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更大的迷惑

回到家中桌子上早就摆满了自己喜欢吃的菜,母亲还在厨房里忙碌着。看到刘洋燕回来了,马上关掉火,就出来接下了刘洋燕手中的包。一顿饭吃的刘洋燕大呼过瘾,真的好久没有吃到母亲亲手做的饭,母亲的手艺是会让人想念的。

夜晚来临,小城的灯火并没有大城市的那么多,只是一盏一盏小小的灯光,照亮了一个又一个的家庭。这昏黄的灯光,就像一个个小太阳似的带来的是温暖。

妈,别忙了,快来试试我给你新买的衣服。刘洋燕喊着又在厨房洗碗的妈妈。你怎么又给我买衣服。我的衣服都够穿,有那钱给自己买几件衣服,听说大城市都是看着装的。母亲埋怨道,但是满眼的还是欣喜。

刘洋燕知道母亲爱美,年轻的时候为了供自己上学,母亲一直省吃俭用,很少买新衣服,但是自己穿的旧衣服却都洗得很干净,每天母亲忙碌回来就会仔仔细细的洗衣服,刘洋燕的回忆中,母亲的手永远都带着洗衣粉的味道,淡淡的清香。

母亲还曾经得到过一块漂亮的布料,爱不释手,后来把它裁成了两部分,一部分给刘洋燕做了一条小小的花裤子,一部分给自己做了一条花裙子。母亲穿上,贴附在自己窈窕的腰身上,好想定制的一样,母亲的手真巧。母女穿上这亲子装,成了小城里靓丽的风景线,但是总被人指指点点,母亲便把它收起来不再穿了。

后来这条花裙子就再也没有拿出来过。刘洋燕现在就喜欢给妈妈买很多漂亮的花衣服。但是母亲总是抱怨说自己这么老了还穿花衣服,可是刘洋燕就是坚持让母亲穿,母亲其实也是很喜欢的。

第二日,便是发小大婚,本来刘洋燕决定穿着随便的去,但是母亲却不同意,说他是大城市里回来的人,怎么能那么随便呢,就让他换上漂亮的衣服,画上精致的妆容,知道自己满意了,才让他走。刘洋燕也是没有办法。拗不过母亲。

刘洋燕来到了一个并不是很大的饭店,说实话,装饰并不是很好,比起大城市里的婚宴,这简直是有点小巫见大巫,但是每个人都是喜气洋洋的样子。大城市里的婚宴就不同了。

好像大城市里的婚宴,就是新郎新娘收喜钱的工作地点。每个人都在奔跑着,新郎喜娘配合着司仪逗大家开心,好像宾客开心了,才对得起他们掏的钱。而且一切都是个形式,一切都是设计好的,就连闹喜酒都是有安排的。

死板的要命,这家的台词可以在那家听到,那家的节目可以在这家看到,相关部相关的人都会被请来,出喜钱就好。排场还是要比的,但是宾客永远对饭食不满意,丈母娘永远对毛脚女婿不满意,婆婆永远对抢走自己儿子的儿媳妇不满意。

但是小城市不一样,怎样的排场不重要,会有很多人来随意闹喜酒,吃的什么不重要只要喝的尽兴就可以。丈母娘婆婆一个小城市里,新郎喜娘有可能是从穿开裆裤的时候就认识了,各家宾客都沾亲带故,所以就好像一次家庭聚会般圆满。

婚礼还是有仪式的,当新娘的父亲把新娘的手交到了新郎的手里的时候,新娘的母亲还是哭了,当新郎新娘赶时髦的走了个西方仪式宣誓的时候,刘洋燕哭了。

我们结婚的时候不用请太多的人,婚礼要在金色的沙滩上办,你我要在朝阳升起的时候交换戒指宣誓接吻,聆听着大海的声音,有海鸥为我们祝福,哎呦好痛。刘洋燕捂着额头,一个爆栗在额头炸开,哪有你想的那么好,到时候我就骑着三轮,把你从你家接回我家,嘿嘿。张剑锋幸灾乐祸的说,刘洋燕想抬高手想弹回来,但是张剑锋早就跑开了。

