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坤者,《易》之門戶,眾卦之父母。

乾、坤以宇內言之,則乾天在上地在下,在其間。坤陰在下終始,《易》之門戶《易》者,坎離匡郭北問乾之形,而陰陽變化,以人身言之,萬物終始則乾陽在上,而一身之陰陽,萬物變化皆在其間。此乾、坤所以為眾卦之父母也。皆指陰陽變化而言。則所謂金丹大藥者也。其爐鼎歟。

而坎、匡郭,運\轂正軸。

坤位乎上下,而坎、離升降於其間,所謂《易》也。先天之位,乾南坤離束坎西是也。故其象如垣郭其升降則如車軸之貫轂以運\輪,一下而一上也轂轂外實而持輻,車下橫木,兩頭貫轂而受轄者也〞皆坤几言在人然則乾、坤車輪之心,內空以受軸者也。

軸牝牡四卦,以為蠹籥。

牝牡謂配合之四卦,震、兌、巽、艮是也。棄,貓囊。籥,其管也。蓋納甲之法,乾為望,坤為晦,而坎、離升降於其問。震為生明,而兌為上弦;巽為生魄,而艮為下弦,如鼓韉之有緩急也。

朱子日:邵子云:乾、坤定上下之位,坎、離列左右之門。《參同契》首卦位鋪排,都只一般。

覆冒陰陽之道,猶工御者,執銜轡\,準繩墨,隨軌轍。處中以制外,數在律歷紀。

此言人心能統陰陽,運\轂軸以成丹也。銜轡\謂所以使陰陽者,繩墨謂火候,軌轍指其升降之所由,中謂心,外謂氣,數即下文六十卦之火候

也。

月節有五六,經緯奉日使。兼并為六十,剛柔有表裹。

月以五日為一節,六節為一周,兼晝夜為六十,以配六十卦。晝剛夜柔,剛裹柔表。蓋六十四卦,除乾、坤、坎、離為爐電丹藥所用以為火候者,止六十卦也。

朔旦《屯》直事,至暮《蒙》當受。晝夜各一卦,用之如次序。

此六十卦之几例。一月而一周,蓋逐日用功時刻之早晚也。

《既》《未》至晦爽,終則復更始。日辰為期度,動靜有早晚。

《既》《未》謂晦日之卦;朝《既濟》,暮2《未濟》也。爽謂生明之時。

春夏據內體,從子到辰巳。秋冬當外用,自午訖戌亥。

春夏謂朝,秋冬謂暮。內體謂前卦,外用謂後卦。此亦六十卦之几例。後篇《屯》以子、申,《蒙》用寅、戌,乃以納甲之法盡發之。大率一日所用,子、午、卯、酉四時而已。

賞罰應春秋,昏明順寒暑。爻辭有仁義,隨時發喜怒。如是應四時,五行得其序。

此言朝暮用功有不同之處,未詳其說。

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天地者,乾坤也。設位者,列陰陽配合之位也。《易》謂坎、離。坎、離者,乾、坤二用。

此引《易》而釋之以明乾、坤、坎、離之用,言乾上而坤下,離降而坎升也。乾、坤二用,謂乾用九,坤用六也?九老陽六老陰也。

二用無爻位周流行六虛。往來既不上下亦元常。幽潛淪匿,升降於中。包囊萬物,為道紀綱。以無制有,器用者空。故推消息,坎離沒亡。乾、坤二卦六爻,九、用九、用六元定位。六各有定位而六爻之九、六,即此九、六之周流升降也。之法,乾納甲、壬,坤納乙、癸庚,巽納辛升降也。知器有形艮納丙,兌納丁位3。而坎納戊蓋六卦之陰陽,離納己,故以此之元,唯納甲震納,皆有定無定位。即坎、離中爻之周流制彼之有;而其用乃在其形之空處。蓋用《老子》所謂涎壇4以為器元,有器之用之語也。消息之息,歷震、兌而極於乾;當其謂自坤自乾而消,歷巽、艮而極於坤也。沒亡.無位也。後章用九翩翩,為《易》宗祖一節,亦是此意也。

朱子曰:或問《參同》本是《龍虎上經》,果否?日:不然。蓋是後人見伯陽傳有《龍虎上經》一句,遂偽作此經。大槃皆是槃括《參同》之語而為之也。其問有說錯了處,如二用云者,用九、用六,九、六亦坎離也。六虛者,即乾、坤之初、二、三、四、五、上六爻位也。言二用雖元爻位,而常周流乎乾、坤六爻之問,猶人之精氣,上下周流乎一身而元定所也。《龍虎經》卻錯說作虛危去,蓋討頭不見,牽合一字來說。

