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大漠孤店

三年后。

偏远的大漠,一望无际的戈壁滩,到处都是白沙茫茫,因为长年的缺水,使得这里的水资源格外的稀缺。

在进入戈壁滩的入口处,有一个小店,专门做一些走贩们的生意,店主姓施名琼,人称“及时雨”,年约50多岁,据传有一身绝妙的剑术,却很少有人见过。据说此人三十年前路过这里,见多有路上渴死在这荒无人烟的大漠,无意中发现一个泉眼,便做起了发财的梦,在这里搭了一个棚子,专门提供茶水生意,天长日久,因为见惯了戈壁滩上的生生死死,所以便养了一幅硬心肠,凡是经过这里的人,想要喝水的,没有五十两银子,休想喝到一口水,就算是那人渴死在他面前,他也不会同情,更不会看一眼。时间久了,便有人又送他了一个外号叫“见死不救。”总之一句话,有钱他便是“及时雨”没有钱他便是“见死不救。”

大多经过戈壁滩的人,基本上都是些奸商再或者是一些在中原武林混不下去的落魄的侠客。商人们往往是赶着几头骆驼,来到小店备好饮用水、干粮等物,然后上路,穿过一望无际的沙漠,到戈壁滩另外一边的匈奴国去用自己在中原便宜弄来的布料或是鞋子去换银子或者珠宝。运气好的,一年往返一次,便足可换自己几年的衣食无忧,所以尽管路途遥远,而且危险重重,可是仍有许多人愿意去冒这个险。而那些江湖上落魄的侠客,则是要穿过沙漠,依靠自己身上的武功,去投靠匈奴国,做一些卖命的事。匈奴国主也乐意接收这些落魄的侠客,他们往往舍得在他们身上花钱,因为这样可以帮助他们去向别的国家掠夺更多的财物。

这就样,尽管这里很荒芜,可是每天仍然还是有三三两两的人经过这个小店,虽然很少,可是老板施琼的生意却是非常的好,所以天长日久便也积累了许多财富。甚至有人说他足以富可敌国。施琼自然因为生活质量好,所以身体就长的非常格外壮,实际上用壮这个词并不能表达他的壮,若是用壮观这个词不,或许就贴切多了、因为对于一个身高二米有余,而且体重已经达到二三百斤的人来说,再也没有比这个更恰当的词了。

尽管如此,施琼却有一个异姓妹妹,据见过她人的口口相传,说她人长得是如花似玉,身材玲珑,犹如仙女下凡,根本不像是生长在大漠里的人,而是皇宫里的贵妃,甚至有人竟为了刻意看她一眼,而专程来这个小店。

可是很多时候,很少人却有这个眼福,因为施琼的妹妹,却很少露面,而且每次露面的时候,都是解决问题的时候。据说她的剑法,已经达到出神入化的境界,就算是中原,一流的剑客都末必是她的对手,所以尽管总有个别的人因为付不起钱而扬言要拆了他们的店,可是最后只能是落荒而逃,或是惨死在戈壁滩,成为那些在天空中盘旋的秃鹫口中的美食。

这一日,施老板正在小店里的在个大门板上躺着,这是他的嗜好,大多数时候,他总是躺着或者坐着的,用他的话说,能躺着他绝不坐着,能坐着绝不站着,这也是他为什么长这么胖的原因。就在晌午的时候来了两个客人,一个手拿大刀,一个手提长棍,两人都是一脸的疲惫,显然是经过了长途跋涉才来到这里。

二人看到这个小店的时候,似乎已经筋疲力尽了,这个茶舍的出现,使得他们像看到救星一样,连忙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奔跑着钻进了小店,一屁股跌坐在了店中间唯一的一张桌子上,还没有坐稳,拿刀的人便大声嚷道:“老板,来壶茶,渴死我了。”

拿刀的人喊了半天之后,却仍不见有人出来伺候,更没有见有茶端上来,不由来了火气,站起来刚要骂娘,却发现了躺在门板上的施老板,看了一眼他的身材,刚到嘴边的话只好又咽了回去,连忙笑着道:“老板,能不能来壶茶?”

“行,五十两银子一壶茶,要多少有多少。”施琼躺在床上,看也不看他道。

他一说话,这个屋子几乎颤抖了一下,使得那棍子的汉子,耳朵就要震聋,他皱了皱眉头,惊讶的说道:“什么?一壶茶,五十两银子?老板你这是明摆着是坑人嘛,你到底是卖水还是卖油啊!”

