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法論上

黃帝問日:升降不前,氣交有變,即成暴鬱,余已知之。如何預救生靈,可得卻乎?

卻之言去也,何以去之。

岐伯稽首再拜對日:昭乎哉問。臣聞夫子言,既明天元,須窮法刺,可以折鬱扶運\,補弱全真,瀉盛鐲餘,令除斯苦。

夫子者,祖師儀貸季。折,謂折伏也。扶,謂扶持也。躅,除也。斯,此也。令除此苦也。

帝曰:願卒聞之。岐伯日:升之不前,即有甚凶也。木欲升而天柱窒抑之,木欲發鬱,亦須待時。

木發待問氣也,至天作問氣之時作也,欲發可刺之也。

當刺足厥陰之井。

足厥陰之井即大敦穴,在足大指端去爪甲上如韭葉,三毛之中,乃足厥陰之所出也。於平日一水下一刻時,以手按穴得動脈,下針,可及三分,留六呼。如得氣,急出之。先刺左,後刺右。又可春分日吐之,無此管也。

火欲升而天蓬窒抑之,火欲發鬱,亦須待時。

火鬱待時,至天作左問氣之時也。其發也,君火春分,相火小滿,即欲發之時也。故君火、相火同法,即是二時而可預刺之也。

君火、相火同刺包絡之榮。

心包絡之榮,在手掌中,勞官穴也。水下二刻,以手按穴,動脈應手,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得氣而急出之,先左後右。又法,當春三泄汗也。

土欲升而天衝窒抑之,土欲發鬱,亦須待時。

土鬱待時,至天作左問氣之時也。土發鬱日維,辰維也,多於二問維發之也,可預刺之也。

當刺足太陰之俞。

足太陰之俞太白穴,在足內側核骨下陷者中,足太陰之所注也。水下三刻,刺可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氣至急出之,先左後右。

金欲升而天英窒抑之,金欲發鬱,亦須待時。

金鬱待時,至天作左問氣之日也。夏至之後,金欲發鬱之時,在火王後作,可預刺也。

當刺手太陰之經。

手太陰之經者,經渠穴也,在兩手寸江脈陷者中,手太陰之所行也。動脈應手,於水下四刻,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氣至急出針,先左後右。

水欲升而天內窒抑之,水欲發鬱,亦須待時。

水鬱待時,至天作左問氣之時也。發於辰維之後,火得王之時,水可作也,可以預用針刺之也。

當刺足少陰之合。

足少陰之合,陰谷穴也,在膝內輔骨之後,大筋之下,小筋之上,按之應手,屈膝而得,足少陰之所入也。刺可同身寸之四分,留三呼。動氣應手可刺,急出之,先刺左,後刺右。

帝曰:升之不前,可以預備,願聞其降,可以先防。

防護者也。

岐伯曰:既明其升,必達其降也。升降之道,皆可先治也。

亦可以升而先刺也。

木欲降而地晶窒抑之,降而不入,抑之鬱發,散而可得位。

三日不降,八日降,欲降而鬱先散,而然後作地問氣者也。

降而鬱發,暴如天間之待時也,降而不下,鬱可速矣。

降之不下,急速如天鬱也,便可刺之。

降可折其所勝也。

折勝其標而虛其本也,故折其勝也。

當刺手太陰之所出,刺手陽明之所入。

手太陰之所出,少商穴也,在手大指之端內側,去爪甲如韭葉,手太陰之井也。刺可同身寸之一分,留二呼,而急出之。手陽明之所入,曲池穴也,在肘外輔,屈肘兩骨之問陷中,手陽明之合。刺可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留七呼,動氣應手至而急出之。

火欲降而地玄窒抑之,降而不入,抑之鬱發,散而可矣。

二日不降,七日降,欲下而鬱散之,速可刺之也。

當折其所勝,可散其鬱。

火鬱折水,可以除之。

當刺足少陰之所出,刺足太陽之所入。

足少陰之出湧泉穴也,在足心陷者中,屈足捲指宛宛中,足少陰之井。刺可同身寸之三寸留三呼,動氣至急出之,先左後右。足太陽之所入,委中穴,在胭中央約文中,動詠應手,足太陽之合也。刺可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氣至而急出之,先左後右。二次同其法刺也。

土欲降而地蒼室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鬱發,散而可入。

五日不降,十日降,欲降而鬱散,而可速刺之。

當折其勝,可散其鬱。

土鬱折水,可除其苦。

當刺足厥陰之所出,刺足少陽之所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