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全是由16岁-18岁之间的男子高中生组成,手中拿着拖把,铁桶等一类虽然平常却可以用来当武器的东西,全都神情肃杀的看着黑熊和高铁。
“你小弟啊?”黑熊不知好歹的问了一句。
王勃摇了摇头,说道:“我从来没有什么小弟。”
回身看了看身边的高中生群体,说道,“他们都是我的同学,因为我们都太爱这个学校了,所以忍不住组成了一个护校队,如果谁敢在学校周围闹出太大的动静,我们就会第一时间结果了他们。”
护校队,高校界五大势力之一,也是金城高中唯一称得上势力的势力。
因为,其他所有势力都在还没彻底建立起来的时候,就被护校队铲除了。
老实说,黑熊有点胆寒。
虽然对方都是学生,但人数明显比自己这边多,再加上自己也受了点伤,恐怕不是他们对手。
然而就在这时候,远处突然传来了嘀嘀的警笛声。
“条子来了。”黑熊心中一惊,“我们今天就先撤了,不知道能不能给我们这个面子?”
“好说。”王勃一抬手,做了个“请”的姿势,“你们其他人都可以走,不过,有一个人得留下。”
说罢,他修长的手指直直的指着高铁,高铁霎时间脸色苍白。
“王……王勃,我没什么地方得罪你的,为什么非得跟我过不去呢?”
“得罪?”王勃眉毛一挑,“你的确没得罪我。不过,难道我不能跟你过不去么?”
几个高中生押起高铁,而王勃却只是看着夏雪湄。
“有什么事么?”夏雪湄受伤虽然也不算轻,却也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你真漂亮。”王勃突然这样说了一句。仅仅这一句话,便让哲真和夏雪湄突然脸上变色,就连他身边的同学都变色了。
“王勃,你不是喜欢男人么?”
王勃老脸一红,便和同学们互相推搡着走了。
留下了面面相觑的几人。哲真刚想发怒的时候,却突然感觉脑袋一阵眩晕,就这样失去知觉了。
哲真恢复知觉的时候,知道自己肯定身处于病房里,因为有一股医院特有的药水味。
病房的门开了,哲真睁开眼,只看见一个漂亮的女孩,手捧着一大捧五颜六色的花朵走到哲真面前,那束花太大了,哲真这一辈子没见过谁送病人送那么大一束花的,女孩进来之时都是用双手环抱才勉强能够拿住。
女孩将花束放在旁边的台子上,眼神凝视着哲真,而哲真看着那女孩的容颜,忍不住惊叫出声:“熊……熊猫!”
女孩倒是被吓了一跳,“什么熊猫?有这么叫一个女孩子的么?”
刚才不过是哲真的下意识反应,因为他看到女孩的脸时,先是看到了她日渐浓厚的黑眼圈,看上去是好几天没有休息了。
之后,那女孩则是一直盯着哲真。
哲真开始不自在起来,倒不是因为他的伤,要是哪位美女一言不发,直直的盯着你看,还不知道她心里正打着什么鬼主意,换谁都是一样浑身不舒坦的吧。
不能输给她!产生了这种想法的哲真也当仁不让的回视过去。
一分钟过去了,祝哲真目光开始涣散。
三分钟过去了,祝哲真左顾右盼,装作什么也不知道。
五分钟过去了,祝哲真被那灼灼的目光盯得腰疼,再也忍不住了,试探性的问道,“你一直盯着我,眼睛不干么?”
“没有,我突然发现你长得还蛮帅的。”女孩眨着一双大眼睛,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这是明摆着的事实好吧?”哲真一阵头痛,随即想起来,小说或许有一段时间没写了。
“而且正义感也很强。”女孩说道。
“唔,我那天只是碰巧救了你们而已,我也在躲避别人的追杀,真的。”哲真辩解道,“碰巧见到了你们,就顺手救下了。”
“不如你当我男朋友好了。”
哲真一下子懵了,没听明白,“吓,你说什么?”
女孩笑嘻嘻地说道:“我很喜欢你啊,所以,你当我男朋友好了。”
“哗啦”一声,哲真掀开被子坐了起来,与女孩保持了一定的距离。
就在这个时候,门打开了,夏雪湄一言不发的走进来,将一个水壶放在桌子上,而后转身离开了。
她明显是听到了,但是她居然毫不在乎?
