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花灯节一

就这样?

厉隐感觉得出,岚裳的试探之意,虽然明显,却也不失真诚。

只是,他为何瞧上自己?他难道不知,她只是一个被家族遗弃的弃子?

再说,她生是大晟国的子民,岂能背叛故国为他人卖命?万一失算,连个容身之所都没有。

最重要的是,厉隐可以为这个少年做什么?他需要厉隐做什么?

一团乱麻,索性,弃之不理,不再多想。

厉隐朝着岚裳点点头,示意自己即将离开,岚裳注视着她,目光一如既往地清澈妖娆。

厉隐快步走出房间,她打开房门,迎面便碰到那个守在门外的汉子,他是岚裳的手下吧。

“达叔是我的心腹,以后便由他和你联络。”身后响起岚裳沉着的嗓音。

厉隐脚步一顿,她明白了,原来,这个少年不会善罢甘休,看来,他是有计划的,他到底打算做什么?既然,他想和自己合作,不如,就走着瞧。

厉隐回过头,匆匆瞥了一眼,这一眼惊华,无形之中就像一个魔咒,深深刻入心底。

岚裳已经站起身来,满室澄亮的阳光沦为他的陪衬,那高山仰止的气度,就像站在巅峰俯瞰人世的神祗,只道是钟灵毓秀、瑰丽如画,却偏偏深沉如海锋利如斯。

厉隐并不知道,有些相遇,已经启动了命运的轮轴,不管有多少分分合合,冥冥之中,莫测的命运自会将他们紧紧连在一起,到最后,不死不休,再也无法分离。

厉隐转过头,头也不回地离开,她步履轻快,一袭简朴的衣衫,深蓝色的衣角随着脚步轻轻翻飞,如同翩跹起舞的蓝蝶,达叔紧紧跟在她后面。

走出金源楼,厉隐一刻不歇,径直赶回迎客庄。

三楼的窗口,岚裳单手扶着窗棂,看着她消瘦却挺拔的身影消失在街角,空气里依旧残留着她身上的淡淡澡豆清香,那种毫不奢华平凡至极的清香,却让他有些晃神。

丰裕的金色阳光在眼底跳跃,如同一尾尾活泼的游鱼,岚裳伸出素白如玉的手指,拨了拨窗口的铜铃,听到细巧的叮当声,他抿唇一笑,真是一个令人难忘的午后。

那些和萱草有关的回忆与思念,就让他一个人珍藏在心底吧。

一路回到迎客庄门口,厉隐回过身,看到达叔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

“不用送了,我到了。”厉隐压低声音说道。

达叔稍稍掀开斗笠,露出那双锐利的眼睛:“厉小姐,少爷的建议,你最好考虑考虑,这天底下,没有谁可以阻挡少爷的路,将来,可以保住你的,也只有少爷。”

厉隐听到这话,反应极快,说:“你在大庭广众之下,威胁我?”

达叔的唇边勾出一抹冷酷的笑意:“不算吧,厉姑娘守在深闺之中,并不了解外面的世道。”

厉隐四处看了一圈,来来往往的行人,似乎无人注意到她和达叔。

看着这个精悍警敏的汉子,厉隐忽然俏皮地一笑:“达叔?你是什么身份?你们少爷是不是大青国未来的……”

“咳——”达叔忽然重重地咳嗽一声,打断了厉隐的话头:“厉小姐,有些话不能乱说。”

“哦?”厉隐笑得好不欢快,“我只是随便猜猜,又不是真的,再说,这儿是你们的地盘,我能折腾出什么浪子,我这个深闺女子,哪来的本事影响你们的计划!”

说完,厉隐轻倩地一笑,转身走入迎客庄。

达叔眼中闪过一抹厉光,他冷哼一声,也转身离开。

掌柜和算账师傅坐在柜台后面打瞌睡,已经到了午后末时,饭庄里客人很少,只有几个汉子坐在窗口位置上喝茶歇脚。

厉隐走到柜台处,和掌柜打了个招呼。

掌柜睁开困顿的双眼,打了个呵欠:“过几天是花灯节,小隐,你和小董他们准备准备,饭庄晚上歇业,你们可以出去逛逛。”

厉隐应了,掌柜伸手拿起柜台上的新菜单:“唉,春困秋乏,最近这血阳城好像不太稳当。”

厉隐暗暗一惊,这是话里有话么?

