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好香

华丽的宫室之内,幽幽的檀香气从鎏金香炉中一缕缕地流溢出来。皇后斜靠在一张上品黄花梨木制成的贵妃榻上,静静地思考着未来。皇后的位分,有绝对的权威和尊严,却比不上几个出身微贱的小狐狸精一句娇嗔能讨皇上的喜欢。那双鞋子,虽然留住了皇上几天时间,却留不住更久。

这时,她陪嫁的一位老姑姑猜透了主子的心思,向皇后建议道:“或莫——娘娘应该再让上次那个叫林娇的姑娘,做件什么衣服?“

第二天,皇后宫里的一个老嬷嬷到司衣司来,找到了新晋掌衣林娇。她传达了皇后的命令:让司衣司为皇上制作一件新的龙袍,做好之后,由掌衣亲自送去给皇上换。话音一落,老嬷嬷就离开了,没有留给司衣司众人多说一句的机会。

看着这位老嬷嬷来去匆匆,司衣司的宫女们都一心怀疑是出了什么事情,唯有林娇心里踏实的很,不仅不疑心,还暗暗地觉得兴奋:如果把这件龙袍做得足够好,她和她背后的司衣司都会获得赏识;见到了皇上,说不定皇上就会对她感兴趣。这么想来,她可真是像莎士比亚《雅典的泰门》中的泰门那样,属于命运女神微笑着用象牙般洁白的娇手召来的为数不多的幸运儿之一了。

将需要的料子全部清点完毕之后,林娇暂时放了司衣司的宫女们离开。明天,开始做这件龙袍,希望手下的这些姑娘们好好休息休息,养精蓄锐吧。啊啊啊啊啊暗暗暗暗暗暗啊

司衣司众人都离开之后,林娇留下来检查了一下各项事务,锁好了门就离开了。不知为什么,她突然觉得很累,就回到了自己的住所。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她坐在地上,双手抱膝,蜷缩在赵设精致的屋子里,背靠着墙角。很明显,她的思绪混乱了。她想起了前世的时光——那一段日子里她的名字还叫作林娇……

那段时间,她真是养尊处优,毫不费心也可以过着精致的生活。不过,不是那种追求平静生活的普通女性,也不太喜欢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感觉——如果不是生活在这样枝繁叶茂的大家族里面,她或莫会成为一个比三毛更加伟大的旅行文学女作家。林娇天生是旅行者——不是游客。游客在出发的时候,就开始想着回家;在她踏上旅途之后,一定是已经做好不回家的准备了的。

现在,她总算有机会,踏上了一条不回家的旅行之路。这是一次奇怪的旅行,没有回家的路,想逃离却又无法逃离。在真正踏上路途之后,才发现事实是有多么可怕,真相是有多么残忍。或莫是这次“旅行”根本没有去到她的目的地,或莫她本来对“在路上”的憧憬就是一种叶公好龙的心态。总之,林娇,或者称为林娇,现在好想回家啊……

耳畔仿佛响起了前世欢笑的声音。那样的欢笑,在宫里是不可能的:且不说她新晋六品女官,恃宠而骄,就连仪态都不知道了;若是在晋升之前就更要命,连露齿而笑都会被教引嬷嬷训斥的。

果然啊,人生在世,不能太贪婪。前一世,林娇渴望离开家庭独自在世界上寻找自己的立锥之地;现一世,林娇希望拥有足够的权利去我行我素,自由随风。前一世,她在自己的家族中可以呼风唤雨,完全不用听从其他人的意见;现一世,她生活在女性没有独立人格的时代,却完全摆脱了家族束缚,作为一个彻底独立的女人,林娇,活在这个世界上。

然后,现在渴望回到曾经,曾经又期望过现在。人啊,这种动物可真是可怕。贪心不足蛇吞象,难怪那些写恐怖小说的人都说什么“人比鬼可怕,因为看不透人心”这种话,以前觉得乱七八糟的,现在总算感受到了其中蕴含的智慧。

在这样不断滚过的念头轰炸下,林娇到底还是睡着了。毕竟她不是那些高僧大德,可以达到肉体与灵魂完全分离的境界。说到底,她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人啊。

明天,还有新的挑战——制作龙袍。既要出类拔萃,又要合乎规矩,真心好难啊……

第二天清晨,林娇醒了。她又开始怀念前世的张帅,尽管她早已不是林娇。这一夜,对她来说太短了些,因为她还没来得及梦到他。啊

时间还早得很,她取出纸笔——墨汁是已经磨好,随时待命的——用潦草的字迹匆匆地写下满纸小楷:啊

我想和你一起去巴黎,在爱墙脚下朗读311种语言的“我爱你”,在在巴黎圣母院祈祷我们两个人的美好未来,在埃菲尔铁塔吹一阵世界花都的凉风,在塞纳河畔小酌一杯波尔多的霞多丽。迪斯尼乐园的过山车上,你会不会安慰我的尖叫?啊