哲真觉得一颗心就快要碎裂了,不过,转瞬间,他就决定好了要摆什么表情。
“别跟我开玩笑了。哪有这么快就喜欢上一个人的?”哲真笑道。
“不快啊,我们都认识三天了。”女孩说道。
“三天之中我都在昏迷好吧。”哲真说道。
“那就算我对你一见钟情咯。”
“我不相信一见钟情。”哲真认真地说,“没有谁可以那么快喜欢上另外一个人的。”
“没关系,我可以等你爱上我。”女孩眨着眼睛说道。
“……你没听明白我话里的重点么?”哲真无奈。
不过,这个被哲真称作“熊猫”的女孩,似乎打定主意缠着哲真了。
新生活的序章
一个月后。
哲真不断地用左手中的汤匙搅拌着咖啡中的白色光晕,试图将它搅拌得匀一些。这是他的工作,但他绝对是心不在焉。
因为他的右手,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忙—一管水性笔正握在他的手中,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在稿纸上沙沙的写着。
他正在绘制一篇关于他梦想的蓝图。
虽然电脑已经十分普及,但老实说,哲真并不是很喜欢,也并不习惯打字,他更喜欢用这种原始的方式来写作,每当双手放在键盘上的时候,他的灵感就会枯竭,而当握起笔的时候,灵感就如同泉水一般不断地向外涌。
哲真就是这样一个人—被称作泉眼的他的大脑,从来就不曾停歇过,即使是在上课的时候,他的脑中也不断浮现出各种各样的情节,所以这也导致他的一天中绝大多数时间都在发呆,或者说是走神更为恰当一些。
“哲真是一个活在自己世界中的人。”他的好朋友,懒散的叶智如此评价,因为懒,所以不说废话。
“哲真是那种只有你叫了三遍他的名字他才会理会你的,走路中匆匆相遇的时候会因为来不及做出反应挥手而挤出微笑代替招呼的那种人。”他的好朋友,嘴损的金宇如此评价,因为损,所以从不吝啬任何比喻。
“哲真?有时候真让人火大,他这种人其实泡不到女孩吧?”他的好朋友,花心的余震如此评价,因为花心,所以三句话不离女孩。
哲真打工的这家咖啡厅,叫做候鸟咖啡厅,至于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咖啡厅的老板娘曾经这样说过:“候鸟会为了寻求安全而四处迁徙,爱情也是这样。”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咖啡厅里正放着陈奕迅的《爱情转移》。
咖啡厅的工资并不高,然而此时正在读高中的哲真,也完全不是为了那少得可怜的工资来这里打工的。
他只是为了安静,仅此而已,他不想回到那散发着霉味的家。
每次回到家中,就必须要迎接各种各样的客人,他们的身上充满了狐臭、烟臭、酒臭、脚臭,总之是臭不可闻。
可是自己却必须堆满笑容的去说一些自己听着会恶心的话,这也是哲真所不能接受的。
他并不是没有耐性,而是他会怕自己有朝一日,会变成这种自己最讨厌的人,虽然此时的他还想不到,有朝一日他会像他的父亲一样,成为一名商人。
候鸟咖啡厅,这家咖啡厅不大,平日里来的客人也并不多,这也是哲真选择这里的理由,他既不用整天挂着虚伪的笑容,也不必听着母亲整天“好好学习”之类的唠叨话语,读小学的晴羽也不会吵着自己陪她玩。
在这里工作,没有客人的时候,他就可以专心写他的小说,完成他的梦想。
可是这一次,他未免有些太投入了些,直到那略带疲倦和不满的女性声音在他的耳边响起第七遍的时候,他才从头脑风暴中解放出来—之所以这么慢,是因为对方没有叫他的名字。
“我说,咖啡都溢出来了,到底好了没?”女孩撅着嘴,趴在柜台上,下巴枕着胳膊。
这样的姿势和表情,像极了一只等着喂食的小狗狗。
“唔。”哲真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手边还有一杯咖啡,而自己已经无意识的调了很久了。
“给你,一杯拿铁。”哲真将手边的咖啡递给了女孩,他跟这女孩已经不是初次见面了。
一个月以前,这女孩从天而降,似乎就此缠上了自己一般,从此之后,经常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再也消失不了了。
女孩长得很漂亮,但也不是特别漂亮,只不过,绝对能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现代社会中美女的数量其实不少,实际上只要不是长得太过歪瓜裂枣,保持一副好身材,再经过一番化妆打扮,每个人都可以算是美女。所谓“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就是这么一回事。
