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厥陰之所出,大敦穴也,在足大指端,去爪甲上如韭葉,及三毛之中,足厥陰井也。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動氣急出之。足少陽之所入,陽陵泉穴,在膝下同身寸之一寸,腑骨外康陷者中,是足少陽之合。刺可同身寸之六分,留十呼,動氣至急出之。

金欲降而地彤室抑之,降而不下散抑之鬱發,散而可入。

四日不降,九日降,欲下而鬱散,可速刺也。

當折其勝,可散其鬱。

金鬱折火,可以除之。

當刺心包胳所出,刺手少陽所入也。

心胞胳所出,中衝穴也,在中指之端,去爪甲如韭葉,是手心主之井。刺可同身寸之一分,留二呼,動氣至急出之。手少陽之所入,天井穴也,在肘外大骨之後,肘後同身寸之一寸,兩筋問陷者中,屈肘得之,手少陽合。刺可同身寸之一寸,留十呼,動氣應手至而急出之。

水欲降而地阜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鬱發,散而可入。

一日不降,六日降,欲下而鬱散,先可刺之也。

當折其土,可散其鬱。

折其所勝,可以散之也。

當刺足太陰之所出,刺足陽明之所入。

足太陰之所出,隱白穴也,在足大趾之端,側去爪甲如韭葉,足太陰之井。刺可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得氣至乃出之。足陽明之所入,三里穴,在膝下三寸,腑骨外廉兩筋問,足陽明之所合,刺可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提一至而急出之。

帝日:五運\之至,有前後與升降往來,有所承抑之,可得聞乎刺法?岐伯曰:當取其化源也。是故太過取之,不及資之。太過取之,次抑其鬱,取其運\之化源,令折鬱氣。不及扶資,以扶運\氣,以避虛邪也。不及者,當資其化源,以補其所虧,令不勝。

資取之法令,出《密語》。

資取化源法方,明於《玄珠密語》第一卷中。

刺法論中

黃帝問日:升降之刺以知要,願聞司天未得遷正,使司化之失其常政,即萬化之機,其皆妄然,與民為病,可得先除,欲濟群生,願聞其說。

明其遷正,故可預防。

岐伯稽首再拜曰:悉乎哉問。言其至理,聖念慈憫,欲濟群生,臣乃盡陳斯道,可申洞微。

申,顯也;洞,深也;微,妙也。言可盡顯深妙。

太陽復布,即厥陰不遷正。

即天運\不和順,四序失合,而作疫也。

不遷正,氣塞於上,當寫足厥陰之所流。

氣舒而復塞之,故寫之。當寫足厥陰之所流,行問穴也,在足大趾之間,動脈應手陷者中,足厥陰之榮。刺可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動氣至而急出之。

厥陰復布,少陰不遷正。

天失時令,即氣令不正也。

不遷正,即氣塞於上。

熱欲化,而風乃布外也。

當刺心包胳脈之所流。

心包胳脈之所流,勞官穴也,在掌中央。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動氣至而急出也。

少陰復布,太陰不遷正。

子午天數有餘,丑未不得中正也。

不遷正,即氣留於上。

雨欲化,而熱布於天。

當刺足太陰之所流。

足太陰之所流,大都穴也,在足大趾本節後陷者中,足太陰脈之榮也。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動氣至而出之。

太陰復布,少陽不遷正。

丑未天數有餘,寅申未得中正。

不遷正,則氣塞未通。

熱欲化,而雨復布天。

當刺手少陽之所流。

手少陽之所流,液門穴也,在手小指次指問陷者中,手少陽之榮也。刺可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動氣至而急出也。

少陽復布,則陽明不遷正。

寅申天數有餘,卯酉未得司天。

不遷正,則氣未通上。

燥欲治天,熱化復治。

當刺手太陰之所流。

手太陰之所流,魚際穴也,在手大指本節後內側,散脈文中,手太陰之榮也。刺可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動氣至而急出之。

陽明復布,太陽不遷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