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明炬,以松木烧之,铁索坠下,巡城点照,恐敌人乘城而上。

脂油烛炬,然灯秉烛于城中四冲要路门户,晨夜不得绝明,以备非常。

行炉,常熔铁汁炉,舁行于城上,以洒敌人。土瓶盛汁抛之,敌攻城不觉。

游火,铁筐盛火,加脂蜡,铁索悬坠城下,烧孔穴掘城之人。

灰杂糠秕,因风于城上掷之,以眯敌人之目,因以铁汁洒之。又云眯目,因风以秕糠灰掷之,使不得视。

连梃,如打禾枷状,打女墙上城敌人。

叉竿,如枪刃,布两歧,用叉飞云梯上人。

钩竿,有枪,两边有曲钩,可以钩物。

天井,敌攻城为地道来反,自于地道上直下穿井邀之。积薪井中,加火熏之,自然焦灼。

油囊,盛水,于城上掷出火车中,囊败火灭。

地听,于城中八方穿井,各深二丈,令人头覆戴新瓮于井中坐听,则城外五百步之内有掘城道者并闻于瓮中,辩方所远近。

铁菱,状如蒺藜,要路水中着之,以刺人马之足。

陷马坑,坑长五尺,阔一尺,深三尺,坑中埋鹿角、竹签,其坑十字相连,状如钩锁。复以刍草苇木,加土种草实,令生苗,蒙覆其上。军城、营垒、要路设之。

拒马枪,以木径二尺,长短随事。十字凿孔,纵横安括,长一丈,锐其端,可以塞城门、要道,人马不能奔前。

木栅,为敌所逼,不及筑城垒,或山河险隘,多石少土,不任版筑,且建木为栅。方圆高下随事。深浅埋木根,重复弥缝其阙。内量长短为阁道。立外柱,外重长出四尺,为女墙,皆泥涂之。内七寸又立阁道。内柱上布板为栈,立阑干竹。于栅上悬门。拥墙、濠堑、拒马,一如城垒法。

水攻具篇第三十七

经曰:以水佐攻者强。水因地势而成势,为源高于城,本大于末,可以遏而止,可以决而流。故晋水可以灌安邑,汾水可以浸平阳。先设水平,测其高下,可以漂城灌军,浸营败将也。

水平槽,长二尺四寸,两头中间凿为三池。池横阔一寸八分,纵阔一寸,深一寸三分。池间相去一尺四寸,中间有通水渠,阔三分,深一寸三分。池各置浮木,木阔狭微小于池匡,空三分。上建立齿,高八分,阔一寸七分,厚一分。槽下为转关脚,高下与眼等。以水注之,三池浮木齐起,眇目视之,三齿齐平,以为天下准。或十步,或一里,乃至十数里,目力所及,随置照板、度竿,亦以白绳计其尺寸,则高下丈尺分寸可知也。

照板,形如方扇,长四尺,下二尺黑,上二尺白,阔三尺,柄长一尺,大可握。度竿,长二丈,刻作二百寸二千分,每寸内刻小分其分。随向远近高下立竿,以照板映之。眇目视之,三浮木齿及照板黑映齐平,则召主板人以度竿上分寸为高下,递相往来,尺寸相乘,则水源高下可以分寸度也。

火攻具篇第三十八

经曰:以火佐攻者明。因天时燥旱,营舍茅竹,积刍穗军粮于枯草宿莽之中,月在箕、壁、翼、轸之夕,设五火之具,因南风而焚之。

推月宿法: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二十八宿四方分之。月二十八日夜一周天,行二十八宿,一日一夜行一十三度少强,皆以月中气、日月合为宿首。

角十二度,亢九度,氐十五度,房五度,心五度,尾十八度,箕十一度,东方七宿共七十五度。斗二十六度,牛八度,女十二度,虚十度,危十七度,营室十六度,东壁九度,北方七宿共九十八度。奎十六度,娄十二度,胃十四度,昴十一度,毕十六度,觜二度,参九度,西方七宿共八十度。东井三十三度,舆鬼四度,柳十五度,星七度,张十八度,翼十八度,轸十七度,南方七宿共一百一十二度。