刘洋燕又陷入了深深的回忆,有人叫自己都没有听见,后来还是那个人从身后拍了肩膀一下才反应过来,并且吓了一跳。,回身一看,一张觉得很熟悉的面孔,快速从脑海里搜索他的名字。以免尴尬。

刘洋燕,你也来了,好久不见。对方先叫出了自己的名字,也想起了他的名字,是小学同学李春水,因为当时李春水是从比小城更偏远的山区来的,父母来小城做买卖,所以李春水作为并不是很洋气的转校生,有点被班里的同学排斥。刘洋燕和他是同桌,对她很好,可以说刘洋燕是他唯一的朋友,没想到他也被邀请参加了婚礼。

俩人叙了会儿旧,就各自被另一拨人所收纳了。刘洋燕知道了李春水高中毕业就不上学了,接着就开始做生意,没想到很有头脑,生意在小城做得风生水起,认识了一个老实的公务员,很疼她,接触了一年就结婚了,现在孩子都会打酱油了。

看着同学结婚生子各有归宿,自己还一个人漂泊在外,不免伤心。但是就是心有不甘,守着那个浮华的大城市,过着不太幸福的生活,本来以为张剑锋会给自己幸福的生活,没有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一切都要从头再来。

刘洋燕在家里没有逗留几日,就回家了,母亲也没有挽留,知道女儿找到好工作就希望女儿不要在外面吃苦了。

刘洋燕这次花了大价钱买了贵了一点的车票,这已经对刘洋燕来说是很大的奢侈了,要不是木子打来电话说出了很大的事,刘洋燕是万万舍不得买这么贵的车票的。宁可自己慢悠悠的做的腰酸背痛,也会省下那份钱的。

回到家里的刘洋燕还没有放好行李,就把还在酣睡的木子从床上拎起来。到底有什么事情呀,你怎么还有心思睡觉,是不是在骗我。刘洋燕焦急地问道没有,没有,真的是大事,不过要晚上告诉你,现在还是让我睡觉吧。刚刚被刘洋燕的质问弄得有些清醒的木子又躺在了床上睡了过去。刘洋燕知道不管怎样木子都不会醒的。只好耐着性子等晚上。

夜幕终于来临了,刘洋燕坐了半天的火车下午也没有休息,而是开始收拾屋子,他都怀疑在他不在的这几天里,木子是不是遇到抢劫的了,家里非常乱,可以和垃圾站媲美了。在足足清扫了五大垃圾袋后,刘洋燕总算收拾干净了,整个人累到躺在沙发上就起不来了。

这时候的木子却像上了发条似的来了精神,非要带着刘洋燕去一个大饭店吃饭,说什么见一个重要的人,刘洋燕最后决定和他去,要对得起多花的票钱,并警告木子,如果那个人让自己感到不吃惊,他就剥了木子的皮,当貂皮大衣拿出去卖。

累的已经完全走不动的刘洋燕,完全是被木子拖到吃饭的地方的,完全不出刘洋燕的预料,这个大饭店就是路边的烧烤摊,真的如果烧烤摊找人做代言,真的应该找木子,他几乎是吃遍了全城的烧烤,并给每个他吃过的烧烤摊都打了分数,评了星级。

在烧烤摊刘洋燕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当木子把自己拉到那个人面前的时候,两个人异口同声的说怎么会是你。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刘洋燕在火车上相谈甚欢的男生。

原来你俩早就认识,那我就不介绍了。木子有点泄气不不,我俩不算认识,只是说过话而已,连彼此的名字还不知道。男生慌忙解释到。刘洋燕后来知道了这个男生叫莫源。也是木子所在报社的一个业余写手。

平时咋咋呼呼的木子在这个男生面前,变得安静了许多,从木子的眼神中,刘洋燕看出了当年自己看张剑锋的目光。这就是爱。

当晚木子就像刘洋燕全招了,自己是因为关注这本杂志,知道了莫源,并且故意找到了他,还给自己和他创造了很多机会,自己是真的喜欢上了他,说他就是木子心中的那个男人,有清秀的面庞和桀骜的性格,平时看起来很害羞,但是文笔中透露出随性和向往远方的执着,有着风一样的性格,和木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