“嫌贵,可以不喝,戈壁滩的水比油可要贵多了。”施琼一听,似乎也懒的理他们,不泠不热道。

“不,不贵,一点都不贵。”拿刀的汉子说完,便朝拿棍的汉子使了一个眼色,意思是让他快点拿钱出来。

拿棍的汉子睁大眼睛想说话,摸摸发干的嘴唇,只好无奈的从身上摸了一锭五十两的官银递了过去。众所周知,这官银一般只有官府才可以通用,而普通民众只能用些散碎的银两,由此可见这两人的来头确实不小,非匪既盗。

拿刀的汉子接过银子,笑迷迷的放在了柜台上,那柜台很高,足有他两人高,他是费了好大的劲才放上去的。

施琼这才坐了起来,拿起柜台的银子,看了看,便随手一挥,从柜台里飞出一壶茶水来,眼看水壶里的水就要落在地上洒落,拿刀的汉子,连忙一个“饿狼扑食”,爬在地上,接住了水壶,这才没有洒。

拿刀的汉子过了一会,这才站了起来,朝施琼尴尬的笑了笑,便转身坐了下来。

施琼见他笑,泠眼看了一眼,便又躺下睡觉了,头部正好超过柜台的长度露了出来,可以看到店内的一切。

拿刀的人坐下后,便倒了两碗茶水,一碗给自己,一碗给了拿棍的人,两人不约而同一口将两大碗水喝完,顿时感觉到那水像琼浆玉液一般顺着喉咙滑入身体,浑身上下有着说不出的舒服。

两人又各自喝了一大碗,拿棍的人突然开口骂道:“妈的,老子从出生到现在,活了几十年,还从来没有发现原来白开水也这么好喝。”

拿刀的人道:“唉,你我兄弟二人一路被人追杀到这里来,已经几天没有喝过一口水,吃过一口饭了,现在就算是一壶尿,也算得上是琼浆玉液了,更别说是水了。”

拿棍的人又喝了一口水道:“大哥,我就猜不透了,这断刀门的人怎么会知道我们哥俩以前做的那些事呢?当年我们兄弟做那些事的时候,可是神不知鬼不觉,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啊!”

拿刀的人听后叹息了一声道:“世道变了,当年步非云做武林盟主的时候,咱们哥俩过的多潇洒啊,要喝的有喝的,要吃的有吃的,生意也好做,可至从步非云死后,咱们的日子就难过了,尤其是最近这三年,新的武林盟主被害之后,整个武林就像一盘散沙,少林和丐帮也先后被断刀门和正义堂灭了,道上那些兄弟,每天不是被杀,便是被逼自杀再或者就是到处逃难,这日子难过啊!”

拿棍的人一听,也似受了感染,重重的叹了口气道:“你说这姓潘的吧,也够倒霉的了,刚当上盟主三天,还没有过上盟主的瘾,就硬是被老情人给杀了,害得连我们也跟着受罪,被迫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

拿刀的人听他说完,连忙看了看店里的四周道:“二弟,你小点声,以防隔墙有耳。”

拿棍的人一听,连忙叫道:“我说大哥,你现在也忒小心了吧,这都到大漠了,眼看就要出中原了,你还怕个鸟啊!”

拿刀的人听完想想也是,便又接着道:“二弟,你说这盟主到底是真死了,还是假死了呢?如果是真死了,怎么连个尸体都没有,如果没死怎么连个人影都不见呢?莫非上天遁地了不成?”

拿棍的人道:“这还有假?肯定是死了。当年我可是亲眼看到逍遥派掌门人孟雪兰一剑从他胸前刺进了后背,而且当时盟主也仿佛受了什么刺激一样,自己又刺了自己两剑,那可是剑剑穿心,整个一透心凉,就是不痛死,流血也要流死的,你说那孟雪兰长得跟个天仙似的,没想到心肠却这么狠,手段也这么毒辣,现在想想那场面,都叫人胆战心惊啊!”

拿刀人一听,便也接着道:“我还听说,这孟雪兰好像当年跟盟主有一腿,后来不知为何被盟主给甩了,这才怀恨在心,趁机杀了他,当真够狠的。”

拿棍的人道:“唉,这都是人家的私事,咱们也管不了。再说了现在逍遥派也早就不存在了,孟雪兰也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当真是江湖多变幻啊!相当年逍遥派是何等威风,一夜之间灭了青鱼帮,却不想一年时间不到,就也消失了。”

拿刀的人又道:“这有什么?少林和丐帮,几百年的历史,不也是在一夜之间,就被断刀门和正义堂给灭了吗?至今方丈悟湖和丐帮帮主王承颜的下落都不明,恐怕也是凶多吉少啊!唉,咱们还是赶紧喝了茶水,到对面去混口饭吃吧,天下之大总归有我们兄弟落身之处的。”

拿棍的人听了,连忙又喝了一口茶,这才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