雨水,正月中,日月合宿营室八度,于辰在亥,为娵訾,于野卫,分并州,于将登明。

春分,二月中,日月合宿奎十四度,于辰在戌,为降娄,于野鲁,分徐州,可将河魁。

谷雨,三月中,日月合宿昴三度,于辰在酉,为大梁,于野赵,分冀州,于将为从魁。

小满,四月中,日月合宿参四度,于辰在申,为实沈,于野魏,分益州,于将为传送。

夏至,五月中,日月合宿东井二十五度,于辰在未,为鹑首,于野秦,分雍州,于将为小吉。

大暑,六月中,日月合宿星四度,于辰在午,为鹑火,于野周,分三河,于将为胜光。

处暑,七月中,日月合宿翼九度,于辰在巳,为鹑尾,于野楚,分荆州,于将为太乙。

秋分,八月中,日月合宿角四度,于辰在辰,为寿星,于野郑,分兖州,于将为天罡。

霜降,九月中,日月合宿氐十四度,于辰在卯,为大火,于野宋,分豫州,于将为太冲。

小雪,十月中,日月合宿箕二度,于辰在寅,为析木,于野燕,分幽州,于将为功曹。

冬至,十一月中,日月合宿斗二十一度,于辰在丑,为星纪,于野吴越,分扬州,于将为大吉。

大寒,十二月中,日月合宿虚五度,于辰在子,为玄枵,于野齐,分青州,于将为神后。

假如正月雨水,一日夜半,月在营室八度;至后二日夜半,行十三度少强,即至东壁五度;至后三日夜半,行十三度少强,即至奎九度。顺行二十八宿,每日夜行十三度少强,二十八日一周天,其晦、朔二日月不见。他皆仿此。《玉门经》曰:“倍月加日,从营室顺数,即知月宿所在。”假令正月五日,倍月成二,加五成七,从营室顺数七宿至毕。他皆仿此。然东井三十三度、觜二度,恐将不定,故为通算以决之而用五火之具。

火兵,以骁骑夜衔枚,缚马口,人负束薪藁草,藏火直抵贼营,一时举火。营中惊乱,急而乘之;彼静不乱,弃而勿攻。

火兽,以艾蕴火置瓢中,开四孔,系野猪、獐鹿项下,爇其尾端,望敌营而纵之,使奔彼草中,器败火发。

火禽,以胡桃剖令空,开两孔,实艾以火,系野鸡足,针其尾而纵之,飞入草中,器败火发。

火盗,选一人勇捷、语言服饰与敌同者,窃号逐便,怀火偷入营中,焚其积聚。火发,乘乱而出。

火矢,以臂张弩射及三百步者,以瓢盛火冠矢端,以数百端候中夜齐射入敌营中,焚其积聚。火发军乱,乘便急攻。

济水具篇第三十九

经曰:军行遇大水、河渠、沟涧,无津梁舟楫,难以济渡。太公以天艎大船,皆质朴而不便于用。今随事应变,以济百川。

浮罂,以木缚瓮为筏,瓮受二石,力胜一人。瓮阔五尺,以绳钩联,编枪于其上,令形长而方。前置板头,后置稍,左右置棹。

枪筏,枪十根为一束,力胜一人。四千一百六十六根四分枪为一筏,皆去锋刃,束为鱼鳞,以横栝而缚之,可渡四百一十六人半。为三筏,计用枪一万二千五百根,率渡一千二百五十人,十渡则一军毕济。

蒲筏,以蒲九尺围颠倒为束,以十道缚之,似束枪为筏。量长短多少,随蒲之丰俭载人。无蒲,用芦草,法亦如蒲筏。

挟縦,以木系小绳,先挟浮渡水,次引大縦。于两岸立一橛,急张定縦,使人挟縦浮渡。大军可为数十道,豫多备。

浮囊,以浑脱羊皮,吹气令满,紧缚其孔,缚于胁下,可以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