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份,我的老家被层脆绿覆盖着,现在是晚饭已经吃过的时候吧,天有点暗了,小虫子们开始出来热闹了。我不由的在心里升里一丝笑意来,这才是我熟悉而亲切的世界。在这个时候,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会跟同伴们一起拿着个盒子来捉蟋蟀;长大读书的时候,我会在我房间里读书,我爸会在院里抽烟,我妈会收拾碗筷去洗;再大时,我会偷偷的向往外面的世界,向往那个叫昆明的陌生城市。现在,这座青山的儿子回来了,他到了他想到的昆明,然后受了伤回来了,青山象个母亲一样,迎接着她受伤的儿子。
我的心里慢慢的生出了一种力量。是的,我是在这个山村里生出要去闯世界的雄心的,我现在回来找我的根,寻找我的力量,就象古希腊神话中那个不能离开土地的大力神一样,只有接触到他的根,他才会有力量的。
我没有告诉我爸妈我哪天回来,我走在夜间的山路上,有点象个小偷一样的潜回来。我只想说:我不是故意要象个小偷一样的回来,我只是要跟安迪说完话才能走的。但是,我可能在潜意识里就是想在这样的黑幕掩护下回来的。要跟安迪说再见,也可以在头天晚上说了,第二天一大早来赶车的。
我到家里的小院门口时,家里有一束昏暗的灯光从院子里照了出来,照到开着的大门外的路上。我们家的大门是要到晚上要睡觉时才关上的,农村人只要是没有睡觉时,对别人都是敞开着大门的,不象城里人的门从来都是紧闭着的,偶尔放个亲友进出后,马上又会关起来的。城里的门关一道不够,还要安一道防盗门,防着所有的人。
我在门口站了一小会儿后,拉拉衣服走了进去。家里还是跟我想象画面一样的:我爸在院子里抽烟,我妈在混拌着猪饲料。
我妈先看到我,她没有停止手上的事,只是问我:“回来了?吃饭了吗?肯定没吃吧,灶上热着你的饭的,自己放下东西去盛吧。”
我站在院子里,叫了一声:“妈,爸。”
我爸也没停止抽烟的说:“赶快去吃饭吧。”
他们对我的态度,仿佛是我刚刚放学回来,让我放了书包自己去吃饭。
我感觉很自在的进自己的屋里,放上背包,出来到院子里,从石缸里用葫芦瓢掏了一瓢水在旁边的盆里,洗了一下手,甩甩手上的水,我进到小厨房里。小厨房里的灯更比院子里的黑,只有几瓦吧。我爸妈为了省钱,只点一个小瓦数的灯泡照一点亮光就行了。我打开大炒菜锅,看到里面放着四支碗,一碗炒小瓜,一碗炒窝笋,一碗炒腌肉,一碗米饭。这些菜都是我爱吃的。我想我爸我妈可能是预料到我要回家了,所以给我准备着饭菜。但是,我不知道,他们这样子准备着是准备了多少天了。我心里有点难过,让爸妈跟着操心,对自己不孝的难过。
我妈在院子里大声的说:“小伟,厨柜里有这几天新掏出来的卤腐,你最爱吃的,自己端出来吃吧。”
我答应一声,端出来,开始吃了。腌肉可能已经是热过好几回了,腌肉特有的咸香味少了许多。我们家里虽然养着猪,现在买肉也不象以前要逢年过节有人杀猪了,才可以买到,但是,我爸妈为了省钱,很不吃肉的。我上学时,他们会一个星期买一次肉回来炒给我吃,买一次肉也只是二两,炒一碗肉,他们只夹一两片,其他的都给我吃。冬天的时候会腌上几条腌肉,来客人了,或者有什么要加点好菜的时候,就会割一点腌肉炒来招待客人的。所以,我吃着腌肉是有点感动的。这些都是城里人不可能会理解的事。包括来过这里,曾经想做这里的媳妇的林晓青,她吃着腌肉时,把肥的剔出来丢掉的时候,我妈看在眼里有多心疼,只有我知道,只有我能看出来。我甚至不敢阻止她这样做,怕委屈了她;也没有告诉她这些,因为我想她是不可能懂的。
