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想要一条无穷无尽的路

晚上放学的时候,花旗本习惯早早回家做饭,忽然想到周正廷已经上学了,于是静下心来,坐在位子上做起了卷子。教室里还留着零星一些打扫卫生的同学,落日在玻璃窗外沉沦,天地被昏暗的红光笼罩,桌椅倒影被拉得长长的,教室如同一大片寂寂无声的静海。最后,连空气都沉寂下来,只是偶尔传来值日同学间的窃窃私语,那笑语也如碎光一般,一晃眼就不见了。

花旗的头脑一片澄清,卷子做得飞快,偶尔哗啦一翻,一面又完成了。“花旗我们走咯!”她闻言抬头,几个做完值日的同学在教室门口朝她挥挥手,她们的头发和脸蛋被余晖映得闪闪发光,显得格外亲切,花旗冲她们笑着,忽然觉得这个世界有点可爱。

周正廷站在门外探着大半个身子往里看,高三(2)班的教室空空荡荡,唯有花旗孤身一人低头坐在中间,周围的课桌反射着沉沉的夕阳的光辉,一片片连接成镜的海洋,她身处其中,显得分外渺小。她显然没有注意到门外的他,只是低头全神贯注地写着卷子,偶尔不经意地撩起垂下的发丝。周正廷静静看着她,不想打扰到她,他对这样的花旗感到陌生,她在他的面前是娇俏的赖皮的,常常爱开玩笑,还动不动就哭,而坐在教室里的她眉头紧锁,脊背挺得笔直,脸上没有一点表情,显出几分冷峻的神色。他第一次觉得,她是比他大上两岁的学姐,是一个真正的高三学生,全身心只为高考而存在。那种冷冷的距离感再一次涌上周正廷的心头。

待理综试卷做完,花旗才真正全身心地放松,长长舒了一口气,伸了个懒腰。在她抬头的瞬间,忽然看到周正廷就站在教室门口,她一下子激动得站了起来,椅子“砰”的一声被撞到后面,吓了周正廷一跳,他拍拍胸口朗声说道:“你干嘛?想吓死我啊?”

花旗一下子笑得眼睛都找不到了,兴冲冲地问他:“你在等我啊?”

周正廷看着花旗那么高兴的样子,真怀疑刚刚如机器人一样冷静地计算各种公式原理的女孩是不是她,而令她如此高兴的人就是他,想到这里,他无论如何都做不到像以往那样,言不由衷地说些讽刺的话。所以他脸上慢慢浮现笑容,用力点了点头:“是啊!”

花旗早已草草地收拾起课本文具,往书包里一塞,朝周正廷的方向跑了过来。

两个人在空荡荡的走廊里并排走着,举目眺望远方,唯有稀稀拉拉几个黑暗的人影,已经很晚了,整个校园如同寂静的废墟。

周正廷顺手帮花旗拎了一大袋资料,随口问道:“你们作业特别多吗?我看你一个人做到那么晚还不回去。”

“你脚又没完全好,别提这个!”花旗往周正廷手里一抢,他早将袋子高高举起,逗弄似的不让花旗够着,一边笑道:“就你这么小小的个子也提得起这个吗?”

花旗虎起脸,不满地说道:“不要看不起学姐,经过各科作业洗礼的学姐已经生物进化了!”

周正廷“哟”了一声,又说:“那连袋子也够不着啊,看来进化得还不够本呀!”花旗不言不语,忽然一下从后面抢过袋子,抱在胸口,得意洋洋:“不许抢!抢了你就是流氓!”

周正廷瞥一眼她的胸口,乐不可支地狂笑:“你有没有搞错啊!”

花旗脸微微红了,狠狠瞪了周正廷一眼,他努力忍住笑,继续说道:“上帝证明,我一点都不想抢!”说完,还作投降状高举双手,歪歪头看着她。

花旗也忍不住笑了,笑着把袋子一把扔向他:“你这么想拎,我就成全你了!”

两个人嘻嘻哈哈,你一言我一语,慢慢走出了校门。

花旗觉得黄昏里的小世界美好极了,世间万物都朦朦胧胧的模样,仿佛即将睡去,每一样事物都在夕阳的抚摸下变得温柔可爱,失去了白日里的棱角。她可以安全地躲藏在影影绰绰的昏暗里,做白天不敢做的一切,比如和周正廷肩并肩一起回家,就这么走在他身边,听着他的呼吸和心跳都近在咫尺。她的心融化成很小很小的一块,只够装下一个周正廷,她在这个黄昏变成了世界上最知足的人,好不奢求更多,只要他像现在走在她的身边,她就心满意足了。

她和周正廷抱怨高三的机械生活,周正廷取笑她做题时如灭绝师太一样,痛下杀手。她很容易被周正廷逗笑,想象自己满目肃杀的模样,想着回家看看镜子观察一番,她又想,高三哪有人能做闲云野鹤的黄药师呢?每个人都如武林高手处在武林大会推选盟主的前夕,卯足了劲头只为那背水一战。这种话对着才刚刚高一的周正廷怎么讲呢?他还有两年时间可供他大把挥霍,他可以毫不在意地逃课、睡觉、不写作业,也可以在篮球场上拼杀,享受着一大票女孩狂热的追捧和崇拜,然而花旗不可以。