按:彭氏以為魏公得《古文龍虎經》而誤《參同契》。朱子以為經乃後人偽作。今考《參同契》中有古文記龍虎之文,往往古有其文,如《火記》之類,特恐非今所傅者耳。鮑氏云:此乃《三墳書》《狐首經》之比,未可知也。又按:《金碧古文龍虎上經》,差簡於《參同契》,然其語次布置,與《契》不甚相遠而加整焉。末云《火記》不虛作,亦《契》中語也。然則《火記》又《參同》之所自出與。

言不苟造,論不虛生。引驗見幼,校度5神明。推類結字,原理為徵。坎戊月精,離己日光。日月為易,剛柔相當。土王四季,羅絡始終。青赤白黑,各居一方。皆稟中宮,戊己之功。

此亦造字之法,明坎月離日之合而為易也。蓋坎戊離己,皆居中官土位。而四方四行,皆稟其氣。

《易》者,象也。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窮神以知化,陽往則陰來。輻賡而輪轉,出入更卷舒。

此總明日月為易之意。下乃詳言其法,與一月之火候。

晦至朔旦,震來受符。當斯之時,天地媾其精,日月相撢持。雄陽播玄施,雌陰化黃包。混沌相交接,權輿樹根基。經營養鄞鄂,凝神以成軀。眾夫蹈以出。蠕動莫不由。於是,仲尼贊洪濛,乾坤德洞虛。稽古稱元皇,《關維》建始初。冠婚氣相紐,元年乃芽滋。聖人不虛生,上觀顯天符。天符有進退,訕信以應時。

此書之法,以一月為六節,分屬六卦:震一,兌二,乾三,巽四,艮五,坤六。每五日為一節,故言朔日一則震始用事,而為日月陰陽交感之初。於是加修鍊之功,如聖人之作六經,皆有所托始也。此實一篇之要言。而雄陽播玄施,雌陰化黃包,又一節之要處。他皆以明此耳。故《易》統天心,《復》卦建始萌。長子繼父體,因母立兆基。消息應鍾律,升降據斗樞。

此又以一月為十二節,以《復》、《臨》、《泰》、《壯》、《央》、《乾》、《娠》、《逐》、《否》、《觀》、《剝》、《坤》為序,每二日半為一節。《復》即前六節震卦之內體也。長子,震也。父,乾也。母,坤也。下章云朔日一為復。

三日出為爽,震受庚西方。八日兌受丁,上弦平如繩。十五乾體就,盛滿甲束方。

三日,第一節之中,月生明之時也,蓋始受一陽之光,而昏見於西方庚地也。八日,第二節之中,月上弦之時,蓋受二陽之光,而昏見於南方丁地也。十五日,第三節之中,月既望之時,全受日光盛滿,而昏見於束方之甲地也。

蟾蛛與兔魄,日月氣雙明。蟾賒胝卦節兔者吐生光。

此言望夕之月全受日光。而借蟾為瞻,借兔為吐也。

七八道已訖,屈折低下降。十六轉受統,巽辛見平明。艮直於丙南,下弦二十三。坤乙三十日,束北喪其明6。節盡相禪與,繼體復生龍。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終。

七八,謂十五日也。十六日,謂第四節之始也。始生下一陰為巽而成魄,以平旦而沒於西方辛地也。一一十三日,第五節之中,復生中一陰為艮而下弦,以平日一而沒於南方丙地也。三十日,第六節之終,全變三陽而光盡體伏於束北,借《易》朋字作明字也。一月六節既盡,而禪於後月。長子繼父,復生震卦。壬配甲,癸配乙,皆屬乾、坤,括十日之始終。自晦至朔旦,至此一月之火候也。

朱子曰:一息之問,便有晦朔弦望。上弦者,氣之方息,自上而下也。下弦者,氣之方·消,自下而上也。望者,氣之盈也,日沈于下而月圓于上也。晦朔之問,日月之合乎上,所謂舉水以滅火,金來歸性初之類是也。七八數十五,九六亦相應。四者合三十,陽氣索滅藏。

索,盡也。

八卦列布曜,運\移不失中。玄精眇難飢,推度效符證。居則觀其象,準擬其形容。立表以為範,占候定吉凶。發號順時令,勿失爻動時。上察河圖文,下序地形流。中稽於人情,參同考三才。動則循卦節,靜則因《象》辭。乾坤用施行,天下然後治。

此用乾坤用九,天下治也之語上言乾坤用,即用九用六也。治或作理,蓋避唐諱。此下至國元害道,皆以國政為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