吃过饭后,我跟我爸坐在墙角石基的木板上,没有说话。我们那里的房子都会在临着院子里的这面墙下石基上加一块木板,以后可以让人象坐椅子一样坐在这上面,靠着墙。墙角上会围着一圈棕,靠在上面,有点软软的感觉,可以让辛苦了一天的主人养养神。
我妈弄好了明天两顿的猪饲料后,又用大扫帚扫干净院子。然后,打来清水,顺着整个院心洒一遍后,自己洗了手,再打来水让我和我爸洗脸洗脚刷牙睡觉。
这一切都象我以前在家的日子,许多年了,至少我是看了十七年了。我爸有时候在生病,睡在床上,院子里就只有我妈一个人在忙碌,这时,她劳作着的身影是孤单而寂寞的;我爸精神好点的时候,就会象今天晚上一样,抽着烟陪着我妈,虽然,做事的人还是只有我妈一个,但她的身影就要欢快多了;还有些时候,我爸精神很好了,也对我妈心存感激时,他会来帮着我妈做点轻一点的事,虽然我妈拒绝着,舍不得让我爸累到了,但看得出来,她已经感觉很幸福了。这样算是爱情吗?我爸妈一辈子都没有说过爱字,偶尔在电视电影里看见男女拥抱接吻甚至是床上戏时,他们都会害羞的闪躲开目光,更别说跟他们提爱情两个字了。有人说,爱情就是一种习惯,习惯了有对方的存在。这句话对于我爸我妈来说,是很适合了。他们都很习惯有对方的存在了,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他们是拥有爱情的。
我躺在床上,想着这些,感受着这间屋子。我在这里长大,在这里拼命学习,只为了能到昆明那座大城市里去读书。我不喜欢村里那些文化少的人去昆明打工,我觉得他们就那个样子去了,会被昆明人看不起的,但是,我读了一肚子书去了,还是被昆明人看不起了。不是因为我是大理人,而是因为我是个穷人。穷人在许多事上都没有资格的,这个观点不是我偏激,而是我亲身经历过了。
第二天,我主动去找同学朋友玩。说是玩,主要是去看看在我们山里,有没有什么可以做的事,但是,以玩的名头去,会更好一点。
大家对我一大早会出现在村子里都有点惊奇,还有许多人来问我:“这次是不是带着上回回来的那个媳妇回家来办酒席了?”
我一一解释说:“不是,我已经跟她分手了。这次回来多住几天。”
然后,他们会很理解的样子说:“哦,也是的,城里的姑娘是住不习惯我们这里的。她们心高气傲的,其实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就在这们这里找个一个村的姑娘,吃苦耐劳的,就象你妈一样。你看你爸有多享福呀。”
几乎所有人都这样跟我说,我笑着连连说是。
林熙华打来电话说:“吕伟,你小子不够义气了,走也不说一声嘎。”
我说:“对不起。主要是不想打扰到你们。”
林熙华训我一顿后,又让我有什么困难就跟他说,他能帮的一定会帮。
我约了好几个同学到村里唯一一家饭店里去吃个中午饭。点了许多菜,还要一人给先上来一大玻璃杯泡酒。他们热闹的说着,某某某到哪打工了,某某某结婚了,某某某离婚了。又问我昆明怎么样?这两年怎么样?
我跟他们说:“昆明很好,买个东西方便,小区门口就有超市(说到这里,我有点想念安迪了),想到哪都有好多路公交车,上厕所有专门的卫生间,不用嗅着粪便上厕所。昆明也不好,物价高,房租高,除了自己的几个同学朋友,其他人都不来往,没有人对你笑,你如果对陌生人笑笑,他们会很警惕的看着你,直到你走远,直到你觉得对他们笑,完全是件错误的事,很错误,是自己错了。”
我的同学们听了,或吃惊,或不以为然,或觉得城里人真可怜,大家都不来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