她默默地想,只要过了高考就好,那时她可以从从容容地舒展身体,义无反顾地与现在的家庭分离,在某个谁也不知道的、全新的世界里好好地散步,不必像现在这样,即使和周正廷慢慢走着,心里也如万千野马驱赶在身后,催促她回家做题做题做题。

花旗最喜欢的就是散步。小时候花伦会带着她在家周围瞎溜达,不挑地点不挑时间,什么时候兴致来了,哪怕手里正提着大包小包急匆匆地往家赶,他也会突然兴致勃勃地对她说:“旗旗,爸爸和你来散步吧!”花旗听了总是很高兴的,散步意味着可以慢慢走,花伦并不会牵住她的手,也不拘她往哪里走,通常是她蹦蹦跳跳地闲不住腿脚,一时就跑进了一个岔路里,花伦跟在她身后不紧不慢地走着,保持着原来的速度。有时走在寂静无人的公园里,路过的空秋千架被雨后的水滴打湿,一点点往下滴水,有时走过人声鼎沸的大街,服装店外大大的橱窗尽是华美的衣裳,令小小的花旗看得转不动眼睛。在花旗的心目中,散步的每一天都是太阳和煦的好天气。

后来渐渐长大了,这样散步的机会就少了,花旗要上小学,上中学,要上课外辅导班,要咿咿呀呀地读英语,要压着腿学舞蹈,还要忍受乔凤娇的唠唠叨叨。她已经过了二十多的美丽青春,她的腰肢不再轻盈柔软,横生出几道肥肉,她的嘴里少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童话故事,多了一些唠叨,一些抱怨。于是日子不紧不慢地过,她在渐渐堆积的家务琐事和中年妇女的攀比中终于变得面目可憎。

花旗其实不恨乔凤娇,她年轻时如这个名字一样,是真正的美人,眉目间满是青涩与娇憨,浓密睫毛栖落在眼皮上,少女味十足,她像一团未醒的轻梦,让人不忍打扰。而花旗就远远不及她的美貌,她只遗传到她小巧的脸型和滑腻的好皮肤,眉眼凌厉毫不温柔,眼尾上挑也毫无她的满腔脉脉含情。

乔凤娇年轻时的女伴,个个不及她的姿色,各路男生如众星拱月一般围绕着她,一时间风头无二。她洋洋得意地享受女孩的嫉妒,男孩的追捧,乱花几乎迷了双眼。最后谁也料不到她选择了花伦,花伦在一众写诗作画、家底厚实、英俊潇洒的男孩面前毫无优势,他像处于暴风圈的外围,没有投入过多的热情去追捧一颗高高在上的明星。乔凤娇对他示好时,他也是那么淡淡的,像一切不过如此,丝毫不值得浪费他的情绪一般。最后她带着爱意与恨意嫁给他,她自己也不知道到底哪一种更占上风。

最后,昔日美人终于如风干的鲜花凋零在枝头,当过去无法与她比肩的女伴们一个个养尊处优,伸出保养得当、几乎找不到毛孔的白皙手腕对她大秀巴黎新一季的满天星手链时,她眼里的最后一道光芒终于熄灭了。

从此她只是被岁月焚烧的灰烬,专门往花伦和花旗,这两个最亲近的人身上扬去。她时刻唠叨,像是身处暮年的老太太,希望用堆砌的各种废话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她对花旗的爱燃烧殆尽,仿佛觉得花旗就是偷走她青春的原罪,总是从嘴里源源不绝地吐出恶毒的字眼打击她的快乐她的自尊,当花伦只对着小小的花旗微笑而冷淡一张脸对她的时候,她更是恨意丛生,四处寻着微小的错处折磨花旗。

她终于变成了一个满脸刻薄、皮松肉垮的中年妇女,满头粗糙的黄色卷发,一拉衣袖,露出壮硕的粗黑胳膊。她极其偏执,生活中少有令她满意的东西,那么多年她只学会了抱怨。

起初花旗恨她,恨了很多年,仇恨使她的眼睛闪闪发亮,如黑夜里饥饿的小狼。小时候的她非常害怕这样的乔凤娇,她揣测她的心思,努力迎合她,只为了她能多笑一笑,令房间里凝结的空气裂开一道缝隙让她透透气。最后她付出了她的自由和尊严,换来的是极其敏感的自尊心和扭曲消极的心态,她没有自信,从不积极乐观,从不相信别人,如果连最亲的人也是如此,她已不愿再相信世上会有其他人毫无理由地爱她,对她付出宝贵的真心。

后来她漠视她,乔凤娇的一切打击如同撞击在软绵绵的棉花上,毫无着力感,她只是花旗心中飞过的一只苍蝇,不值得她停留一眼。

再后来,她遇到了程沭。

最后,她终于知道被人珍爱着、疼惜着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她可怜乔凤娇,数十年的婚姻生活从未给过她这种感觉,所以她才会变成这个自己也从未喜欢过的、全然陌生的模样。她已经不恨她了,有时爱她,这种爱很畸形,她将爱偷偷掩埋在对她的抱怨和漠视中,只肯在黑夜展示给自己一个人看。

在如血的夕阳里,这条回家的路仿佛永远走不到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