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本鄭氏周易》三卷,國朝恵棟編。棟字定宇,長洲人。初王應麟輯鄭元易註一卷,其後人附刻玉海之末,雖殘章斷句,尚頗見漢學之崖畧。於經籍頗為有功,然皆不著所出之書,又次序先後間與經文不應,亦有遺漏未載者。棟因其舊本重為補正,凡應麟書所已載者,一一考求原本,註其出自某書。明其信而有徴,極為詳。核其次序先後,亦悉從經文,釐定復搜採羣籍。上經補二十八條,下經補十六條,繋辭傳補十四條,説卦傳補二十二條,序卦傳補七條,雜卦傳補五條。移應麟所附易贊一篇於卷端,刪去所引諸經正義論互卦者八條,而别據元周禮臣太師註作十二月爻辰圖,據元月令註作爻辰所值二十八宿圖附於卷末。以駁朱震漢上易傳之誤。雖因人成事,而考核精宻實勝原書。應麟固鄭氏之功臣,棟之是編,亦可謂王氏之功臣矣。

鄭氏周易贊

易之為名也,一言而函三義。簡易一也、變易二也、不易三也。故繋辭云:乾坤其易之緼耶。又曰:易之門户耶。又曰:夫乾確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簡矣,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此言其易簡之法則也。又曰:其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此言從一作順時變易,出入移動者也。又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髙以陳貴賤位矣,動静有常剛柔斷矣。此言張設布列,不易者也。據兹三義,而説易之道廣矣,大矣。

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

二于三才為地道,地上即田,故稱田也集解。九二利見九五之大人正義。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无咎。

三于三才為人道,有乾徳而在人道,君子之象集解。惕,懼也釋文。

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五于三才為天道,天者清明无形,而龍在焉。飛之象集解。

上九亢龍有悔

堯之末年,四凶在朝,是以有悔。未大凶也正義。

用九,見羣龍无首,吉。

六爻皆體乾一作龍,羣龍之象也。舜既受道道一作禪,禹與稷、契咎繇之屬,並在于朝後漢郎顗傳注,班固傳注。

萬物資始乃統天。

資,取也。統,本也釋文。

大人造也造,徂早反。

造,為也釋文。

文言傳附。

君子體仁,足以長人。

體,生也文選二十四。

不成名釋文。

當隠之時,以從世俗。不自殊異,无所成名也集解。

確乎其不可拔。

確,堅髙之貌。拔,移也釋文。

閑邪以存其誠\通晁氏云。

君子進徳,脩業及時,故无咎同上。

聖人作。

作,起也釋文。

亢龍有悔,窮志災也同上。

利貞者,情性也漢上易,晁氏同。

乾始而以美利,利天下晁氏云。



履霜堅氷至。

履,讀為禮釋文。

馴致其道。

馴,從也釋文。

六二,直方。

直也,方也,地之性。此爻得中氣,而在地上,自然之性,廣生萬物,故生動直而且方禮記深衣正義。

龍戰于野。

聖人喻龍,君子喻蛇儀禮注蛇龍君子之類。

必有餘殃。

殃,禍惡也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