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夏天多雨,坏事毗连成串。

焦虑、彷徨、胆怯、紧张、无奈,结实地捆绑一起。我是谁,已逐渐被社会和熟人遗忘。突然有一天我被人无意间从垃圾堆里掘出,我措手不及,诚惶诚恐。

有天夜里,我刚躺下,门锁哗啦响动,毛毛狂叫不止。我紧张地坐起,心想,莫非毛毛又发现了什么?夜半三更的最好不要发现什么。我合掌祈祷。有句话说该来的躲不过,该走的唤不回。

可怕的事情如期而至,有人正在撬门别锁。我壮着胆子靠近门旁开始胡说八道,毛毛拿菜刀过来,要那把刚磨过的。你个死鬼,家里来贼了还猪睡?

“你个死鬼”是下班时路过一家门口,里面的妇人骂丈夫的话,情急下我给照搬过来。

我的胡诌八扯果然有效果,外面的门锁不再响动,我大着胆打开房门,想探视下到底是什么东西作怪。门被我用力耸开。耸门,是为了给自己壮胆压惊。

门外,有个阴影倏地坐进轿车。借着路灯,我看清那是新款奔驰。这地方很少有高级轿车经过,何况是夜半三更?真是里外见鬼,掉鬼窝了。除了那辆轿车疾驶而过,连个铜版大的活物都看不见。时至深夜,连鸟都在沉睡,岂能觅到人迹?鬼,一定是鬼。我啪地关上外门,毛毛正警惕地四下巡视,见我进来,呼啸着往我身上扑,随即它嘴巴死死牵住我的裤脚。我没吆喝它,我知道毛毛一定又发现了什么状况。它那永远灵犀的狗鼻子以惊人的敏锐时刻侦察搜寻这间屋子。这间屋子直白得不能再直白,什么跟什么一目了然,没有什么东西能隐匿住。

除非有地道和隐墙。

想到此,我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要是果真有那些猫三狗四勾当,我今后的日子如何过下去?

紧张能使人变成绝对的疯子,我似乎看到墙壁裂口、地面移动,屋子里所有的暗角都缓缓张开嘴巴,随时都可能吞噬我和毛毛。我的眼睛满是黑暗,所见事物自然黑暗。黑夜给了我黑暗的眼睛,我用它寻觅光明。这是一个诗人抽象的哲理寓言,如今用在我身上算是贴切。

毛毛依然耸毛吼叫,它忽而奔前忽而窜后,到处紧密嗅着。我顿生探秘欲。

那晚,我和毛毛折腾到三更邻家鸡鸣才肯罢休。

我用菜刀背猛击墙壁和地面,无论敲哪里,都感到空落不踏实,就是无法找到切入点。

幸亏第二天休息。商场休息日是轮班串休,和公务员完全不同,不是固定的双休日。

我和毛毛一觉睡到上午十点,肚子饿,做了点面条,给毛毛分点,我吃了整整一大碗。毛毛经过艰辛的流浪,已经不再娇口,只要饿了,只要是吃食,它都毫不客气地吃掉,吃相饕餮。应该说除了它那身漂亮狗毛和大而亮的狗眼依旧气质不凡,行动方面非常庸俗,诸如大口饕餮,大声吼叫,随地大小便等不良习性。

过水面,鸡蛋柿子卤。

毛毛吃得津津有味,惹人顿生怜悯。

毛毛是个名贵狗种,一般都很娇气,挑食得很,我这类人家根本养不起。毛毛久经风雨洗礼后,完全忘记家族背景以及身家地位。就在半个月前,它还在吃同类的粪便。

生活是个魔术师,它会随时更改物种本性。

吃饱喝足,带上毛毛去遛街。毛毛自从和我生活一道,还没有自由自在遛过街。它整天憋闷在那个恐怖的屋子里充当福尔摩斯,门大氅,它也不肯出去。我猜想,它是腻烦曾经的流浪。它游遍了整面棚户区,哪个地方有啥存在,它都记忆犹新。锁门时什么东西挂了下衣角,低头一看是个钉子头,钉子半截嵌在靠近把手的门框上。

我找来锤子使劲钉下去,以免它再挂衣服。

无论怎样使劲,那钉子就是不肯落帽,顽固的蘑菇头始终以不败之势傲视我。我气急败坏地猛砸下去,甚至砸出火星,它依然故我在业已形成的诺亚方舟里。

太阳火辣,我戴上墨镜,沿街走下去。

毛毛一跛一颠地跟在后面,满马路射来目光。毛毛没在意,继续一跛一颠,还有些不卑不亢。

我清楚那些目光来自毛毛的跛脚,这个世界上的人有多么虚伪我最清楚,哪怕刚在家里干了下作事,出来依然人模狗样,假装傲视和清高,永远拿别人的错误抵消自己的丑陋。

繁华区街面宽阔,高楼耸立,商品展眼。我整天在商场上班,看惯了琳琅满目的各类商品。我绕过商店,迷瞪瞪来到一条食品街。那里各色小吃香喷喷扑过来,毛毛贪婪地伸出舌头。我给自己买了一斤麻团,给毛毛买了两根烤火腿。一共花掉二十三。这是个吉祥数。我和毛毛喜滋滋吃着,毛毛三两下吃光烤火腿,伸着舌头滋滋哇哇乱转圈。我知道他没吃足,又丢给它几个麻团。麻团外酥里嫩,果仁肉酱馅,咬一口满嘴香。

