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考正古方权量说

属性:古方自《灵》、《素》至《十金》、《外台》,所集汉、晋、宋、齐诸名方,凡云一两者,以今之七分六厘准之。凡云一

升者,以今之六勺七抄准之。谨考定如左。

凡古方权量,皆赵于律,黄帝律尺九寸,夏尺则加一寸而为十寸,今木工之曲尺是也。

唐孙真人《千金方》论述针穴分寸云∶“其尺用夏家古尺,司马法六尺为步,今江、淮、吴、越所用八寸小尺是也。”

据此知即今曲尺无疑,知此尺即黄帝律尺寸者,以药升之龠积与尺度考得之,详见《律学净闻》。

以曲尺之寸度作方径一寸六分,上下相等,深七分八厘强,共积二千分,即古药升之容积。

《千金》论“药升方作上径一寸,下径六分,深八分。”当作上下径一寸六分,深八分弱。按《管子》云∶“釜不

得为侈”,且计其容积,仅五百廿二分,不应如此之小,故知传写之误也。升口自乘得二百五十六分,以深七分八厘强

乘之,得二千分为容积,云深八分者,举成数言之也。

药升一升,容黄钟两龠之实。以黍二百四十粒为一两,但黍之重,今无可考。根据《千金》论蜜一斤,得药升七

合,及《灵台仪象志》,水与蜜同积异重之比例,若二十与廿九,而次第以准测之,古一两,今七分六厘也。

古律龠容一千二百八十黍,《千金》论“一撮者,四刀圭也(六十四黍为圭,半之为一刀圭)。十撮为一勺,(勺即

龠也),两勺为一合”(“合”为“升”字之误,一升共二千五百六十黍也)。李时珍沿两勺为一合之误,更增十合为一升,

则误以传误矣,幸《千金》及《外台》原文,俱无此五字可证。

黍一稃二米,用以量龠,取基圆滑而齐(见《考工记》轮人条下注疏中)。自刘歆变乱古法,置用,前明郑世

于特觅黍,权以今平,每龠一千二百粒,重三钱,未足为训也(郑世子《乐书》穿凿附会,其云黍权黍量尽属臆断,

张介宾采入《类经图翼》,殊误后人也)。

知二百四十黍为一两者,《千金》云∶“十黍为一铢(《图翼》谓十黍当作百黍者,非也)。六铢为一分,四分为一两,

十六两为一斤,此则神农之秤也。”

考正古权之法,先作药升满曲尺二千分,中容井水,秤重一两二钱,而推得其同积异重之比例,假如水与蜜各贮一

盏中,容积相等,而水轻蜜重,水若二十两,则蜜必二十九两,以此推算,一药升之水重一两二钱者,则一药升之蜜必

一两七钱四分明矣。

以三率明之∶

水二十,蜜二十九,水一两二钱,相乘得数三十四两八钱,以第一率之二十为法除之,得第四次一两七钱四分。蜜

一两七钱四分。

既得蜜一药升之重,以三率重测之,如法乘除,得蜜七合之重。

药升一升,蜜今重一两七钱四分,药升七合,蜜今重一两二钱一分八厘。

夫此七合之蜜,今重一两二钱一分八厘者,即古蜜十六两之数也,根据上法重测之,得古一两,今若干之数。

古十六两,今重一两二钱一分八厘;古一两,今重七分六厘强。

以古方参之∶

麻黄汤,麻黄三两(准今二钱三分),分三服,中病即止(每服止七分六厘)。

小柴胡汤,柴胡八两(准今六钱),分三服。(每服止二钱)。

承气汤,大黄四两(准今三钱),分再服,中病即止(每服止一钱半)。

白虎汤,石膏一斤(准今一两二钱)。分三服(每服止四钱)。

药升之容积二千分,以今仓斛之积寸推之,古一升,今六勺七抄也。

立方算法,满千分为一寸,曾以仓斛计之,合曲尺之寸度,积一千四百九十七寸为今五斗,则知曲尺二寸,为六勺

七抄。

以古方参之∶

半夏秫米汤,半夏五合(准今三勺三抄半),秫米一升(准今六勺七抄),甘澜水五升(准今三合三勺),煎取升半(准

今一合),分三次,每服饮一小杯(杯如杯饮,约可手掬,今比此尤小,故曰小杯)。

四逆散,每服方寸匕(准今一钱),其泄利下重者,加薤白一升煎服(末药少而一升之薤,其少亦可知)。

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根据曲尺之寸度为之。钱匕者,以五铢钱为之,开元钱亦同。皆抄散取不落为度。

古人用散药,以刀圭抄取之,匕亦刀圭之意也。准前论一刀圭为三十二黍,方寸匕者,十刀圭也。立方一寸积千分

三除之,得三百三十三分为方一寸匕之实,容三百二十黍,准今一钱(药性轻重不等,今但就黍计之,以得其大概)。

《千金》论“钱匕者,以大钱上全抄之;若云半钱匕者,则是一“钱抄取半边耳,井用五铢钱也。钱五匕者,今五

铢钱边五字者以抄之,亦令不落为度。”按五铢钱与开元钱径相同,准曲尺九分,其幂六十三分,以九分乘之,得五百六

十七分,三除之,得一百八十九分为一钱匕之实。乃以三百三十三分为首率,重一钱为次率,一百八十九分为三率,得

重五分六厘为四率,是一钱匕之重也。半钱匕者,准今二分八厘;钱五匕者,准今一分四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