但是这也导致了美的标准统一化,君不见网路上的美女照片基本上都是一个套路和风格的,或许看上去会很养眼,但要不了多久,你就会忘了她的样子,或者是在别的地方看到另外一张风格相似的照片,会使你混淆。
美女越来越单调了,越来越多的女人和女孩都开始盲目的跟风,跟时尚。但是时尚始终在变,而她们永远只能够踩着时尚的脚印,不断地改变自己的形象。
当然,对于哲真来说,时髦绝对不是一个褒义词。
他的审美观,或许更偏向于复古风。
譬如说眼前的这名女孩,皮肤白皙,略微有些婴儿肥,头发又长又黑,是哲真喜欢的类型,因为哲真是一个标准的黑长直控。
要说有什么瑕疵的话,就是她的眼圈略微有点黑,似乎是熬夜的产物。
不过哲真刚想把咖啡递给女孩的时候,却发现咖啡已经凉了,于是尴尬的笑笑,“对不起,咖啡凉了。”
“没关系,我要的本来就是冰拿铁,而你却泡成了拿铁。不过从结果上来说,都差不多咯。”女孩微微皱了皱眉头,不过并没让不满停留太久,她只是伸出手来,想要接过咖啡,“我们都在一起这么久了,就原谅你吧。”
不过哲真如同变魔术一般,将手一颤,咖啡杯如同旋转跳跃的舞娘一般,在玻璃制的柜台上划了一个圈,最后又回到了他的手中。
“那可不行。冰拿铁可不是把拿铁放凉了。”哲真说道,“冰拿铁使用内冷法冷却,加入常温牛奶与奶泡,奶泡要用打奶缸手动打冷奶。有些时候会撒上可可粉在奶沫上。有的时候会撒巧克力粉沫。而热拿铁是热espresso和热牛奶和蒸汽打的奶沫,最后有的时候会撒上可可粉在奶沫上。我再去泡一杯给你好了。”
“那倒不用了。”女孩说道,“我等一下要去接我你小舅子,没剩多少时间了。”
哲真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说道:“我需要最后更正一下,我不是你男朋友。算了,那这样好了,下次你来这里的时候,我会赔给你一杯我精心调制的咖啡,虽然,可能不合乎你的口味。”
“好吧。今天本姑娘就饶了你,下次要不赔的话,就家法伺候咯!”女孩笑了笑,而后端起咖啡杯,将冷掉的拿铁一饮而尽,提起单肩包离去了。
“话说咖啡是需要慢慢品的。”哲真耸了耸肩,有些无奈,但还是收回了咖啡杯。
这女孩的性格单纯又直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甚至连名字都忘记说了,导致那时候他不知道应该在电话薄里存什么样的名字。
不过当时他想起女孩身上最明显的一处特征,哲真的脸上闪过了一丝促狭的笑容。
然后飞快的在屏幕上的键盘上打上“熊猫”二字。
最初,哲真是讨厌突然出现在自己生活中的熊猫的。
但是,随着一个月的相处,他发现这女孩还是有些可爱的地方的。
“你那个叫余震的朋友说你不容易被女生喜欢,看起来跟事实不太一样啊。”墙角坐着看书的短发女孩说。
短发女孩看上去很酷,第一眼看上去,绝对会以为她是一个帅气的男孩。谁让她就是有一种中性美?这也是很多男人无法抗拒的。
实际上,也是有很多人,是为了她而来这家咖啡厅的。
“你挺会讨女孩子欢心的。”短发女孩眼睛不离书,“心思也很细腻,和你的字完全不一样。”
“最后一句挺伤人的。”哲真说道,“我知道我字写得很难看,但你可以不要随时挂在嘴边。在来这里之前,我一直以为金宇说话是最伤人的。”
“别担心,我主要的意思还是夸你。”短发女孩笑了笑,虽然仍然没有看哲真。
“那些女孩子里包不包括你?”哲真的眼神中有了一丝笑意,看向了短发女孩,同时打开了一罐可乐—他虽然常常在咖啡厅打工,但其实并不喜欢喝咖啡。
“还挺油嘴滑舌的,不过无妨,老实说,除了你发呆的时候看上去真的很蠢以外,你这个人或许是我喜欢的类型也说不定。”
“看来我在你眼中,缺点还没多到不可原谅。”哲真心中和脸上都略喜。
“那是因为阿湄喜欢比较娘的男生。”清洗杯子的小月说,小月是一个绑着马尾,戴着眼镜的女孩,普通得不能再普通。要说她有什么特殊的话,就是在某位特殊的客人来到咖啡厅的时候,小月会暂时放下手中的工作,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人看。
“噗嗤。”听了小月的话,哲真险些把可乐喷出来。
阿湄,叫夏雪湄的短发女生不置可否,只是继续把目光停留在书上。
“别这么说,不是所有文艺青年都是娘娘腔的。”哲真委屈的说道,“而且确实很少有男生比阿湄更有男子气概—别误会,我是在夸你。”
晚上从咖啡厅里出来的时候,哲真开始想,自己该不该去报名一个书法培训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