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这样子看来好像王姓的后人也没有做什么错事,相反他们做的反而是好得不得了的事情。

但是事情会这么简单。

左莫问当然知道李少郡的疑惑,“其实王大现在的财产都是从南唐太子的身上得到的,当然他也没有那么大的胆子敢拭主,但是他却把太子的钱财席卷一空。”

不管最后这太子是用了什么样的方法又能够留下李少郡这样的一脉,王姓的罪行却一定是要他的后辈来承担。

因为这是国仇,而不是家恨。

院门却已经敞开,王大在那主位上端坐,他好像是坐上了金峦宝殿的皇帝一样。

不过他既然曾经连太子都骗过,说不定他早就已经有了当皇帝的想法。

李少郡却知道今天的事情只能用最简单的方法来解决,最简单方法就是用武力,胜者站立,败者倒下,李少郡倒下却没有所谓,因为对面的人从来没有败过,所以他的压力比起李少群来说无疑要大了不少。

所以不管你用了什么心机,让自己从来都立于不败之地,但是当那败已经让你自己没有什么把握能够掌控的时候,你这个时候才会发现也许失败也求尝不是一件好事。

李少郡已经败了很多年,自从那扳指到了他的身边之后,他就从来没有胜过,但是现在那扳指却不见了,现在正是他应该得到酿酒美人与温情的时候。

他现在什么都不想要,他只想要他女儿和老婆,只要他能够击败面前的人那么这一切都会实现,如果他败了,那么就是死,所谓南唐太子和王氏的仇恨将会嫁接到下一代。

生与死之间当然是让人不能不放在心上的事情,李少郡也一样,不过他知道如果他退缩了的话,那么就只能是一个结果,他活着也和他死了没有什么两样。

但看王大大马金刀的坐在那椅子上面,他的表情无比的凝重,他现在的样子倒就好像是一个蜡像一样,蜡像这东西看着虽然光洁,但是他却耐不得高温,李少郡只知道像王大这样隐藏自身如此深重的人难道不是因为他见不得阳光。

不过有一点却有些奇怪,为什么这样的一个人生下的儿子居然会有一个是王老二那样的,这岂不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

深秋已经入初冬,初冬本来是应该下雪的时候,但是那雪却还是没有来,往年的这个时候雪却早就来。

雪无无疑是一种令人觉得美好的东西,李少郡一向比较讨厌雪这个东西,因为它们看起来虽然纯白,但是也仅仅是看起来而已,纯白的雪如果化为雪水的时候,它们不止不白,看起来还会浑浊得不像样子,王大也一样。

他虽然长得胖乎乎的,他的手指却是细巧而纤长,他虽然把笑容时刻都挂在脸上,虽然他的眼睛看起来时候都是充满着温和光芒,但是再往下却是藏着择人而噬的深邃。

滴滴的冰凉,是雪,而且还有冰粒,想不到这么长的时间没有下雪,这第一场的雪居然是夹着冰雹。

李少郡终于走进了这座院子。

里面却空空的,没有一个人,如果王大也能够称着人的的老友,那么还有一个人。

“看来你已经把所有的人都已经支开了。”李少郡对王大的安排还是非常的满意,因为第一次他没有用别人的生命来为自己铺路。

“因为我觉得以前自己过得太苦,我打算明天就把这地方好好的装饰一下。”王大在修着自己的手指甲,无疑他的手指甲长得非常的好。

李少郡一直都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留那么漂亮的手指甲。现在他已经知道了,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个两面性格的人物,他做的事情虽然见不得人,但是他又是一个极爱美的人。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你没有说,因为明天这个地方就会换主人,你不知道主人会喜欢什么样的风格,所以你提前把这个地方脱开了,所以你做的这事情其实是非常的好的。”李少郡觉得王大总算做一件自己认可的事情。

王大笑了,他已经站了起来,天空却飘起了鹅毛般的大寻,纷纷扬扬,就好像数不清的蝴蝶在天空飞扬。

蝴蝶总有上升的一天,雪却总是飘下,当它们飘下也许不过就是片刻的时间,它们就会化为透明的清水。

水不是清的,但是在它们化的那一刻去没有人能分辨,人也一样,如果王大这个时候死了的话,或许他在信阳城中还是那个举高仰止的王大善人,一个恶人能够在死的时候都能保持着自己名声。

