。即金水稟精氣於器中,不可見其狀貌,亦以寒暑、日月、卦象測焉。他皆倣此。

居則觀其象,准法38其形容。

《繫辭》曰:仰則觀象於天。象,謂日月、五星、二十八宿。日月合,則金水合。金水合,則內外之形可見矣。

立表以為範,占候定吉凶。

範,法也。立日月以為法則,乃金水凝結可候而知。《繫辭》曰:吉凶者,得失之象;悔吝者,憂虞之象。既有失,則悔吝生。悔吝生,則憂虞至矣。謹侯消息,無乃憂虞,則還丹可見也。

發號順時令,勿失爻動時。

冬至後,一陽爻動於黃泉之下。此時起火,可謂順時宜也。

上察河圖文,下序地形流。中稽於人情,參合39考三才。

天文謂火,地形謂水,人情謂侯文武。火炎於下,水流於上,人情候於中,即三極之道備矣。

動則循卦節,靜則象40《象辭》。

《震》卦,動也。《復》卦,靜也。火炎而動,順其卦也。水流而靜,象其辭也。《復·彖辭》曰:復,其見天地之心乎?天地以靜,無為之謂也。

乾坤用施行,天下然後理41。可不慎乎。御政之首。

《乾·文言》曰:時乘六龍以御天。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乾坤者,天地之用。乾坤行而萬物化生,則天下之物,各得其理。水火象此,不失其宜,則金水得其理也。

管括密微,闔舒42布寶。

為還丹之法,務在納閉管口,使其堅密。然後,金水舒暢,樂得陰陽,是以能成其真,無差失也。

要道魁柄,統化綱紐。

《金海》曰:北斗七星,輔一星,太微、北斗為帝車,運\于中央,臨制四方,分別陰陽,建于四時。杓立五行,移應節度,定諸紀綱。太乙之使,第一至第四為魁,第五至第七為杓,合為斗,居陰布陽,故稱北斗。開陽重寶,故置輔易。夫斗上一星主天位,二主地,三主火,四主水,五主土,六主木,七主金,是以日月會焉。若順於斗,則知五行。能順五行,紀綱自立。紀綱既立,何患乎金、水、火之不理焉?

爻象內動,吉凶外43起。

夫列卦者,爻象也。爻象動乎內,吉凶見乎外。謂金水取准於爻象焉。吉者,金能留水。凶者,謂水逃亡。二者之中,在於水火,少失時候,凶其降之。

五緯錯順,應時感動。

《乙巳占》日:日月為經,五星為緯。五星,則水,火、金、木、土也。五星順則陰陽調。五星錯行,則陰陽逆,所經之國,無不災害。水火若調,金水則順。水火不節,金水則亡。感動之問,以此之為候。

四七乖戾,侈離俯仰。

四七,二十八宿也。乖戾者,差跌也。侈離者,失位也。二十八宿以應五行所歷,而皆侈離差跌,此即金、水、火之象也。

文昌總錄,詰責台輔。

《乙巳占》曰: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經緯天下文德之官,謂金、木、水、火、土、穀。第五為司中,主司過詰咎。第六司祿,佐理揚寶,亦主集計禍福。三台六星,兩兩起居。文昌行,承太微。太微階平,則陰陽調,風雨順。時輔一星,在北斗杓傍。丞相之位明,則四時序,五行理。五星、二十八宿、三台、輔星等,番為文昌所管。陰陽順時,則眾星受符復行。陰陽過差,則文昌詰之以為過咎。言此者,皆爐火取象於中。文昌者,土之象也。陰陽者,水、火、木、金也。四者之中,土能制之,所以廣引譬喻,以大其功也。

百官有司,各典所部。

《神樞靈轄》曰:柱史一星,主記過失;三公三星,主宣德化;九卿三星,主理萬事;尚書五星,主納言;諮謀\、大理二星,主刑獄事;其餘眾官,各有其位。恐繁文墨,不復盡書。中國之官,皆象於此。即謂五方之神,水火之精,各有所主也。

