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宅舍可居否法第三十

正日時,視日辰上神神陰,得吉神將,有王相休氣,上相生,可居吉。若凶神,有囚死氣,上下相賊\,即凶不可居。以尤者,言其形狀。

假令白虎,死喪;天空,虛耗。他效此。

占田蠶種五穀好惡法第三十一

正日時,欲令今日日辰上神多王相氣,與所欲為物類神相生。又欲天一所居神,與太歲上神相生物類神,即大吉。日辰陰陽及用傳中有其物,必成熟也。無令魁、罡、賸蛇、白虎、囚死之氣,臨日辰者凶。物類者,謂蠶以勝先,禾以功曹、太衝,黍、小豆以太一、勝先,麥以傳送、從魁,稻、大豆以登明、神后,麻以大吉、小吉。

假令欲占蠶,日辰陰陽及用傳中有勝先,因而三傳勝先,皆得吉神將,得天一所居神與太歲上神相生勝先,即大吉也。

假令太歲在辰,四月戊辰日中時,傳送臨午,占蠶善惡何?如勝先臨辰,此為有其物類。太歲上神自得勝先,將得青龍神將相生,天一在大吉,不與勝先相剋,則為大歲。日辰上神皆有王相之氣,無有災害,諸物類等,並效此。也若物類神與太歲上神相賊\,天一所居神剋日辰,陰陽中無其事類,則為大凶敗也。

占今年舉百事商賈田蠶法第三十二

皆以日辰及家長年上神將,言之。

假令得傳送青龍及王相之氣,可為商賈。得勝先大吉神將,皆宜田蠶。亦以所欲為類神,上得凶者言。所生得玄武,為亦遺。餘效此。

占諸市賈求利吉凶法第三十三

正日時,欲皆令今日之時辰上神及人年上神與所欲為市買物類,相生者吉。又欲今日日辰,陰陽中有小吉、青龍,青龍所居神,與今日日辰上神相生者吉。太歲上神不剋人年上神,人年上神不制青龍者吉。又欲令所往至之地,上有吉神將,有王相氣,與人年上神不相賊\,市估有利。

假令九月戊子日日映時,太衝加未,欲為估市,人年立己,太歲在寅,大吉為天一臨於戊,戊寄位在己,己即人年立辰。傳送為青龍臨子,此為有其物類。其日辰與人年上神,及青龍所居神相生,大吉臨人年,魁臨太歲,不與人年神相賊\,而北出傳送下,大吉利。雖先備二吉一凶,可用。務令日辰人年上神,相生物類者,可用也。式經云:審問所之之鄉,東西南北四維,得與年相生,多王相之氣者,即有福,估市有利。不逢賊\盜所居,見好所欲皆得。但青龍居有氣之神,而加有氣之鄉,即得財。若青龍制人年,即無所得。

占諸欲畜集何者好法第三十四

正日時,各以其事類,在日辰陰陽及用傳中有其物類,類又與人年上神相生者吉利,可為畜積也。直用神始於無氣,終於王相,即前利少後利多。非此者,皆凶。所言物類者,粟以木神,黍、小豆以火神,麥以金神,麻以土神,稻、大豆以水神,絲綿以太常,布帛以神后,皮革以白虎,田蠶以勝先。

假令七月甲子日雞嗚時,太一加丑,謀\欲收麥,天罡加子,陰上神得傳送,傳送金神為麥類。在用神陰陽中,人年立申,申上得神后,與傳送相生為物類。與人年上神相生也,是為可收也。用起天罡,天罡氣休老傳終,皆得王相氣,為後多利。他效此。

占諸欲畜生類可得否法第三十五

正日時,視日辰上神,無魁罡、騰蛇、白虎,即吉,可畜收。視其物類神,王相臨有氣之鄉,為吉多利。魁罡所加,不宜畜也。

假令魁罡加未,羊不可畜;加亥,堵不可畜。他效此。

占欲買車舟吉凶何如法第三十六

正日時,視日辰上神陰陽及用神傳中有六合、太衝,與吉將並合,又與日相合者吉。可乘為使利主,與凶將並賊\今日者,損主,勿乘之。

假令太衝與玄武并者,乘而亡之;與白虎并,數載死人,宜喪事。他皆效此。

占馬吉凶法第三十七

正日時,以勝先占之。勝先與吉將并臨所生之鄉,即吉;與凶將并臨所賊\之鄉,即凶;以勝先上將及所臨之鄉,吉凶深淺\,言之也。

假令勝先與青龍、太常,並臨木火辰來未之地,即吉,是為良馬也。若臨金鄉,即咬人;臨戌,躓戾;臨水,為病;臨丑,喜走。與玄武并,因放自亡;與白虎并,且死;與勝蛇并,驚敗事。他皆效此也。

占牛善惡法第三十八

正日時,以大吉占之。大吉臨木,為病;臨火,且驚,以得賣;臨金,且欲賣之;臨水,田牛也;臨土,畜也。若天地昤,且用神與天一并臨有氣之鄉,且入縣官。與白虎并,為自死;與勾陳并,為抵觸人;與勝蛇并,時時苦驚;玄武并,且亡遺。他效此。亡遺責大吉,大吉湖神也。一法,又責輯星下,亦責太衝也。

占羊可養得否法第三十九

正日時,以小吉占之。加金欲畜之,加木欲殺之,加火可畜,加水為衰耗。與吉將并臨有氣之鄉,即吉。與凶將并,即凶。得白虎為死,加寅戌數逢狼,加辰入墓亦死。

占豬善惡法第四十

以登明加巳午,即放;加水鄉,溷豕;加金木,可畜;加土,為病死;加王相鄉,欲與天一太陰并,為祀豕也。與凶將并臨囚死之鄉,為凶。登明與白虎并,即走失。欲知生死,以氣言之。有生氣生,有死氣死。自死與勝蛇并,為驚亡。加日辰、人年、人墓亦死。占亡失,登明加酉,不得。責未上從魁,不得。責巳上小吉日辰陰陽能制之,即得。

占犬可畜否法第四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