毛毛很快吃光,这次它很知趣没有滋滋哇哇。

街面繁华得令人眼晕,车辆蚁群般密密麻麻。过马路时我抱起毛毛,毛毛习惯自己走路,忽然给人抱在怀里,它显得极其不自在,抻着脖子左瞧右望,尾巴直摇晃。

它被拿到高处很紧张。

街面宽阔,忽略了我和毛毛,我们被车水马龙完全覆盖,再没惊异目光投向毛毛。各式各样的服装和长相来去匆匆,毛毛密集地眨巴着眼睛,那对乌溜溜的大眼不再够用。

天气好,阳光充足,心情自然舒展。

我和毛毛漫无边际、毫无目的地向前徜徉着,忽然一辆轿车停在身边。我以为自己挡了人家的路,抱起毛毛快速闪到路边。背后一双大手拍在肩上,我没怎么害怕,鬼肯定不会青天白日现身。我猛地回头,一个熟悉又陌生的面孔呈现眼前。我愣怔片刻,终于伸出手和早已等在那里的一双白得有些贫血的手相握。

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此人是我的初恋情人,也是我10个男人中的元老。按顺序,我可以称他A。A变化太大,无论着装还是作派全都脱胎换骨。A从前穿着特土,要不是长相拔粹,简直可以沦落垃圾。他是我大一的萌恋,我喜欢他傻呵呵的笑,以及笑出的小虎牙,还喜欢他吊儿郎当对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

最令我着迷的是他酷酷的长相,他有韩星的帅脸、日星的黑眸、美星的长腿、英星的白肤,总之,他着迷的地方很多,除了不爱上课,应该很完美。那时我认为大学生不必拘泥课时,应该卸下高考前的那些紧张,有效而充分地释放自己。我释放得太过火,才有了后来诸多不幸。

A不善于言辞,张口闭口骂娘,家里父母档次极其不够格。父亲是钢窗工,母亲是某工地管理员。这些状况都是日后发生那件事连带而出。我和A勾三搭四不久便同居一处。A那时很乖顺于我,我的第一次痛快而自然地给了他,随后我们各自脱离宿舍住在学校附近的小旅店。每月750元房费,父亲每月寄600元生活费,A每月800元。我们必须有人交纳房租,有人供给生活。A自告奋勇要求交纳房费,我自然得出去做事。

打小,我歌唱得就好,那是和父亲上山砍柴时练就的功夫。

父亲砍柴,我就反复咏唱在学校里学来的歌。

经狐朋狗友中的狐朋介绍,我去了本市一家名叫天天乐的夜总会。

那里的歌手简直可以称得上乱伦歌坛,干号。无调。差声。时有出现。那些阔佬根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刻意注意着每个漂亮脸蛋。要是脸蛋中意,他们就显得很贪婪,或大或小的眼睛露出色迷贪婪,其状难看又下作。我偷闲用手机拍了一个阔佬的色迷实况,打算拿回去给A看。

我很快得宠,成为夜总会的天之骄女。

我有着林黛玉的脸型,薛宝钗的大眼,王熙凤的嘴功,超女的形体。这些得天独厚的条件让我一次次获胜,一次次赢得钞票。有时一晚上能赚2000元。

丰厚的钞票,让我觉得钱的轻松。

我开始大手大脚,花销无所顾忌。

那时我交际圈几乎全是狐朋狗友,没一个贴边正规和正统。

在A身上我更是放纵花销,钱越挣越多,我早已忘记乡下的父亲,难怪乡邻裸现鄙视目光。我给A买高档服装的时候根本忘记辛苦养育我的父亲。父亲节也没想起父亲,尽管大家数遍吵嚷父亲节哪天,我依然淡漠,仿佛压根不存在什么父亲。现在想起来连骨头都隐隐疼痛。

A是我堕落的源泉,我怎能和他握手?

我抽回被A握潮的手,冷漠地转身欲走。A显得很热情,兼并贪婪。

这是A向来已久的风格。

A有着不灭的火种,情愫咝咝冒火花,如果有引爆者,那火花就会迅速蔓延,形成星火燎原。这一点在我和他相处中露馅。他英俊,但很瘦,我给他取绰号叫猴子。他不爱听,借机拉起战火。那是我和他打得最激烈的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他抽了我嘴巴,我咬了他胳膊。我们就此撕扯一块,打得不可开交时,他忽然动情吻住我,撕扯我的外衣。那时他刚点完钞票,脏兮兮带绝对细菌的手摸向我。

我们言归于好的第三天,导员通知我补考。我不请愿,可必须去。毕竟自身受辖于学校管理。我没上几天课,自然地瓜去皮白薯一个,于是展开抄袭伎俩。监考是两个导员,睁只眼闭只眼,边唠扯家长里短边守望时间。

当时我无尚感激,而今我才明白那是种不负责的侵害。

回来的时候顺便打回两盒饭菜,启动门锁,开门进去。

我傻了眼。

A这死猴子正和一个俊美小妞混迹在床。

盒饭当啷落下,满地散着菜香。

那天还有排骨。

一块块香味十足的排骨东倒西歪在地面,我猛踩几脚,掉头走掉。从此和A形成路人。A找过我几次都被我严词拒绝,我正告他若是再骚扰我,我就考虑报警。

我们彻底分手,不久A疯狂地换情人,几乎每隔几日就有新人填充位置。

那时我也给自己重新寻觅到恋爱新人,也就是B。

和B相处完全出自报复打击A,我想让他知道,天下好男生多去了。这么一较劲,我简直生不如死。B除外表帅气,一无是处。骂人,吸毒,隔三差五打群架。

A自私暴躁,和人说话喜好抬杠。

眼下他态度温和得像棉糖,穿着也由邋遢转为时尚。从脖子上的白金链子和手上的钻石戒指可以得出正确结论,他发迹了,最次也是个小老板。

果然被我言重。

没等我发问,他自告奋勇说出实况。他说自己现在是一家服装公司老总,手下有一百多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