日合五行精,月受六律紀。

《乙巳占》云:日月與五星,一月一合,於午月受律氣,亦與日合。金、木、水、火,各效於此也。

五六三十度,度竟復更始。

日,一日行一度。月,一日行十三度,而與日合,合而後行也。月初為陽,月盡為陰。一月之中,而有陰陽更始,終而復始。如循環金水,象之輪轉。

原始要終,存亡之緒。

始為陽,終為陰。陰陽之道,即文武之謂。文武以時,則金水存。文武不節,則金水逃逸。終始存亡,在乎水火也。

或君驕溢44,亢滿違道。

君者,金也。亢,極也。言金得猛武之氣,至多則亢極,不成正道。正道者,其唯還丹乎?

或臣邪佞,行不順軌。

臣者,水也。水得剛陽之氣,流盪不順循軌則,既非其道,邪佞之行於是彰焉。君臣之象,此之謂也。必使乎金水相得,實藉於水火以時也。

弦望盈縮,垂變吝咎45。

月,八日為上弦,二十三日為下弦,十五日為望。望者,日月相望見也。月有盈縮,度數不明,則難知金水之期。悔吝過度,則咎生矣。

執法刺譏,詁過46移主。

《金海》曰:太微、十星、翼、秒,此天子之庭,諸侯府也。列宿受符,諸神考節。南蕃一星,曰端門。東曰左執法,廷尉之象。西曰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所以刺舉凶奸者也。五星二十八宿及諸雜星,轉離其次,不循陰陽,則左右執法舉其過失,移其所主。主者,金也。執法者,火也。金不能制水,則使火氣逼而逐之。

辰樞受正,優游任下。

《乙巳占》曰:北極五星,謂之北辰。天之中,以正四時。天運\無輟,而極星不移。含光出氣,以斗布常。關命運\節,神明流精,生一以主黃帝。辰極者,金象也。金在器內,優哉游哉,任其水火薰蒸,自然而成其正體。

明堂政德,國無害道。

明堂三星,天子布政之官。明堂,器之象也。金者,君之象也。金在器內。修德而居。水火薰蒸,亦無害矣。

內以養己,安靜虛無。

內,謂器內。金水自安於器中,寂然無為,與虛無同體也。

原本47隱明,內照形軀。

謂礦中出金,金雖昭昭,而內明。外如頑愚,常暗也。

閉塞其兌,築固靈株。

株者,根本也。兌者,器口也。根本者,金水也。金水為還丹之根,故日靈株。固塞器口,勿失毫釐。金水雖靈,不能流逸。

三光陸沉,溫養子珠。

日、月、星為三光。日為陽光,星、月為陰光。陽者,金也。陰者,水也。俱沉伏於器中。子珠者,視子如珠也。金生於水,水是金子,受氣而存,故稱溫養子珠存。

視之不見,近而易求。

謂金水在器中,不可得而可見也。常易於水火也。還丹易求。

黃中漸通理,潤澤達肌膚。

《坤·文言》曰: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體,美在其中,而暢於四肢,發於事業,美之至也。水白,金黃也。金入水中,其情通暢。金能變水,使色如身,非獨黃中肌膚亦爾。自然潤一體,美暢四肢。

初正則終循48幹立未可持。

陽為幹,陰為肢,即金水之謂,金雖唱,水尚力微,未可扶持,即成真實。但初首火正,則一月正,一年可得而知之,終始循環,更相代也。

一者己49掩蔽,俗人50莫知之。

一者,謂水。水數一也,而水蒙蔽器上,制水便其不逸焉。而世俗之人,莫知有此道,虛亡貨財也。

上德無為,不以察求。下德為之,其用不休。

上德言水,下德言火。水則湛然常靜,無為之體。火則炎而常動,有為之宗也。處無為之地,自求無為。在有為之時,則用不休矣。

上閉則稱有,下閉則稱無。

上者,水也。下者,火也。火以氣達,用氣者虛。無水以體,位見體者為用。

無者以奉上,上有神德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