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不快乐着

人们常常会说女人傻,可是女人本来就是很傻,不管条件再怎么辛苦,只要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她再苦再累也觉得很开心;就算是全世界的人都怀疑她、嘲笑她,只要自己喜欢的人能给她一个肯定的眼神,只要他能相信自己,她都觉得很幸福。

可是,如果他一点都不信任你,你就会觉得自己的身心都在毁灭。

“赏月啊?”

红数坐在我的身边,抬头看了下没有月亮的天空。

四下一片静寂,只有自己微微的抽泣声。

“想哭就哭出来吧。”红数拍拍自己的肩膀,“这个伟大而又可靠的地方借给你。”

我吸了下鼻子,站起身来:“我累了,先回去休息了。”

这要是以前我一定会借红数的肩膀靠一靠,然后痛苦一场,可是现在,我不会了,好像人经历的事情多了,内心越麻木了,就越不需要别人的依靠。

“你总是不敢面对自己的内心。”红数在后面朝我吼道。

一阵冷风从耳边呼呼吹过,像是被一把刀割过。

我终于痛得喊出来:“是,我不敢面对,我以为外星和地球离的再远,我们都能相遇,都能走在一起,我以为这就是缘分。

可是,这一切都是我以为,全部都是我自己自作多情。

竟是那么的优秀,能够和他配得上的就只有像灵儿那样美丽的女生,或是像公主一样高贵、优雅的公主,而我呢?什么都不是,我只是一个没爹没妈,又遭人嫌弃的丑小鸭而已。

以前,我也常常像星星许愿,希望有一个王子突然间出现,或是有朝一日,早晨起来我突然变成公主。

可是,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只有在童话里才有,对啊,天鹅王子怎么可能会平白无故地出现在鸭窝里,鸭窝里更不可能会孵出一只白天鹅来。”

红数一阵沉默,我忘了他也是一个王子,尊贵、高雅、一种由内而外的帅气,可是,他就是高高在上,受人崇拜的王子啊,他考试不用努力就能考得很好,他经常研究一些我们听都听不懂的科学实验,即使再忙,他的学生会主席也一样当得好好的。

可是,我就不行啊,就算把所有时间都用来只做一件事,我都做不好,就像英语啊,我读了这么多年,连一句英语我都不会用,又怎么会出现在那些只有王子公主才会出现的高等会所呢?

风吹得我们单薄的衣裳梭梭作响,好像只要稍不留神就会将声音扯得破碎。

红数的声音伴着风声起:“是,你是不像一个公主,美丽、大方、优雅,可是,你是那么真实,那么可爱,那么善良,你怎么就不知道,美丽优雅大方,其实都是虚假的,那都是人们装出来的,只要经过一段时间的修养、锻炼,就能做到的,但是你的那些优点,是那些人永远都学不会,永远都做不到的,因为那些都需要发自内心,从骨子里流入出来的。

能做你自己吗?不要觉得自己卑微,不要觉得自己没用。”

我缓缓转回过头去,黑夜中,红数被吞噬了一大半,可是,即便是在黑夜里,即便他现在被我害的落到这种要当弼马温的下场,他还是像一颗夜明珠一样,闪耀夺目,这才是金子,这才是像我们这种人学不会的。

我抹了一把泪水,我知道红数是在安慰我,不过真的很谢谢他,也只有他们几个好朋友陪在我的身边,我才能一直坚持下来。

“依迷,你知道我的心思,我们能不能……”

咳咳咳……

红数的声音被几声咳嗽声打断。

我转过头去,看见杜诺正拉着转身要走的竟,他一手握拳,在假装咳嗽。

随即,耳后传来红数的微小的叹息声,叹息声拖出很长很长。

“呵呵。”杜诺朝我们强颜欢笑道,“依迷,我们大将军找你有点事。”

有吗?那为何他的脸拉得那么长,嘴巴嘟得都能挂东西了,而且他连看都不看我们一眼,侧对着我们。

“额,那欧阳公子,天色已晚,我们先走吧?”话还没说完,杜诺就拉着红数离开了。

红数很不情愿地被杜诺拖走了,荒芜的沙漠里只剩下我和竟,还有瑟瑟冰冷的寒风。

竟依旧保持着那个姿势不变,我仰望着他,他头顶上就是一片星空,他是那么高大,需要我把头抬得高高的,才能看得到他的脸,可是,我永远都够不着。

他可能是来叫我离开的吧,和公主即将要大婚,怎么可能会留下一个明知对自己有意思的傻丫头呢,这样被传出去,对他的名誉也不好吧,他是那么在乎公主的清誉,更不会让我毁坏的。