你不能不说他已经把自己的人生经营得相当的成功,这其实是一件非常不公平的事情。

杀人者,恒被杀,李少郡只知道那些立下历史功勋人们尽早不应该以开疆拓土什么的载入史册,因为无论是谁,他立莫世的功勋都是以尸山和血海趟出来的。

如果他不能够做又杀止杀,那么这样的人本来就应该订入历史的耻辱柱上。

“你的儿子们呢?”李少郡这突然觉得这样父亲实在是很可怜,因为他的儿子们都不能够接受他的做法。

李少郡提到这个,王大再次笑了,他谋划了一辈子,难道就只不过是为了钱。

他还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已经出门做生意了,两个月后他就会回来。不过,据说,西域最近出了个美人,他非常的喜欢,我已经叫他带了很多的钱,足够和那美人过上半点击辈子的钱,也许他不会再回来了。”

“你带有个小儿子?”想到那如狼的眼神,李少郡不由得意动,相儿子显然比大儿子聪明了不少,不过聪明人往往都很短命,因为他们总是知道许多不应该知道的事情。

也许王老二每天不停的苦练只不过就是为了自己能够活得久一些吧,“小儿子已经一个人去浪迹天涯,他既然不想和我为伍,我也由得他,一个有目标的人当然是非常值得佩服的,不过我给你说吧,其实我对小儿子更爱呢。”王大这个时候露出狡黠的笑容,突然他变成了一个孩子。

“是么?”李少郡觉得他没有说假话。

“你没有看到么,我已经是空手,因为小儿子想要浪迹天涯做个绝世的刀客,所以我已经把自己的扇子给了他。”王大这个时候的眼神好像渐渐的明亮起来。

这样他就能够看得更远,说不定能够透过那门看到远方,然后他就知道自己的儿子走到了什么地方。

李少郡已经完全的明白,其实天下或许已经很难找到什么刀客比王老二更厉害,所以他得到了这扇子,王大既然说过上面有修仙人的秘密,那么想来他也不介意拿着这扇子去寻找那修仙人的秘密。

人只有有信念才会坚强的活着,尤其是那些很容易达成自己目标的聪明人,如果这个目标是飘渺不羁的话,那么或许他追求的时间就会更长一点。

所以说人如果太聪明的话真的是不会太好的。

李少郡道:“其实你应该给他找一个女人,只要有了女人或许他就不会那么偏执。”

王大现在却已经苦笑了起来,苦笑的意思当然就是不可能。

李少郡终于明白为什么王大的身边总是只有一个丑丫环,如果说王大有恋丑僻的话,那么他的儿子或许根本就对女人都没有兴趣,天材的爱好总是让人这样的震惊。

雪已经下得越来越大,李少郡只知道这空气快要凝结,不知道王大和自己还会在这里站多久,身上越来越冷,但是心却是火热。

天地间已经全是白色,白色是世间最纯净的颜色,但是纯净却也是世间最令人不安的颜色,因为过于纯净的意思就是没有任何生命的意思,有生命的地方就会有斗争,有斗争的地方就会有污秽,污秽当然也包括的血液的颜色,血是红色的。

当血流出来的时候,那血的温热就会将那纯白融化,如果血够多的话,或许这个世界就不会那么的冰冷,纯净不一定是最好的东西。

但是热血却总是让人沸腾的能量。

雪已经越来越大,风雪之中,有没有归人,归人又能不能找到自己的来路,这个问题已经没有人能够知道。

李少郡只知道,不管怎么样,自己都一定要找到那条自己归来的路。

雪已经到了自己的膝盖,每挪动在一步都是如此的困难,但是无论怎么困难都不会有生与死之间的界限更加的令人不安。

雪更加的大了,那万丈的高楼,有一位伊人,她的脸上却蒙着清纱。

这纱却为太薄了,无论是谁都能够看出这是一位绝代的美人,美人绝不止一个,有三个,两个大美人,还有一个小美人。

“妈妈,爸爸怎么还不回来啊,我肚子饿了。”小美人嘟囔着道。

“快了快了,宝贝,你没有看到么,那里就是你的爸爸。”

风雪之中,一人独行,独行的人是李少郡,他很疲倦,但是他知道他已经快到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