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重新开始

“老大!”我喊了他一声。我一直叫他老大,从我懂事的那时候起,从我知道他总是在保护我的那时候起。时间真的好快,一眨眼,也快二十年了,他四十岁,冷月二十二岁。

“无情,你来得正好,我正要去找你呢。”他说的轻松,脸上却很凝重。在香港的进候我见过很次他这样的表情,每次都代表同一件事情,这想这次也不会例外。

我走到他面前,说:“是不是……”

老大递出一个鲜红色的信封,说:“今天早上刚送来的,让我转交给你。”

接过信件的时候,我居然怔住了。簿簿的一封信,居然是前所未有的沉重,让我无法呼吸。我说不出是喜悦还是悲哀,百感交集于一身。老板终于还是没有放弃我,可眼前那条路就是我的人生吗?我迟疑了,这半年来,我似乎已经习惯了那淡如清茶的生活,感觉很真实。突然之间就要做回以前的自己,有点唐突,虽然我曾不止一次地期望老板不要放弃我。因为被放弃的下场只有一个,我知道的太多了。

老大像是看透了我的心思,说:“无情,不要犹豫,这是你将功折过,重新证明自己的一个机会。我知道你心里想些什么,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别无选择,命运早就不在我们的手上了。”

我点了点头,“那老大,你同我一起吗?”这名话问得连我自己都匪夷所思,也许在潜意识里,我已经习惯了有他在身边。

老大摇头道:“不了,这次得由你一个人去完成,你必须用自己的双手去证明你的能力。这个机会来之不易,不容许有半点差错,只许成功。”

对他的话我没有异样的反应,一切都顺其自然吧。深吸一口气,眼睛眯成一条缝望着他说:“好的,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老大笑着拍我的肩说:“就是这种眼神,我完全相信你的能力,感觉曾经的你又回来。”

开着保时捷911,一种熟悉的动力如耳畔絮绕的引擎的轰鸣,涌向心窝。任何疑虑在我胸中停留从来不会超过三分钟,从小我就接受这样的心理训练,因为我只有四十八个小时。车窗外,行人与草木远逝而去,正如我那颗心,在不断的倒退,退到半年前,追寻那个真实的自己,我看到很多人在向我招手,有老大、有冷月、有师父、还有她。和煦的阳光下,是那张天真无邪的脸,脸的下面,还有一颗炽热的心,我有点想回香港,回到那片故土,寻找我曾经留恋的回忆。这坚定了我的意志,只有完成任务,老板才会重新给我回家的机会。突然发现自己的思想总是在左右摇晃不定,究竟什么样的路才是我毕生之所愿呢?我很矛盾,也迷泛。

回到家看完信,我点了一根烟,然后一把火把信纸化为灰烬。淡淡的烟圈,犹如我的生命,它在空气中游荡,最后它将去住何地呢?也许我的感情也和这烟圈一样,注定漂泊。白色衬衣、黑色领带、手套、西裤和风衣,再配上一顶黑色的宽边礼帽,这是我每次执行任务的装扮,很隆重,像参加新人的婚礼一样。望着镜子中的自己,庄严冷酷,像一位穿梭在古典贵族中的绅士,这是我生命中最特殊的时刻,也是最本份的一面。打开尘封已久的地下暗阁,“银天使”静静地躺在那里,握在手心,我说:“宝贝,很久不见。”

市中心延安路银泰大商场,是平民与上流社会的风水宝地,终日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我无聊的时候,去逛过很多次,却很少买东西,因为没人同我分享那种购物的快乐,一个人生活,本来也就没有那么多的渴求,只要没有哀伤,就心满意足。我静静地坐在旁边的休息区内,商场大门口在我左侧视线的四十五度角,聚精会神地关注着每一个过往行人,因为我的目标,等会儿会出现在这里。