写完之后,她赶紧将纸张揉得面目全非,来防止别人发现,说她胡言乱语,趁机报个“失心疯”之类的病名上去。她可是思维敏捷,精神正常的健康人啊。啊

扔掉纸团,她又拿了一张新的纸出来,继续写道:啊

我想和你一起去罗马,就让真理之口检验每一句绵绵情话的真实性,就让梵蒂冈教堂的穹顶见证我们的爱情,就让以甜美闻名的意式冰激凌在我甜蜜的心面前自惭形秽,就让全世界最大的一幅镶拼玻璃映照我的脸庞——那时的我,一定会比你想象中的美。啊

她写着写着,居然沉醉在了自我的世界里,淹没在对张帅的浓浓思念和爱意中:啊

马赛马拉的动物,几百万年前就养成了迁徙的习惯,保持不到我不再爱你的那一天。

千塔之城的大金字塔,几千年看惯了红尘中的风沙,看不到我不再爱你的那一天。啊

我不再爱你的那一天,米洛斯的维纳斯会伸出双臂。啊

我不再爱你的那一天,柏拉图笔下的亚特兰蒂斯会浮出海面。啊

我不再爱你的那一天,庞贝古城会恢复原貌……啊

如果林娇没有穿越,仍然和张帅在一起,她大概不会这样爱他。让爱情永恒的唯一可能,就是其中一方因为不可抗力与另一方永远分别。只有在失去的时候,人们才能够学会珍惜。

她还打算继续写下去,一个不知趣的小宫女却好端端的突然来谒见。“在这个年代,她倒也是个勇士。”林娇自言自语着,连忙把桌子上的东西收拾干净,婉转地拒绝了陌生小宫女的请求。啊

“唉……果然这是在深宫大院。侯门一入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区区侯府尚且如此,更遑论后宫。这种地方,真是做什么都有人看着,也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直教人讨厌得很!好在刚才来的是一个不知深浅的小宫女,要是来个哪宫娘娘手下最得力的嬷嬷,或是把着司衣司的上峰,我可不是在劫难逃?”这样说着,林娇终于打消了再写下去的念头,放下了手中的毛笔,对着镜子开始整理起了自己的仪容。啊

前往司衣司之后,她自然是发动了前一世的演讲才能,就发表了好一番激情澎湃的演说。什么“做好了这一件,就是晋升加月钱;要是做不好,就……”一通利害关系分析完,又拿自己的亲身经历来励志——看着这群姑娘们的眼神跟表情,每一个人都在脸上写了“我不相信你这么简单就被提拔了”的字样。大多数人,尤其是女性,往往会置事实于不顾,只相信故事的各个版本中间最有趣、最戏剧性、最有可读性的那个。林娇的“以身作则”没起多大用处,反而让司衣司的一众宫女们低声讨论起了这件刚刚淡出人们视线没多久的事情,似乎还有打算把它重新炒热的意思。啊

林娇一丝不乱的发髻上插着一支沉重的鎏金斜钗,之前她对这支钗子的看法是:好重啊,压得我脖子都发酸了。现在的看法则变成了:如果把这支钗子扔到最多话吵闹的莲真或者说话最尖酸刻薄的萍真脸上,她会不会毁容啊?啊

无论如何,她还是尽力做了一次令自己满意的演讲,各种各样的上堆下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别人都没太大反应。林娇的心都快要碎了——明明前一世不论在公司内外,林娇的演讲才能都是有目共睹,备受称赞的啊,在这个女性普遍不通文墨的时代,应该已经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了,却还是收到了如此冷淡的反应,简直不可理解。啊

这个时代不流行演讲吗?林娇这么想着,打消了通过演讲激励士气的方法,随口说了点赏赐,就惊疑地发现司衣司一众宫女都一扫之前无精打采的样子,精神状态突然就变好了,眼睛里好像都放出了血色的光芒。啊

林娇还是林娇的时候就明白:人的劣根性,无论在什么时代,都是一样的。从几千年前商鞅变法,按军功受爵,要求邻里之间互相监视互相告密的那一天起,秦国的法律中就变相地“禁止”了仁义礼智信的美德。现代的论点,说十年浩劫把一切都破坏掉了,国人的道德水平才会变成现在这种状况,其实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