前世做过联合国的调查员,不论是北非的战场,还是美洲的内乱,厉隐都化装潜入过。

像掌柜这种四平八稳的人,突然说出“不稳当”这个词眼,显然是内有暗示的。而且,掌柜身为饭庄的主事者,平时定然关心时局和边关局势。

看似一句无心之语,却成功惹来厉隐的全心戒备。

厉隐转身推开后院的门,大踏步地进去了,掌柜看了她的背影一眼,最终没有再说什么。

先是回到屋里,厉隐将碎银取出来,漫不经心地点了一遍,回大晟国桑城,前前后后,购置吃食衣物,雇佣车马车夫,大概需要五十两银子。

她还差三十两银子,若是……再努力做两道新菜,说不定有赚钱的机会。

只是,她前世又不是什么厨子,她只会做家常菜,而且,有些家常菜用的材料,在这儿是找不到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厉隐只能一步步摸索。

回到桑城之后,该怎么应付那些势利刻薄的亲戚朋友?她不是厉家的嫡女,甚至,连庶出都不是,在众人眼里,她身份低贱,见不得光。

难道,要她躲在穷困的山沟里像以前一样畏畏缩缩地活着?

她做不到,这一世的厉隐是个安分的女孩,除了一点,她对母亲的执着,令人惊叹。

还有,那个岚裳,他想和自己合作,莫非是看中了厉家的没落皇商地位?

厉隐甩了甩头,思绪有些纷乱,这一世的厉隐给她留下太多困境,而身处异国他乡,她必须步步为营,一个弱小孤女,无法向任何人祈求帮助,否则引来揣测和敌视,就会得不偿失。

这世上,唯有利益二字,不论在哪个时空,都是一样的有用。

好在,还有几天,她就可以赚足银两,回到自己的故国家乡。

届时,她再想办法摆脱困境,她对自己还是有点信心的,总不至于饿死在荒郊野外。

木门“吱呀”一声打开了,厉隐急忙收起碎银和荷包,回过头去,就看到黄姨和刘姨一前一后地走进来,黄姨手里拿着竹篾条和灯烛,刘姨手里提着一沓粗糙的白纸。

“哎哟,小隐,你一个人在屋里干什么呢?”黄姨甫一进门便亮出了她的大嗓门。

厉隐坐在床边,她有自己单独的一张床,床帐床铺都是半新的,这也是令黄姨不满的地方。

“没干什么。在想新菜呢。”厉隐摆出一副实诚的样子,丝毫不隐瞒自己的想法。

“想什么菜啊?你这个丫头,有一门手艺,固然很好。不过啊,那些外头的事都交给小董做就行了,你一个姑娘家,还是少抛头露面……”

这个黄姨虽然看不惯厉隐,但是,她也不是什么特别刁钻刻薄的性子。

这番话,厉隐听在耳里,丝毫不以为意,她才不是那种守旧古板的女人。

“黄姨,你们打算做花灯吗?”厉隐主动换了个话题。

“好眼色。”黄姨和刘姨坐在通铺上,两人将材料摆齐,准备开工。

厉隐好奇地看了两眼:“用这种白纸糊灯笼吗?可是,会不会太单调?”

黄姨一边扎笼子,一边眯着眼笑了起来:“哎哟,我的大小姐,外面卖的花灯好看,可是要银子啊,咱们这些穷苦人家,只能自己糊个白纸灯笼,不然还能怎么着?”

“诶?”厉隐忽然觉得心有戚戚,她心底依旧残留着这一世厉隐的某些情绪。

“糊个灯笼,又快又省钱,这种花灯节,主要是为了吸引那些有闲钱的商客,咱们小百姓平时也经常赶集,趁着节日,也能休息休息,到处逛逛玩玩……”

黄姨开始碎碎叨叨,听在厉隐耳里,有一种浓厚的市井味儿。

可不是么,这个喜欢计较爱贪便宜的中年妇人,心心念念的就是那点工钱和她家里那一群不成器的儿子媳妇,这才是平头百姓所要操持的一生一世。

厉隐倚靠着床头的软枕,有些百无聊赖地看着她们。

不多时,她们便扎了七八盏灯笼,接下来,便是装上灯盏糊上外面的白纸。

厉隐看到那些空无一物的白纸,心中忽然冒出一个念头。

“黄姨,刘姨,要不,我在纸上题些诗,画些画儿,添点喜气,怎么样?”

黄姨一愣,随即贼兮兮地问道:“小丫头,你会作画写诗?”

厉隐毫不犹豫地点点头,写诗她自然会的,作画么,她以前学过一点水墨画,水平有限,不能拿出来唬人,不过,给这种普通至极的白纸灯笼添点画彩,这种应景的活儿并不难吧。

“哎哟,没想到,小隐深藏不露!”黄姨一拍大腿,“行,我这就去拿点笔墨来。”

黄姨急匆匆地跑出门,刘姨在后面喊道:“问掌柜多要点。”

见厉隐一双美目注视着自己,刘姨笑着解释:“这个黄大婶啊,平时吝啬得要死,大家都不喜欢她,可是,她也没什么坏心是不?”

厉隐微微颔首:“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