只过了一会儿工夫,从正门大步迈进一个人,身材魁梧,浓眉小眼,光头,和信上照片里的一模一样。就是他,我不知道他叫什么,也无需知道。老板的信描述都很简单,只一张电脑打印的照片,再附上几行首像特征描写以及会出现的时间地点,仅此而已。只见光头的身后跟了两个随从,他们一起上了电梯,还有说有笑的,看起来心情不错。我没有跟上去,怕打扰他们,人生有无数的欢声笑语,可有几次,是任何人不能破坏的,这是一种美德。

又过了大约半个时辰,光头他们从电梯上下来,走出银泰,我随后跟了上去。真不明白他们为何如此迫不急待呢?如果他们逛了一天,我会等他们一天的。快乐与生命同样珍贵,做人是要学会惜福。他们好像也没买什么东西,也许和我一样,只喜欢逛而不喜欢买吧,只是这次他们错了,至少应该买些奢侈品,只买贵的,不选对的,哪怕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可惜我的好意,他们永远都不会懂。他们上了一辆黑色广本,我打的紧随其后

他们的车在新开元大酒店前停下,我尾随他们进入酒店,上了电梯,酒店的电梯都有监控系统,我站在光头身后,压低了帽沿。抬头望望他们的后脑勺。嘿,还真油光发亮呢,听说光头比长发难护理,也不知是真是假,但想必他在这头上着实下了不少功夫,不然这头也不会亮的和月亮一样,正所谓“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真有点想念故乡。也许是我的装扮过于严谨正规,他的两个随从分别转头望我,我报以微笑后避开对视,看着身边无关紧要的男人、女人还有小孩。那小孩添着棒棒糖,望我的眼神特别崇拜,我想告诉他,等他长大后,也能和我一样。到了九层,我跟在光头身后同他们一起走出电梯。酒店客房的走廊很明亮,也很深远,似乎没有尽头,所谓尽头,只是那些无知的人们对起点的误解而已。

走廊里没有多余的人,我手插口袋,跟在他们身后十米外。终于,他们在一个客房前停下脚步,等其中一人打开门,光头第一个进去。我加快了脚步,趁最后一个进入正欲关门的瞬间,飞起一脚破门而入,“啾,啾”两声响,光头的两个随从应声倒地,头部鲜血直流。没等光头反应过来,“银天使”已经顶在他的印堂。

“大……大哥,大哥,有……话好好说……”只见他吓得浑身哆嗦,一屁股坐到了地板上,裤裆里流出含有特殊成份的透明液体,一股骚味,我觉得他很不礼貌。他用一种万般恐惧的眼神望着我,嘴唇扯动着,却说不出话来,也许他想向我求饶,因为我是他的神,只不过是死神。

我说:“你知道九层是什么地方吗?九层是距离九泉最近的地方,记得来生一定不要再住九层。”

“我……”没等光头说出第二个字,我扣动了扳机,一颗子弹在他的印堂上钻了深深一个洞。光头还是直直地瞪着我,哪怕是摊倒在地板上。最后他四肢抽搐了几下,再也不动弹了。也许他还想问我为何要杀他,我很想告诉他为什么,只可惜我也不知道那个答案,我只是一个杀手,一台冰冷的机器,和电脑一样,接收了指令就去执行,这个时候,我没有思想。

我学着迈克迩杰克逊的样子,收起了“银天使”,压了压帽沿,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走出了酒店。“银天使”是一支特制的转轮手枪,内置消声器。给它取“银天使”这个名字,是因为我觉得杀手也是一个艺术家,一个徘徊在生死边缘打造无数悬案的艺术家,作为艺术家的工具,绝不能太过俗气。大多数艺术家,都是在死后才出名的,然望每个死在我手下的人,来生也能成为一个艺术家,独领风骚,傲视天下。

半年没有拿枪,没想到准心犹在,呵呵,我的朋友,是从来不会背叛我的。我喜欢转轮手枪那转轮,一个转轮六个孔,每个孔都等于一个生命,而我就是那第七个孔。我从来不让它走到最后一个孔,因为每一个玩命的人,都必须给自己留一手,用来保命或都自杀,这是师父教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