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去海嶽之封。

上平日持身之道,無優伶近狎之失,酣歌夜飲之歡,正宮無自縱之權,妃嬪無專寵之幸,自以乾清宮為正寢,后妃宮院各有其所,每夕進御有序。或有浮詞之婦,察其言非,即加詰責,故宮無妬忌之女,其外戚亦循理畏法,無敢恃寵以病民。寺人之徒,惟給事掃除之役。凡古昔所深患者,皆絕無之。

上每有識記書札,(「上每有識記書札」,「札」原作「禮」,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勝朝遺事初編本改。)輒命皇后藏之,倉卒取視,後即於囊中出而進之,未嘗脫誤。凡進上御膳,后必躬自省視。宮人請曰:「宮中人眾,可無煩聖體。」后曰:「吾固知宮中有人,但婦人事夫,不可不謹,膳饈上進,不可不潔,脫有不至,汝輩受責,吾心豈安?吾所以為此者,一以敬上而不敢忽,一以保汝輩免於責也。豈謂無人耶?」宮人聞之,莫不感悅。

右嚴宮閫之法。

二年春正月,上敕中書省臣曰:「元末政亂,禍及生靈。朕倡義臨濠,以全鄉曲,繼率英賢渡大江,遂西取武昌,東定姑蘇,北下中原,南平閩廣,越十有六載,始克混一。

每念諸將相從,捐軀戮力,開拓疆宇,有共事而不覩其成,建功而未食其報,追思前勞,痛切朕懷。人孰無死,死而不朽,乃為可貴。若諸將者,生建忠勇之節,死有無窮之榮,身雖歿而名永不磨矣。其命有司立功臣廟於鷄鳴山下,序其封爵,為像以奉祀之。」

又嘗敕禮部官曰:「自古忠臣義士舍生而取義者,身歿而名存,有以垂訓於天下後世。若元右丞余闕守安慶,屹然當南北之衡,援絕力窮,舉家節義凜然。

又若江州總管李黼,(「又若江州總管李黼」,「黼」原作「甫」,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清勝朝遺事初編本改。)身守孤城,力抗強敵,臨死,義與闕同轍。自昔忠臣義士必見褒崇於後代,蓋以勵風教也。宜令有司建祠,肖像祀之。」

右厲忠節之訓。

監察御史高原侃言:「京師人民,循習元氏舊俗,凡有喪葬,設宴會親友作樂娛尸,惟較酒殽厚薄,無哀戚之情,流俗之壞至此甚,非所以為治。且京師者,天下之本,萬民之所取,則一事非禮,則海內之人轉相視效。弊可勝言。

况送終禮之大者,不可不謹。乞禁止以厚風化。」上是其言,乃詔禮官定官民喪服之制。

上以唐、宋皆有成律斷獄,惟元不倣古制,取一時所行之事以為條格,且比例太繁,胥吏因之,易為奸弊,以出入人罪。故自平武昌以來,即議定律。

後臺諫既立,遂命左丞相李善長、學士陶安等詳定,而痛革舊例之繁。

右剗積歲之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