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易其居,迂其途,使民不得慮。

帥與之登高,去其梯;帥與之深入諸侯之地,發其機。若驅群羊,驅而往,驅而來,

莫知所之。

(曹操曰:一其心也。)

聚三軍之眾,投之於險,此謂將軍之事也。

(曹操曰:險,難也。)

九地之變,屈伸之利,人情之理,不可不察也。

(曹操曰:人情見利而進,遭害而退。)

凡為客:深則專,淺\則散。去國越境而師者,絕地也。四徹者,衢地也。入深者,重

地也;入淺\者,輕地也。背固前隘者,圍地也;背固前敵者,死地也。無所往者,窮地也。是故,散地,吾將一其志。

輕地,吾將使之僂。

(曹操曰:使相交屬。)

爭地,吾將使不留。

(曹操曰:地利在前,當速進其後也。)

交地,吾將固其結。衢地,吾將謹其恃。重地,吾將趨其後。

(曹操曰:掠彼也。)(按:一作「重地,吾將繼其食」,故曹操有此注。)

覆地,吾將進其途。

(曹操曰:疾過也。)

圍地,吾將塞其闕。

(曹操曰:以一其心也。)

死地,吾將示之以不活。

(曹操曰:勵士心也。)

故諸侯之情,殆則禦,

(曹操曰:相持禦也。)

不得已則鬥,

(曹操曰:勢有不得已也。)

過則從。

(曹操曰:陷之甚過,則從計也。)

是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預交;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行軍;不用

鄉導者,不能得地利。

(曹操曰:上已陳此三事,而復云者,力惡不能用兵,故復言也。)

四五者,一不知,非王霸之兵也。

(曹操曰:四五者,謂九地之利害。或曰:上四五事也。)

彼王霸之兵:伐大國,則其眾不得聚;威加於敵,則其交不得合。

是故,不養天下之交,不事天下之權;伸己之私,威加於敵:

(曹操曰:交者,不結成天下諸侯之權也,絕天下之交,奪天下之權,故威得伸而自私。)

故國可拔也,城可隳也。

(曹操曰:言軍法令不豫施懸之,《司馬法》曰:「見敵作誓,瞻功作賞。」

無法之賞,無政之令。犯三軍之眾,若使一人:

(曹操曰:犯,用也。言明賞罰,雖用眾,若使一人也。)

犯之以事,勿告以言;

(曹操曰:兵尚詐。)

犯之以害,勿告以利。

(曹操曰:勿使知害。)

投之亡地然後存,陷之死地然後生。

(曹操曰:必殊死戰,或在死亡之地,亦有敗者。孫臏曰:「兵恐不投之死地也。」)

夫眾陷於害,然後能為敗為勝。故為兵之事,在順詳敵之意,

(曹操曰:佯,愚也。或曰:彼欲進,設伏而退;彼欲去,開而擊之。)

并力一向,千里殺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