可是,今晚,我真的很累了,我不想再听到他赶我走的话,我怕我真的会痛得死去。

他半天没说话,我趁机想溜走。

“你真的那么喜欢他吗?”刚转身迈出一步,竟就叫住我。

这你还要问吗?我的心只有你一个,你还要在这边给我装糊涂,还用“他”来代替:“是啊,我喜欢他,喜欢到有时连自己都觉得不可理喻。”

沙漠中的夜晚,的确是最安静的,没有人声鼎沸,车水马龙,虫蛙鸣叫,只是偶尔有狼狗叫声的点缀,这就更显得,这片天地的寂静。

又是一阵沉默,我不知道原来他开口赶我走也会这么难,算了,也许他觉得对不起我,辜负了我,而内心自责,那就我来开口吧。

我擦干脸上的泪水,拽紧拳头,一直鼓励自己,拿出勇气来,既然他已经选择了别人,那么我应该要祝福他,爱一个人,不就是希望他幸福吗。

噎了一口水,挤出一个微笑:“我会走的,明天就走,我觉得公主的美貌和你的才干真的很配,我想你们在一起一定会很幸福,很快乐的,我祝福你们。”

话才说一半,我的泪水就蹦出来,身体内那个最柔软的地方,即便有强硬的肋骨保护着,可还是那么痛,那么伤。

但是,我还是坚持把这些我不敢听到的话自己说出来,而且还一口气说完了。

“你觉得我真的会开心吗?你离开后我就会开心起来?”正鼓励自己抬起头,坦然地往前走,手被另一只手抓住。

那只手好冰冷,冰的我不禁打起一个冷颤,冰得我的心脏都痛。

可是他还把披风脱下,披在我的身上。

他紧紧站在我的身后,像是一座大山,让人觉得很有安全感。

“从我见到你第一面开始,我就觉得你很特别,就像刚才欧阳公子说的,你是那么真实,那么善良,让人不敢去破坏。”竟叹了一口气,“我故意和你保持距离,故意和公主尝试着培养起感情,我就是怕,我会不自觉地对你好,害怕我会爱上你。”

“为什么你不能爱我?”我质问道。

有些恼羞成怒,可是又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会这么畏首畏尾,我以前认识的竟,是什么事都敢往前冲的呀?

应该是因为有了公主了吧,当一个人拥有一定的地位、一定的财富、一定的希望之后就会害怕失去,害怕失望,以前他什么都没有,和我们一起混日子,当然就不需要担心了。

竟双眼对视着我,一粒水珠在他的眼睛里闪啊闪啊,像是天上的星星在眨眼睛:“因为……”

他憋了大半天也没说出来,是啊,这种理由换做谁,谁都说不出来,那我就替他说咯:“因为公主,因为公主对吧,我也真傻,谁会选择跟我这种平民女子在一起,你怎么可能会放弃一个似锦的前途和我在一起呢?”

我深深地呼了一口气,想缓了缓自己的情绪,可是怎么也没有办法掩饰内心的波动:“我一直觉得自己很特别,因为爱情,人们都把爱情放在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可是,在我看来它是再普通不过的。

心里满满地装着一个人,每天只要一想起他,就会自己一个人在傻笑,偶尔能跟他依偎在一起,整颗心就会扑腾扑腾地跳个不停。

这就是爱情啊,当你那天给了我爱情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很特别,因为有你。

我从一个城市跟随你到另一个城市,为了你我独自一人去找元神,我从现代来到这个古代,我以为有一天,我能再次找到你,能和你在一起,可是,我发现这个想法简直就是天荒夜唐,因为你也有脚啊,而且你比我走的还要快,就算我再怎么努力,也追不上你的。”

我再也说不下去,眼泪已经不能缓解我的疼痛,我需要马上找一个地方哭泣,但是我不能再在他面前哭泣,让他觉得我死缠乱打,我要给自己留下最起码的尊严。

我把他的披风扯下,扔到他的怀里,跑着离他而去。

和他擦肩而过的时候,我听到他轻轻的叹声:“因为我害怕有一天你会离开。”

我不管这个因为后面他加了什么。但是我这次是真的要离开了。

我也应该要醒过来了。

我和他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我住在地球,他住在外星,他生活在古代,我生活在现代,这样的两个人怎么可能会有交集呢?即便现在我追他追到了古代,可是也只是让自己的世界迷失了方向而且,也只是把他的世界搞得一团糟而已。

依迷,是时候醒来了,回到你自己的世界,过着属于你自己的生活,不要再为一个人牵挂着,不要因为他而找不到自己的方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