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男子站在城墙上独自絮叨着,只是这些话他从来不曾跟他爱着的那个女子说过,若是他敞开心扉将自己的心里话讲给阿蛮,或许阿蛮也就不会亲自去乌干城,而是欢天喜地与他成亲了。他或许不会知道,他爱着的那个女子,也一心爱恋着他,想做他的新娘,只是他们彼此间从未开诚布公的将各自的想法说出。

不是不爱,只是爱过了,错过了。

男子目送着阿蛮一行人,直到再也看不见,才冷淡地说道:“跟着她,保护她的安全,若是她有事,提头来见。”

“是”一声冰冷如千年寒冰的声音一闪而逝。

而男子身后却是没有任何人影,只有漠城林立的屋室与街道上往来不绝的人。

其实姝萱并不是什么都不怕的,大漠里总是有着许多未知的危险和潜在的威胁,而姝萱所凭借的,就是自己不会死,至少在这人世间是没有什么能要了她的命。是的,她是不会死的,只是会痛罢了。她去过很多满是危险与未知的地方,南疆的蛇谷,南海的荒岛,黄泉绝地,甚至是在漠北人眼中最危险神秘的荒城鬼蜮她都去过。她去过多少危险的地方,她自己都数不清了。她身边也曾有伙伴,可是那些人都湮没在时光的长河中,唯有她,孤独的活着。

有时候她会想,死去,也是好的。总比孤独的活着,守着虚无缥缈的希望来得轻松。可是她依旧不想放弃,经历了这么多,她还是无法说服自己放手。既然无法放得下,那就背负着所有活下去。还有希望的,如果能集齐所需的灵魂之泪,就能够了,是这样的吧?她不确定,当初的那个人也无法确定,只言道,那事只有一成希望。她总是安慰自己,只要有一成希望,就不能放弃。

“大漠浩瀚无边疆,旭日升起地平线。古时烽火无处寻,狂风骤起金浪翻。哈哈哈……”在午时寻个能避阳的地方暂作休整的时候,阿蛮突然跳起来吟诗一首,吟罢,还豪迈的叉着腰大声笑了起来,那声音的豪迈之情堪比男子,只是其中还是含了些男子所没有的清脆,直到没有力气才作罢。

姝萱也被阿蛮那豪迈情怀所感染,看着阿蛮一身干练的绯红衣衫,头发只是编成一股随意甩在后背,腰上扎着一根绣着芙蓉的暗红色的锦带,裤脚也紧紧扎着,脚上踏着一双红色的勾着金色纹路的马靴,手执长鞭肆意挥舞着,额角渗出点点明亮透明的水珠。姝萱有些羡慕,这样的女子,是真的会让人羡慕的。那天零星的话语中,姝萱大概能知道一些与这女子有关的事情,而且是极度悲伤的事情,可是这女子还能笑得这样明媚,这样肆意。怎能不让人羡慕?

“阿蛮,这可已然午时了,哪还有旭日?”姝萱还是忍不住打趣道。

“好阿萱,你别打击我,我也不过就会这寥寥的几首诗而已,还都是爹教给我的,我还是比较喜欢舞刀弄枪,这些个吟诗作词之类的事情还真不太懂,我就是粗人一个。”阿蛮一边扬着鞭子挥打着不远处的一个石块,一边不以为然的跟姝萱聊着。

姝萱眼神突然一凛,阿蛮的每一鞭都落在石块的中心,在挥出十多鞭的时候,石块终是受不住碎裂开来,这眼力和手上的劲道可不是短时间能练出的。

阿蛮不屑的撇撇嘴,似是在嫌弃石块的不坚硬。

“你的身手不错嘛!”姝萱确实是有些感叹阿蛮的好身手,不似她,只是有个垮不了的身体罢了,根本就不懂什么武艺,也就能侍弄花花草草,提炼些个毒药罢了。

“还不是以前被我爹操练的,他总说女子要会些武艺,要不遇见坏人都不能自救,等人家救很没谱儿的。”想起自己的爹,阿蛮一向英气逼人的脸庞浮现了点点温柔怀念之色。

联想着与阿蛮认识之后阿蛮的表现,姝萱觉得自己初见时怎么会觉得阿蛮乃是一个倾国倾城的绝代佳人,这分明是江湖中仗剑走四方的侠女。只是阿蛮自己却不觉得自己容貌有多出色,她一向不喜欢女子矫揉造作,用她的话说,她永远也学不会那些女子的轻盈温柔,吴侬软语。阿蛮也不似一般女子喜欢擦脂抹粉,她总是素着一张脸,让人不由感叹,这才是真正的天生丽质。没有脂粉香味的阿蛮,身上却也有着淡淡的似有若无的馨香。

不过就是这样一个粗鲁的绝代美人,却让姝萱发自内心的喜欢,姝萱见过的女子不知凡几,能留下印象的不多,而阿蛮绝对是特别的一个。或许可以说,能让姝萱记住的的女子,都是不凡的。

