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侵阴,昼侵夜,是以在地也。合之为一百五十二阳,一百一十二阴也。阳去乾之策,阴去坎之策,得一百四十六阳,一百八阴,为用数之用也。阳三十六,三之为一百八;阴三十六,三之为一百八。三阳三阴,阴阳各半也。阳有余分之一为三十六,合之为一百四十六阳,一百八阴也。故体数之用二百七十,而实用者三百六十四,用数之用二百五十二也。

卦有六十四而用止乎三十六,爻有三百八十四而用止乎二百一十六也。六十四分而为二百五十六,是以一卦去其初、上之爻,亦二百五十六也,此生物之数也。故离坎为生物之主,以离四阳、坎四阴,故生物者必四也。阳一百一十二,阴一百一十二,去其离坎之爻则二百一十六也。阴阳之四十共为二百五十六也。

是以八卦用六爻,乾坤主之也。六爻用四位,离坎主之也。故天之昏晓不生物,而日中生物,地之南北不生物,而中央生物也。体数何为者也?生物者也。用数何为者也?运行者也。运行者天也,生物者地也。天以独运,故以用数自相乘,而以用数之用为生物之时也。地偶而生,故以体数之用,阳乘阴为生物之数也。

天数三,故六六而又六之,是以乾之策二百一十六也。地数两,故十二而十二之,是以坤之策百四十有四也。乾用九,故三其八为二十四,而九之亦二百一十有六,两其八为十六,而九之亦百四十有四也。坤用六,故三其十二为三十六,而六之亦二百一十有六也,两其十二为二十四,而六之亦百四十有四也。

坤以十二之三,十六之四,六之一与半,为乾之余分,则乾得二百五十二,坤得一百八也。

阳四卦十二爻,八阳四阴,以三十六乘其阳,以二十四乘其阴,则三百八十四也。

体有三百八十四而用止于三百六十,何也?以乾、坤、坎、离之不用也。乾、坤、坎、离之不用,何也?乾、坤、坎、离之不用所以成三百六十之用也。故万物变易而四者不变也,夫惟不变,是以能变也。用止于三百六十而有三百六十六,何也?数之盈也。数之盈则何用也?乾之全用也。乾、坤不用,则坎、离用半也。乾全用者,何也?阳主盈也。乾坤不用者,何也?独阳不生,寡阴不成也。离、坎用半,何也?离东坎西,当阴阳之半,为春秋昼夜之门也。或用乾,或用离、坎,何也?主阳而言之,故用乾也,主赢分而言之,则阳侵阴,昼侵夜,故用离、坎也。阳主赢,故乾全用也。阴主虚,故坤全不用也。阳侵阴,阴侵阳,故离、坎用半也。是以天之南全见而北全不见,东西各半也。离、坎,阴阳之限也,故离当寅,坎当申,而数常逾之者,盖阴阳之溢也。然用数不过乎寅,交数不过乎申。乾四十八而四分之,一分为阴所克,坤四十八而四分之,一分为所克之阳也。故乾得三十六,而坤得十二也。阳主进,是以进之为三百六十日;阴主消,是以十二月消十二日也。

顺数之,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逆数之,震一,离兑二,乾三,巽四,坎艮五,坤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