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证之口甘之吐蛔
伤寒吐蛔,多寒热错杂;时疫吐蛔,则有热无寒。治此证之当汗、当清、当下,一以传变之大势为主,惟加乌梅、黄连以安之,慎勿用乌梅丸中诸辛热药,致成危笃也。
之汗法
时疫贵解其邪热,而邪热必有着落。
方着落在肌表时,非汗则邪无出路,故汗法为治时疫之一大法也。但风寒汗不厌早,时疫汗不厌迟。风寒发汗,必兼辛温、辛热以宣阳;时疫发汗,必兼辛凉、辛寒以救阴。
风寒发汗,治表不犯里;时疫发汗,治表必通里。其不同有如此,故方疫邪传变出表时,轻者亦可得表药而汗散,若重者,虽大剂麻黄、羌、葛,亦无汗也,以伏邪发而未尽之故。亦有不用表药而自汗淋漓,邪终不解者。
盖此汗缘里热郁蒸而出,乃邪汗,非正汗也,必待伏邪尽发,表里全彻,然后或战汗,或狂汗而解,所谓汗不厌迟者,此也。辛凉发汗,则人参败毒散、荆防败毒散之类是;辛寒发汗,则大青龙,九味羌活、大羌活之类是;发表兼通里,则吴氏三消饮、六神通解散、防风通圣散之类是。
更有不求汗而自汗解者。
如里热闭甚,用大承气以通其里,一不已而再,再不已而三,直待里邪逐尽,表里自和,多有战汗而解,此不求汗而自汗解者一。又如里热燥甚,病者思得凉水,久而不得,忽得痛饮,饮盏落枕而汗大出,汗出即解,此不求汗而自汗解者二。又如平素气虚,屡用汗药不得汗,后加人参于诸解表药中,复杯立汗,凡不求汗而自汗解者三。
又如阴虚及夺血,枯竭之极,用表药全然无汗,用大滋阴、润燥、生津药数剂而汗出如水,此不求汗而自汗解者四。
总之疫邪汗法,不专在乎升表,而在乎通其郁闭,和其阴阳。郁闭在表,辛凉、辛寒以通之;郁闭在里,苦寒攻利以通之。
阳亢者,饮水以济其阴;阴竭者,滋润以回其燥。气滞者开导,血凝者消瘀。必察其表里无一毫阻滞,乃汗法之万全,此时疫汗法,理不同于风寒。

谨撮诸汗证,详列于下:发热,恶寒,无汗,头项痛,背痛,腰痛,肩臂痛,膝胫痛,周身肢节痛。
之下法
时疫下法与伤寒不同:伤寒下不厌迟,时疫下不厌早;伤寒在下其燥结,时疫在下其郁热;伤寒里证当下,必待表证全罢;时疫不论表邪罢与不罢,但兼里证即下;伤寒上焦有邪不可下,必待结在中、下二焦,方可下,时疫上焦有邪亦可下,若必待结至中、下二焦始下,则有下之不通而死者;伤寒一下即已,仲景承气诸方多不过三剂;时疫用下药至少三剂,多则有一、二十剂者。
时疫下法有六:结邪在胸上,贝母下之,贝母本非下药,用至两许即解;结邪在胸及心下,小陷胸下之;结邪在胸胁连心下,大柴胡汤下之;结邪在脐上,小承气汤下之;结邪在当脐及脐下,调胃承气汤下之;痞满燥实,三焦俱结,大承气汤下之。
此外又有本质素虚,或老人,久病,或屡汗、屡下后,下证虽具而不任峻攻者,则麻仁丸、蜜煎导法、猪胆导法为妙。
下法之轻、重、缓、急,总以见证为主,详列于后。
急下证:舌干,舌卷,舌短,舌生芒刺,舌黑,齿燥,鼻如烟煤,胸腹满痛,狂,昏沉,发热汗多,身冷,呃逆。

当下证:舌黄,谵语,善忘,多言,协热利,头胀痛,烦,躁。
缓下证:舌淡黄苔,微渴,大便闭,小便黄赤,潮热,齿燥。
以上诸证,缓下者不下,则必渐重而为当下证。
当下者缓下,则必加重而为急下证。急下者失下,则虽下之多不通,而致结热自下逆上,胀满直至心下,又逆上通过膈膜,有至胸满如石,咽喉锯响,目直视反白,或睛盲、瞳散,耳聋,九窍不通,虽有神丹,莫之能救矣。外更有蓄血、蓄水诸下法,前已散见诸条,兹再详列,以便翻阅。

蓄水证:小便不利,大便微利。
蓄血证:小便自利,大便黑。他若蓄水,蓄血在胸胁,不当下者,此不赘。

之清法
时疫为热证,未有不当清者也。其在表宜汗,使热从汗泄,汗法亦清法也;在里宜下,使热从下泄,下法亦清法也。若在表已得汗而热不退,在里已下而热不解,或本来有热无结,则惟以寒凉直折以清其热而已,故清法可济汗、下之不逮,三者之用,可合而亦可分。
时疫当清者十之六、七,则清法不可不细讲也。
凡清热之要,在视热邪之浅、深。热之浅者在营卫,以石膏、黄芩为主,柴胡、葛根为辅;热之深者在胸膈,花粉、知母、蒌仁、栀子、豆豉为主。
热在肠胃者,当用下法,不用清法,或下而兼清亦可。热入心包者,黄连、犀角、羚羊角为主。热直入心脏,则难救矣,用牛黄犹可十中救一,须用至钱许,少则无济,非若小儿惊风诸方,每用分许即可有效。

当清诸证,详列于下:热在营卫证: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身重,头面项红肿,周身红肿,斑疹,鼻孔干,唇燥,烦躁,遗尿,舌苔白。
热在胸膈证:身热反减,渴,呕,咳,咽干,谵语,多言,胸前红肿,舌苔浓白。
热在肠胃证:便血,便脓血。
余悉见下证条中。
热在心包及心证:狂,昏沉,多睡,舌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