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知四时五行。因加相胜。释邪攻正。绝人长命。术不通经。为粗工之戒。是以六气上司九宫。中司九元。下司九宣。三数俱明。

各分主客。胜复淫治。克伐主病。岁物气味之浓薄。故经所谓气味有浓薄。性用有躁静。治保有多少。力化有浅深。故少阳在泉。寒毒不生。太阳在泉。热毒不生。故其气专。其味正。少阴在泉。寒毒不生。太阴在泉。

燥毒不生。此所谓天化地产。故天地气合。六节分而万物化生矣。经所谓谨候气宜。无失病机。病机者。

寒暑燥湿风。金木水火土。万病悉自此而生矣。故谨察病机之本。得治之要者。乃能愈疾。亦常有不明六气五行之所宜。气味浓薄之所用。

人身为病之所由。而能必获其效者。鲜矣哉。

<篇名>本草论第九

属性:论曰。流变在乎病。主治在乎物。制用在乎人。三者并明。则可以语七方十剂。宣通补泻轻重涩滑燥湿。

是十剂也。大小缓急奇偶复。是七方也。是以制方之体。欲成七方十剂之用者。必本于气味生成而成方焉。

其寒热温凉四气者生乎天。酸苦辛咸甘淡六味者成乎地。气味生成。而阴阳造化之机存焉。是以一物之中。

气味兼有。一药之内。理性不无。故有形者为之味。无形者谓之气。若有形以无形之治。喘急昏迷乃生。

无形以有形之治。开肠洞泄乃起。经所谓阴味出下窍。阳气出上窍。王注曰。味有质。故下流于便泻之窍。气无形。

故上出于呼吸之门。故阳为气。阴为味。味归形。形归气。气归精。精归化。精食气。形食味。王注曰。

气化则精生。味和则形长。是以有生之大形。精为本。故地产养形。形不足者。温之以气。天产养精。精不足者。

补之以味。形精交养。充实不亏。虽有苛疾。弗能为害。故温之以气者。是温之以肺。补之以味者。是补之以肾。是以人为万物之灵。备万物之养。

饮和食德。以化津液。以淫筋脉。以行荣卫。故经所谓阴之所生。本在五味。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所以为全生之术。故五谷五畜五菜五果。甘苦酸辛咸。此为补养之要也。何则谷入于口。而聚于胃。胃为水谷之

海。喜谷而恶药。药之所入。不若谷气之先达。故治病之法。必以谷气为先。是以圣人论真邪之气者。谓汗生于谷。

不归于药石。辨死生之候者。谓安谷则生。过期不惟数于五脏。先明胃气为本。以此知五味能养形也。

虽毒药攻邪。如国之用兵。盖出于不得已也。是以圣人发表不远热。攻里不远寒。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

故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随五脏之病证。施药性之品味。然后分奇偶大小缓急之制也。故奇偶者。七方四制之法。四制者。大小缓急也。所谓气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缓急。方有大小。故大小者。君一臣二。

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又曰。奇方云君一臣二。

君二臣三。偶方云君二臣四。君二臣六。所以七方者。四制之法。奇偶四制。何以明之。假令小承气调胃承气为

奇之小方也。大承气抵当汤为奇之大方也。所谓因其攻下而为之用者如此。桂枝麻黄为偶之小方。

葛根青龙为偶之大方。所为因其发而用之者如此。经所谓近者奇之。远者偶之。身之表者为远。身之里者为近。

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不以者。不用也。故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急则气味浓。缓则气味薄。故味浓者为阴。薄为阴之阳。为味不纯粹者也。故味所浓。则泄之以下。味所薄。则通气者也。王注曰。味浓则泄。

薄则通。气浓者为阳。薄为阳之阴。故附子干姜味甘温大热。为纯阳之药。为气浓者也。丁香木香味辛温平薄。

为阳之阴。气不纯粹者也。故气所浓则发热。气所薄则发泄。经曰。

气薄则发泄。浓则发热。王注曰。阴气润下。故味薄则发泄。阳气炎上。故气浓则发热。味薄为阴少。故通泄。

气薄为阳少。故汗出。是以论气味之薄浓。合奇偶之大小。故肾肝位远。数多则其气缓。不能速达于下。必大剂而数少。取其迅急。可以走下也。心肺位近。数少则其气急。不能发散于上。必小剂而数多。取其气易散。

可以补上也。王注曰。肺服九。心服七。脾服五。肝服三。肾服一。乃五脏生成之常数也。若奇之不去则偶之。

是谓重方也。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也。王注曰。是以圣人反其佐。以同其气。

令声气应合。复令寒热参合。使其终异始同。燥润而败。坚刚必折。柔脆自消尔。故逆者正治。从者反治。从少从多。观其可也。仲景曰。少阴病下利而脉微者。与白通汤。利不止厥逆无脉者。

干呕烦者。白通加猪胆人尿。注曰。若调寒热之逆。冷热必行。则热物冷服。下嗌之后。冷体既消。热性便发。由是病气随愈。呕哕皆除。情且不违。而致大益。此加人尿猪胆汁咸苦寒物。