“阿萱啊!你会不会唱曲?我的歌姬坊里有一个来自江南的女子,唱的曲清扬婉转,极是悦耳,你会不会?”阿蛮总是想到一出来一出,说话直白。

“哦?你这是把我比作你坊里的歌姬吗?”姝萱斜挑着一边的眉,似笑非笑的表情看得阿蛮心惊不已。

已与姝萱相识几日的阿蛮知道,这是姝萱不悦的表示,当即赔笑,好话说尽。阿蛮虽然平时粗枝大叶,可毕竟也闯荡这许多年,察言观色还是学的比较到位。

“我唱的不好,你且随意听听!权当打发时间。”

“那一瞬我飞升成仙。

不为长生只为佑你平安喜乐。

那一刻我升起了风马。

不为祈福只为守候你到来。

那一日垒起玛尼堆。

不为修得只为投下心湖石子。

那一夜我听了一宿梵唱。

不为参悟只为寻你的气息。

那一天闭目在经殿香雾中。

蓦然听见你颂经中的真言。

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经筒。

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指尖。

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

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

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相见。

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

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

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相见。”

姝萱的歌声飘荡于这广阔的大漠上,一时间,四周静默。阿蛮也难得的安静了下来,那几个男子也停下了手上的动作,静静的聆听着姝萱婉转悠扬的歌声。姝萱静静的唱着,就那么安然静谧却让人有种心悸的感觉,似有若无的寂寞,淡淡的希望,引领着人去不断的追寻,永不放弃。

直到后来,阿蛮爱上了那个人,才领会姝萱歌声中的涵义。才明白那天,只为姝萱的歌声震撼却没有心灵的共鸣,只因爱的不够深。直到遇见了那个人,阿蛮才懂得何谓“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相见”。她等到了,得到了,她爱了今生,爱到付出所有,她不悔。却原来,爱到最深处,眼里就只有一人,其他的所有,都不在意。

经过鸣沙城稍事休整之后,一行人向着东北方向继续进发。漠城到鸣沙城一路算的上是漠北最为安全的,一路上还能碰见些商旅。而鸣沙城自前往乌干城的后半段路程却是比较危险的,路途中经常能碰见有毒的蝎子,蛇之类的,且在黄沙掩盖下,有着许多或是动物或是人的骸骨。只是这才出鸣沙城不久,怎么会有人的骸骨?

石勇拨拉着地上已然被腐蚀成白骨的骸骨,对着众人说道:“这是人的骸骨,估计是中毒死的,骨头有些泛黑。”石勇是这八个男子的领头人,其他几个男子连同阿蛮,都唤他石老大。

“才不过离开鸣沙城两日,我们就遇见人的骸骨,难道这边有什么不安全的因素吗?这一段路按说是比较安全的。”说话的男子看起来略显清瘦,神情稍显有些呆愣,若是穿着长袍,拿着一本书,那绝对很有书生风范。也就因为这样,大家都叫他书呆子。

“呆子,你检查一下四周,我们暂时歇一下,看地图标记,前方有碎石滩,傍晚赶去那里休憩。候风,你去收集些能烧的干柴存储起来,大头,你去把骆驼安顿好。其他人提高警觉,都小心些。”石老大一声令下,大伙开始分头行动。

一边的男人们开始行动,而姝萱则蹲在方才发现骸骨的地方拿着一根枯枝将骸骨都挑了出来,仔细查看。

“阿萱,这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一个死人嘛!都化成白骨还能看出来什么?”阿蛮有些不解的看着姝萱的动作。

“若是能查看出这具骸骨的死因,对我们来说绝对是有利的。谁也不能预料在这大漠中会有什么危险,我们得步步为营,要不就我们这几个人,还不知道怎么死呢!”

姝萱没有理会阿蛮,只是仔细观察着被挑出来稍加整理的骸骨,只一眼就发现这具骸骨的不平常之处。“这具骸骨没有右臂。”

姝萱此话一出众人都有些惊讶,难道这人是中了很厉害的毒?要不怎么需要砍掉右臂。

只见姝萱继续说道:“这人骨四周只有些衣服的残片,别的什么也没有。按理说这行走大漠,必要的装备还是要有些的,可是我刚翻查了尸骨周围的黄沙,什么都没有发现。这人臂上的断口十分整齐,且腿骨上竟有一条裂痕,看起来极像是刀痕,痕迹能有这么深,想来也只有刀了吧!而且持刀之人力气非常之大,一刀即入骨。许是这人被毒物所伤,他的同伴怕被他连累,弃他而去。”

“本想看看这人是不是死于厉害的毒物或者沙漠之中的潜在的一些东西,没想到,这人最终死去竟然许是同伴造成,命运无常,造化弄人。”姝萱扔掉手中的枯枝,起身帮着大头牵骆驼,没有再看地上的骸骨。这具骸骨对他们并不能起到什么帮助,自是不用再多加关注。

众人也只是一阵唏嘘,便也没有再多说什么,毕竟大家都是行走在这危险的地域,谁都是有可能发生意外,哪里还有那个闲情逸致去同情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